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跑路」民工工資怎麼辦?
雲南彌勒:主動履職幫助農民工討薪
本報訊(記者何贇 通訊員畢軍)「多虧你們的主動幫助,我們才拿到了工資,太感謝了!」日前,領到拖欠了近一年的工資,11名農民工團團圍住雲南省彌勒市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主任馬迎峰感激地說。
2018年4月,彌勒市虹溪鎮高某等11名農民工受僱於包工頭賴某,在彌勒市小石山片區汙水處理廠建設工程從事圍牆粉糊、搭設外架等建築勞務工作。工程完工後,包工頭賴某僅支付了部分勞務費後便下落不明。為討回工資,高某等人曾向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和市法律援助局等部門反映和尋求幫助,但因包工頭賴某避而不見,調查及文書送達無法有效開展,且11名農民工與公司沒有籤署勞動合同,也無發放工資和拖欠工資的相關證據。致使該案一直無實質性進展。
在彌勒市法律援助中心排查案件線索中了解到該案的情況後,彌勒市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檢察官主動作為,找到高某等11名農民工詳細了解情況。「我們都是邊遠山區來的,幹了活拿不到血汗錢,請檢察官們想想辦法幫助我們要回工資。」一見面,高某就著急地說。
了解情況後,彌勒市檢察院依法受理了該11名農民工的支持起訴申請,制定了辦案方案,並依法調查核實。檢察人員一方面深入項目業主單位雲南雲水環保公司、雲南建投二建司等地進行調查取證;另一方面積極督促汙水處理廠施工方,被申請人(包工頭)蔡某、賴某按要求清算工程量,進一步查清了上述被申請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實。
為了及時排解負面情緒,避免矛盾激化,彌勒市檢察院及時協調項目業主、施工方、施工承包人之間的關係,並就該案精心組織了民事糾紛聽證會,積極為案件當事人搭建表達訴求、溝通協商的平臺。經雙方公開陳述事實和理由、質證、答辯,11名農民工與4名被申請人於3月5日初步達成了和解協議,確定由其中一名被申請人蔡某代賴某支付所欠農民工工資。
達成協議後,檢察官沒有鬆勁放手,繼續抓好跟進監督,確保支持起訴效果,與市勞動保障局、建投二建司等單位主動對接,及時溝通信息,對包工頭蔡某、賴某形成適度的震懾和壓力,同時,多次與遠在外地的蔡某保持聯繫,充分釋法說理,以保證其按照和解協議約定時間履行義務。
2019年3月15日,被申請人蔡某、賴某如期將所欠的勞務工資款34780元支付給11名農民工。
檢察官主動為農民工討薪的事傳開後,彌勒市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辦公室熱鬧起來,很多農民工結伴而來反映情況。「我們的工作讓農民工感受到了檢察溫度,信任檢察院,我們一定要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難,妥善解決好農民工的訴求。」馬迎峰說。
何贇 畢軍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