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幼女疑犯黎某忠
陵水禽獸爺爺強姦3幼女被拘
事發陵水本號鎮,受害幼女8歲至12歲,其中2人分別為嫌犯表兄和堂兄的孫女
陵水本號一42歲的光棍漢以小恩小惠的手段誘騙同村的3名幼女,以玩性遊戲為名強姦受害人,受害幼女最小的8歲,最大的12歲。其中2人分別為嫌犯表兄和堂兄的孫女。長期以來,該男子或以給零花錢的方式誘騙,或以恐嚇的方式強姦這些幼女。該男子被陵水警方抓獲後,竟無恥稱8歲幼女是為了錢勾引他,3位幼女自願與其發生關係。
目前,強姦疑犯黎某忠已被陵水警方刑拘。
-本報記者 良子攝影報導
報案:12歲幼女遭強姦4年
8月27日下午3點,一位婦女領著一位小女孩來到陵水公安局本號派出所報案,這位婦女稱其12歲的女兒小亞(化名)被同村的光棍漢黎某忠強姦達4年之久。
據小亞的母親介紹,幾天前,同村的一位村民對其丈夫說:「跟你說件事,聽後你一定會砍了黎某忠。」其丈夫聽此就知道怎麼回事了,一定是黎某忠對其女兒做了什麼。因為此前有村民提醒過家人,讓小亞離黎某忠遠點。
當天,經過母親耐心勸說,小亞才告訴母親實情。據小亞講,4年前,在她上小學二年級時,黎某忠就脫她褲子,跟她發生性行為。4年中,黎某忠經常會找她發生關係,有時在她放學途中的草叢裡,有時會在黎某忠的家裡。
據小亞的母親介紹,有一次,小亞的叔嬸睡在家裡的沙發上,小亞坐在旁邊,黎某忠從窗戶處衝著小亞說:「過去、過去。」小亞的叔嬸聽到後,問是誰,黎某忠立刻跑掉了,小亞說是黎某忠。
據小亞介紹,黎某忠強姦她有4年之久,就一共發生多少次,小亞說她記不清楚。從2009年到今年,至少有十二三次。
經法醫鑑定,小亞陰道紅腫,發炎,處女膜陳舊性破裂。
調查:嫌犯摧殘3名幼女
在隨後的調查中,據小亞介紹,黎某忠對與其同村的另兩個女孩也有性行為。一人是10歲的阿珠(化名),另一人是8歲的阿花(化名)。
本號派出所民警感到案情重大,立即將情況上報縣長助理、公安局長黃國清及副局長熊茂。該局立即召開會議,指示刑偵大隊成立以副大隊長盧偉為組長的專案組。黃國清指示,要充分考慮到受害幼女及其家長的心理,調查要秘密進行,取證要細緻再細緻。隨後,黎某忠在村子裡被警方抓獲。
「我們在疑犯家搜查時,在一個米缸裡搜到兩件小女孩的衣服。」盧偉副大隊長告訴南國都市報記者,兩件衣服用塑膠袋包著,是疑犯強姦小女孩後遺留下的。
南國都市報記者在陵水看守所見到了疑犯黎某忠。黎某忠左眼上有白點,其稱左眼什麼都看不見。黎某忠父母已過世,一姐一妹都出嫁了,他一個人生活,黎某忠稱他上到初二就輟學了,一直在家務農,這幾年靠打散工生活。
談起如何開始對小亞強姦,黎某忠說,他與小亞的爺爺是表兄,4年前,小亞那時有8歲了。因為都在一個村,又是親戚關係,小亞經常給他拔白頭髮,拔一個給小亞一角錢。一次小亞向他要錢,他說,你又不讓摸,我不給你錢。小亞什麼都不懂,就說那就摸吧。從摸開始到後來的強姦,就這樣,小亞被黎某忠強姦4年之久。
黎某忠承認,除了小亞,他還強姦了阿珠及小花。
可恨:連堂孫女都不放過
黎某忠禽獸不如,他不僅強姦年幼的小亞,還將經常與小亞在一起玩的夥伴阿珠強姦,而阿珠是黎某忠堂兄的孫女。當爺爺的黎某忠連自己的孫女都不放過,而阿珠今年才10歲,而黎某忠強姦阿珠時,阿珠僅有8歲。
據警方初步調查,黎某忠對3個小女孩同時傷害有兩次,對小亞及阿珠同時傷害至少是3次以上,對小亞及阿珠的傷害連疑犯黎某忠自己都說不清楚。
「她們年齡太小了,我跟她們只是摸摸,碰碰,我知道真要搞的話,會弄出人命的。」疑犯黎某忠在與記者講述過程中,竟稱3個女孩都是自願的,他沒有打罵她們,還說每次事後,他都給小女孩錢。
從案情來看,疑犯黎某忠每提出要與小亞發生性關係或叫小亞去他的住處,小亞都會答應。當辦案民警問小亞為什麼會這麼做時。小亞說如果不順從黎某忠,黎某忠就會到學校打她,有一次,黎某忠還將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威脅、恐嚇她。她非常害怕,但她不敢對父母講。
黎某忠說,有時因為他給了錢,她們不讓摸,所以打幾巴掌嚇唬她們。黎某忠承認他曾到小學校打過小女孩。
悔恨:母親悔未盡監護責任
黎某忠以小恩小惠的手段強姦小亞達4年之久,疑犯與受害人是一個村的,女兒與一個中年光棍走得那麼近,其父母難道就一點沒發覺嗎?據了解,過去曾有村民提醒過小亞的母親,讓小亞別去找黎某忠,小亞的母親也聽出村民話裡有話,曾問過女兒黎某忠對她做什麼,小亞說沒做什麼,以後小亞的母親也沒太在意。
據了解,有一次,小亞的叔叔看到小亞從黎某忠家裡跑出來,黎某忠從後面追。事後,小亞的叔叔問過小亞跑什麼,小亞什麼也不說,叔叔氣憤之下打了小亞幾巴掌。其實聽到村裡人的風言風語,連小亞的叔叔都知道小亞與黎某忠的關係不正常,做為小亞的母親對女兒的事實在太粗心了。
「我實在太粗心了,如果對女兒上心些,女兒也不會這麼久被那個禽獸害。」小亞的母親說,做為母親她沒有盡到保護女兒的責任,現在後悔一切都晚了。
黎某忠稱3個小女孩年齡太小,他對3個小女孩的犯罪未實際完成。警方認為,由於黎某忠侵犯的對象為幼女,雙方生殖器官一經接觸即視為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