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男朋友了嗎?打算什麼時候結婚?」
「結婚兩年了吧?考慮什麼時候生小孩?」
「性別要求:男」
人社部日前發布規定指出,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網絡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你在找工作時是否遇到過性別歧視?在社會各界號召為女性賦權的今天,這些歧視離我們還有多遠?
你遇到過性別歧視嗎?
此前,在綜藝《她有情緒又怎樣》中,中國第一位UCF冠軍金腰帶女拳手獲得者張偉麗敞開心扉,談起了自己作為女拳手收到的偏見。而職業性別歧視這件事,口紅一哥李佳琦對此也深有感觸。
「女生怎麼能去這種男性林立的八角籠裡打呢?」縱使獲得了拳擊賽場的最高榮譽,張偉麗仍無法擺脫社會中的性別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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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她哭笑不得的是,網友們會認為練拳擊的私下也會很暴力,每每有家庭暴力的新聞出現,都會有人在微博上@她 ,希望她能為女人出頭。
甚至還有很多人說,沒有男人敢找她當老婆,說不定一言不合就要被當作人肉沙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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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為「口紅一哥」 ,李佳琦也對就業中的性別歧視頗有感觸。自從出現在大眾視野中,爭議便一直圍繞著李佳琦。
在鏡頭前塗口紅,為女性化妝品帶貨,說著直男不懂的化妝成分與口紅色號。甚至連李佳琦媽媽的同事也不理解他的做法,「兒子在網上塗口紅,你不管管他嗎?」入行初期的李佳琦常常收到這些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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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發布《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規定》指出,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網絡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
同時,《規定》要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不得洩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公民身份號碼、住址、聯繫方式等信息。
該《規定》公布後,很多網友談起自己曾遭到性別歧視的經歷。此外,也有部分人表示該《規定》需要落實到具體細節及如何消除就業中出現的隱性歧視。
五花八門的性別歧視
職場中存在的性別歧視由來已久。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62個定點城市的調查結果顯示,有67%的用人單位提出了性別限制,或明文規定女性在聘用期不得懷孕生育。
從招聘女生時提出「不結婚不生子」的「附加協議」,到感嘆聘用女生「增加了企業成本」,大學生就業市場上總會呈現出「男強女弱」的明顯態勢。
雖然男女平等已成為我國的基本國策,但社會上歧視女性,特別是在就業上歧視女性的現象還非常普遍。
由智聯招聘於2018-2020年連續三年公布的《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下文簡稱《調查報告》)顯示,2020年女性整體收入相較男性低了17%,薪酬差距明顯。
58.25%的女性在求職時被詢問婚育問題,而90.4%的女性求職者則遭遇過年齡歧視。
圖片來源橙雨傘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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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據蓋茨基金會公布的一組數據,在新冠肺炎疫情前,女性平均每天在無償勞動上的時間就是男性的三倍,而疫情之下,女性每日的無償工作時間增加了50%以上;而她們失業的可能則是男性的兩倍。到2021年,陷入極端貧困的女性將新增4700萬,總數至4.35億。世界迫切需要行動為女性賦權。
從用人單位的招聘要求上,我們也可以看到五花八的性別歧視。比如光明正大的男性優先、女性需要開具未婚未育證明,男女學歷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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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包括在面試時詢問婚育情況;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以限制女性生育作為錄用條件;同工不同酬......
在今年夏季熱播的劇集《三十而已》中,生活在上海三個性格迥異的女性,面對到來的三十歲,在家庭和職場中都面臨著不同的困難,最終她們都找到自己,收穫了各自的生活。
近幾年,關於獨立女性的作品層出不窮,但究其根本仍逃不出傳統男強女弱的思想怪圈。
家庭主婦一定會遭遇婚姻變故,才能絕地反擊,如果想成就一番天地,則必須在事業和家庭中獨當一面。
但面對結婚與生育兩個巨大轉折,女性如果想二者兼顧,那似乎是件不可能的事。
《三十而已》劇照
其實,從傳統寓言和史實中不難發現,歷史上的「精英女性」如花木蘭、希拉蕊·柯林頓、柴契爾夫人都是向大眾展現她們果敢颯爽的一面。
一身純色職業裝,梳得一絲不苟的頭髮,在宴會上精緻的禮服和高跟鞋,和《三十而已》劇中王漫妮的形象十分接近。
對於她們的形容,多是以「鐵」、「硬」、「剛」這些偏向於男性氣質的詞語,呈現於報刊雜誌之上。
不少的媒介廣告宣傳語強調女性做本我、真我,但一貫的刺激消費話術如「塗口紅就是女人,不塗口紅就是男人」,仍然帶有極強的刻板偏見,認為男性一定要陽剛不重外貌,女性則必須柔弱注重外表。
2020年《調查報告》印證了這一點,在「造成職場性別不平等的主要原因」調查中,「生育是女性擺脫不掉的負擔」、「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社會制度不夠公平」位列前三。
打破職業性別隔離,為女性提供平等競爭的職場環境,讓更多女性有自我實現的機會,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世界會變得更好嗎?
世界會變得更好嗎?
早在1958年國際勞工組織通過的《關於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的規定中首先提出,「就業中的性別歧視」就是基於性別的任何區別、排斥或特惠,「其後果是取消或損害就業方面的機會平等或待遇平等」。
在我國法律中,除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2條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第13條更是明確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同時,《就業促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也在不同程度上對就業中產生的性別歧視進行保護。
各地也在付諸行動。
近期,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和省婦聯聯合制定印發《關於建立就業性別歧視聯合約談機制的通知》。用人單位在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有下列情形將被聯合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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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瀋陽晚報報導,近日,為了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障其安全和健康,《遼寧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下文簡稱《辦法》)正式對外發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中提到,經醫療機構或者婦幼保健機構確診患有重度痛經或者經量過多的,給予1至2日的適當休息。
然而,女性的維權仍路漫漫其修遠兮。
遼寧施行痛經假的消息一出,就有很多網友表示擔心「聽起來是好事,會不會又變味兒啊,讓女性在職場更艱難了」「就怕乾脆不用女生啊」……
在司法實踐中,2014年女大學生郭晶在應聘浙江杭州一家烹飪學校時被告知「只招男性」後,將其告上了法院。
法院認定學校行為屬於就業性別歧視,侵犯了郭晶的平等就業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判決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但駁回了郭晶要求被告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
該案代理律師許英認為,要想消除就業歧視,就必須讓用人單位真正認識到自身錯誤,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說,賠禮道歉比賠錢更有價值。法院僅支持賠錢而不支持賠禮道歉,是對用人單位歧視用工的一种放縱,警示力度不夠。(案例源自源眾家庭與社區發展服務中心)
對於性別歧視,張偉麗認為:「男女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路,我非常想說的是,男生女生都一樣,沒有什麼該做的,也沒有什麼不該做。」
促進婦女平等就業,與男女平權密切相關,需要各地各部門積極聯動,需要法律的明確規定與適當救濟,需要打破人們心中成見的大山,才不至於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才能提升社會生產力和經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