暗褐色的龜殼,微黃的斑點,呆萌的神態,巴掌大的身形......
36歲女碩士因為買了兩隻這樣「平平無奇」的烏龜當寵物,結果被判有期徒刑。
4月28日上午,杭州下城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案件。
1984年出生的王女士碩士畢業,從事期貨工作,由於平時工作比較忙,養龜成了她解壓力放鬆的方式。
2019年9月,王女士在朋友圈看到周某曬了兩張烏龜照片,覺得很好看,於是便問周某龜是哪裡買的。隨後,周某將賣家(另案處理)的微信名片推送了過來。
加上好友後,王女士過瀏覽對方朋友圈裡的「廣告」,很快相中了一隻腿上有紅色斑點的龜,龜殼上標註了「21」作為代碼。
「這是什麼品種啊?」
「這個叫紅腿,很好養的。」
王向對方轉帳1100多元,買下了這隻「紅腿」。交易結束後,賣家多次發來微信,要求王將雙方之間的聊天記錄和轉帳記錄全部刪除。
周某告訴她,因為對方賣的有些龜是違法的,所以比較小心。
作為一名養龜愛好者,王女士說自己飼養過的品種可不少,她跟朋友的聊天記錄裡這麼說:「我養了一隻墨龜、三隻斑點池龜、一隻鑽紋,一隻黃緣,缺一隻陸龜。」
除了比較熟悉龜的習性及飼養方式外,對於沒有相關飼養許可證不能私自收購陸龜,王也十分清楚。
同年12月,在接到相關線索後,民警在王某住處將其抓獲。經鑑定,該紅腿陸龜被列入《CITES公約》(即《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屬瀕危野生動物,案發後已由浙江省野生動物救護繁育管理中心接收。
下城法院經審理,以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王女士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因為飼養烏龜當寵物觸犯刑法的,還有溫嶺的趙某、毛某和李某。
2010年,趙某購買了四隻花紋特別的烏龜 ,收購價格為3000元左右。
後來,趙某了解到其中三隻為輻紋陸龜,一隻為印度星龜,均屬陸龜大類,是國家保護動物,個人不得購買和飼養。但因為實在是愛不釋手,趙某仍繼續飼養並將烏龜帶回溫嶺大溪。
輻紋陸龜2017年,趙某又買了一隻豹紋陸龜,在明知豹紋陸龜也屬於國家保護動物的情況下,趙某還是覺得自己養陸龜是「喜歡沒有罪,反正已經買了四隻了,也不差這一隻。」
豹紋陸龜毛某也是個養龜發燒友。從2015年11月到2018年下半年,在明知陸龜屬於國家保護動物的情況下,毛某陸續購買了三隻蘇卡達陸龜和一隻赫曼陸龜,價格300元至750元不等。由於沒有飼養經驗,三隻蘇卡達陸龜先後死亡,只剩一隻赫曼陸龜。毛某還留下了一隻死亡的蘇卡達陸龜的龜殼表示紀念。
赫爾曼陸龜2018年李某購得的一隻陸龜,寄到家才一天就死了補差價1200元,另購得一隻蘇卡達陸龜。2019年又購買了一隻小的蘇卡達陸龜來。
蘇卡達陸龜日前,溫嶺市公安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將趙某、毛某了、李某抓獲,他們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法官提醒:刑法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於寵物愛好者來說,在購買、飼養寵物前,一定要先做好功課,認清想購買的寵物是否屬於禁止飼養的種類,自覺抵制購買、消費、飼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另外,在購買過程中,如果發現有人兜售珍貴、瀕危動物的,應當立即報警。
來源:都市快報(dskbdskb) 記者 林琳 徐慧興 通訊員 夏法
原標題:《80後女碩士朋友圈裡買了只寵物,結果被判刑!》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