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的兩個好朋友同時給我發了婚禮邀請函,一個是男生,一個女生,男生說「你一定要來啊」,女生說「記得早點回來試伴娘服哦」,我都回復「好」。
他是我喜歡的男生,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們要結婚了。他們知道我會去,他們不知道的是,我很喜歡他,也很喜歡她。
什麼叫做不後悔,就是如果有機會重新回到我們相遇的那一天,我依然會選擇與你開始我們之間的故事,即使後來我們的結局並不美好。
初中,讓我印象深刻的,除了男生們留著Tony老師絕世佳作系列的髮型,女生則是厚厚的齊劉海之外,便是他。
不是學霸,不愛學習,整個人散發出一種「我家裡有礦,不需要好好學習」的氣質,現在想想,也不知道為什麼那時候會跟他成為聊得來的朋友。
或許是因為他這個人很幽默,好像一切事情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包括對我,因為他總能把我逗笑。很多人說,女生在初中高中的時候都會喜歡學霸,但經過我的一番調查,其實事實真不是這樣,那些幽默風趣,膽大瀟灑的男生,才是眾多女生暗戀的對象。
時間長了,我也沒能逃過,是的,我喜歡他,表面上跟他稱兄道弟,事實上每一次見到他,內心的小鹿早就到處亂撞了。以朋友的名義,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就好像歌詞寫的那樣,我很想愛他,但是理智在吵架,隱瞞比較容易吧,免得感情變得複雜。
現在回想,我真的是隱藏得很好。認識他的那幾年,他交過很多女朋友,每一次在QQ空間看到他和女朋友的照片,從難過到習慣,也就是時間的問題。我知道他一直把我當朋友,所以我一直都把「朋友」這個身份扮演得很好。
後來,我認識了一個女性朋友,那時候我出去跟他聚會,都會帶上這個好朋友。
女生的第六感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漸漸地,我發現我的好朋友喜歡他,而他,有一天也跑來跟我說,要追我的好朋友,娶她當老婆。
也許你會說,自己曾經那麼喜歡的男生,跟自己的好朋友結婚了,那心裡該有多傷心?我不想說自己有多偉大,為了別人的幸福,寧願自己難過。或許他知道,或許他不知道,我曾經很喜歡他,都已經不重要了。
喜歡到最後,明白其實那只是我一個人的獨角戲,剩下的,僅僅是希望他好,她好,我也就很好。
有人說,會不會把喜歡說出來,結局就不一樣了呢?不會的。如果一個男生真的喜歡你,那麼他的佔有欲一定是很強的,不會捨得把你讓給別人。沒有例外。
如果那時候我說出來,也許我失去的,會比我得到的要多。
我將喜歡收起,小心翼翼地藏在心底,誰也無法觸碰,只有我自己,任由它生長,幻滅,直至成為後來想起時會嘴角上揚的,我的青春。
如果你和你的朋友同時喜歡一個人,你會怎麼選擇?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