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將犬只管理工作納入「人民群眾最不滿意的10件事」進行整治。4月,市公安局及時組建工作專班,明確目標任務,制定下發了《全市城區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將通過「宣傳調查、集中整治、鞏固提高」三個階段強力推進犬只管理工作。按照方案部署,5月22日,市公安局舉行新聞通氣會,向社會通報犬只登記辦證工作相關情況,進一步促進犬只登記工作規範。
記者從新聞通氣會上獲悉,我市犬類限養區為:全市各區縣城區建成區,不含鄉鎮場鎮及農村區域。限養品種為:體型小、性格溫順、具有觀賞價值、適合室內馴養、無攻擊性且成年犬體高(站立時犬只肩部最高點至地面距離)不超過35釐米的小型觀賞犬類。機關、部隊、科研、工廠、倉庫等單位因工作需要飼養警用犬、守護犬、科研犬、演藝犬等犬類的,犬只類別不予限制但須報當地公安派出所審批、備案和發證。
據悉,養犬許可證均為免費辦理,具體步驟如下↓
■符合限養條件的犬只,養犬人首先須將所養犬只送至轄區蓄牧獸醫行政部門指定犬只免疫點為犬只檢測、接受狂犬病等免疫接種,領取犬只免疫證明標誌;
■然後攜帶犬只及相關資料提交至養犬單位/個人常住地派出所,領取並如實填寫《單位/個人養犬登記表》,向常住地派出所提出養犬登記申請。其中,個人在辦理犬只登記時應當提供養犬人的身份證、房產證明或者房屋租賃證明和犬只免疫證明;
■單位確需飼養犬只的,在辦理犬只登記時應當提供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看管犬只的專門人員的身份證明、獨立場所及犬籠、犬舍、圍牆等封閉圈養設施等的相關證明、犬只免疫證明和安全養犬制度。
■養犬許可實行年審制度,養犬人應當於養犬許可證年度期滿前,攜帶養犬許可證和犬只免疫證明到原辦證機關進行年度審驗。養犬登記證遺失或者損毀的,養犬人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到原發證機關補辦;養犬人飼養的犬只死亡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到原犬只登記機關辦理註銷養犬登記證。
記者從新聞通氣會上獲悉,根據《全市城區養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我市將於2019年7月1日開始集中整治。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提醒市民,犬只依法管理是鞏固國家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創建的重要內容,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關鍵抓手,更是回應人民群眾期盼的迫切需要,希望廣大市民朋友配合公共機關犬只管理工作,儘快攜帶您的犬只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登記,嚴格履行犬只飼養責任,為建設文明和諧美好遂寧貢獻力量。
來源:遂報全媒體記者 楊樹林
編輯:王 瑞 林 敏
責編:陸小曉
審核:周一帆
監製:杜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