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生了一件特別有趣的事情,阿里巴巴和京東因為「雙11」這個商標同時起訴了國家知識產權局。
兩起案件開庭審理,京東公司、阿里集團在兩起案件中分別作為原告一方參與訴訟,兩案的被告均為國家知識產權局。
簡單的總結一下原因
阿里:「雙十一」由我在2009年發起!2012年我們就註冊商標了!
京東:「雙十一」是公共語言,不能申請為商標!我要申請撤銷!
國家知識產權局:我維持一部分,撤銷一部分。
阿里:我不服撤銷!
京東:我不服維持!
阿里與京東:國家知識產權局,我們法庭見吧。
先回顧一下雙11的歷史吧,原本雙11是空軍建軍節。
但這個節日真正被廣泛悉知發揚光大,是在07.08年被網際網路用戶認可為「光棍節」。
而後的09年「天貓」還叫做「淘寶商城」,而負責人正是當時還不是董事會主席的「逍遙子」張勇。那時的「淘寶商城」實際上在阿里巴巴內部是比較尷尬的,因為正處於淘寶崛起的時候,主打的還是「便宜」「免費」。
而「淘寶商城」對內剛發展還沒有搞清楚商城的定位,對外商家入駐不僅成本高還要抽點,一度陷入了發展的僵局。就在這個時候恰好到了11月,前有10月「國慶黃金周」後有「聖誕節」,正是青黃不接的時候。
恰逢「黑色星期五」臨近,給了苦於無法做出業績的張勇靈感。「那正好,光棍兒沒事幹就多買點東西吧。」後面的故事大家也就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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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一屆雙11隻招攬到了27個商家,但出乎意料的是當日營業額做到了5200萬。
2009年淘寶平臺的總成交額是2000億,這5200萬看起來其實不算多。但實際上這一年「天貓」的前身「淘寶商城」在平臺中其實是沒有存在感的。而這5200萬是27個商家平日10倍的營業額。
這一下嗅覺敏銳的阿里巴巴就找到了下一步發展的方向,屬於電商行業的節日,一場全民購物的狂歡。
接下來的2010年,阿里巴巴做足準備,這一年的雙11成交額居然翻了近20倍,達到了驚人的9.36億。同時包裹達到了1000萬個,第一次讓全世界知道快遞「爆倉」這一概念,從此雙11這一購物日就開始一發不可收拾。
2011年,33.6億,2012年,「淘寶商城」正是更名「天貓」銷售合併淘寶網達到了,191億。
2013年,350億,同年京東加入戰局,25億。2014年,阿里巴巴571億,京東55億。
2015年,阿里巴巴912億,京東雙11當天93億。2016年,阿里巴巴首次破千億,1207億,京東149億,同時也開啟了雙11電商大戰,蘇寧、國美、一號店、亞馬遜等加入戰場。
2017年,阿里巴巴1682億,京東提出長節概念,從11.1~11.11合併做全球好物節,1271億。
2018年,阿里巴巴2135億,京東1598億,2019年,阿里巴巴2684億,京東2044億。
而今年2020年,阿里巴巴跟進長節概念,11.1~3,11.11分兩波爆發,最終定格在4982億。
京東則是百尺竿頭更進一步,271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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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上面的歷史回顧中我們就可以看出,雖然阿里巴巴是首個提出雙11這一概念的企業。但隨著時代的前進,京東一直也在不斷努力追趕跟隨。時至今日,雙11已經成為了電商行業共同的節日或者說戰場。雙11佔據了所有電商玩家的重要位置,沒有誰可以不在意雙11,也沒有誰不想在這一天分一塊蛋糕。
今時今日的雙11,恰恰是回歸到了「逍遙子」張勇一開始效仿「黑色星期五」的想法,成為了中國的「黑色星期五」。那麼現在約定俗成的雙11,確實也受到了全世界的廣泛應用,從這一角度看,我更傾向於京東的訴求。
我個人認為,最終雙11演化成了一場全民和電商的共舞,那麼雙11這個概念就不再應該只屬於某個人或者某個公司這樣的個體。雙11已經沒有了區分平臺的屬性,而歸於整一個社會,就好像高贊所說的「可口可樂」發明了「可樂」,變成了電視機,空調,洗衣機之類的統稱,自然也就成了公共語言。
我比較好奇的是,騰訊成立於1998年11.11。不知道另一位馬先生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ponyma
THE END
- 常想一二,不思八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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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很 有 趣
英俊的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