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鼠患,市場上出現了一種「電貓」,這種產品是將貓的叫聲錄製成碟,裝進播放器,人們買回後,將其放在老鼠經常出沒的地方,反覆播放,從而恐嚇驅趕老鼠。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一些部門竟將這種「電貓唬鼠」的方法用到了工作上。有的部門在創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中,杜絕菜農果農進城亂擺攤點、遊街叫賣,讓工作人員駕駛裝有播放設備的執法車分頭上街,一邊巡查,一邊反覆播放錄製的地方有關法規。市民戲稱為「電貓執法」。
「電貓執法」看似簡單易行,省時省力,實際上危害不小。一是影響了執法的嚴肅性。「法律之善,在於執行。」只聞其聲,不見其行,這不是執法,而是在「遊戲執法」,更是對地方法規的褻瀆。二是助長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執法人員沿著街道轉、隔著玻璃看、單憑喇叭喊,不下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做紮實細緻的工作,群眾如何能夠知法懂法?又怎能守法用法?城市怎能井然有序?三是削弱了執法公信力。創建文明城市,要多在城市「硬體」「軟體」建設上下功夫,一味地用「電貓唬鼠」的方法嚇唬菜農果農,這不僅與創建文明城市的初衷相悖,也極大地削弱了執法公信力。如此看來,「電貓執法」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