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舊金山辦事處主管戴維·詹森介紹情況
1月2日,兩名記者在探查縱火現場
美國聯邦調查局官員1月6日說,1日晚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縱火案嫌疑人向警方自首,現已被捕。這名39歲的嫌疑人當天首次出庭,受控縱火和損壞外國政府財產。
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新聞發言人6日發表談話,要求美方依法嚴懲肇事者。
中方將繼續密切關注案件審理後續進展,並要求美方認真吸取教訓,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維護中國外交、領事人員和機構的安全和尊嚴,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綜合新華社1月7日電
落網
嫌疑人稱聽到神秘聲音縱火
美國聯邦調查局舊金山辦事處6日向媒體通報,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縱火案嫌疑人落網。
聯邦調查局舊金山辦事處主管戴維·詹森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嫌疑人為男性,39歲,有美國合法永久居留權。本月3日,即縱火案發生兩天後,這名男子在舊金山以南大約16公裡處的戴利城撥打911報警電話,用中文向警方「自首」,他在電話中說「我放火了」。
聯邦調查局探員麥可·埃爾德裡奇說,逮捕嫌疑人時,執法人員告訴他有權保持沉默。不過,嫌疑人沒有保持沉默,而是說「聽到聲音」等,故而縱火。對這一說法,遞交法庭的宣誓證詞沒有進一步解釋或說明。
細節
嫌犯用打火機點燃汽油箱
記者從位於舊金山市的聯邦地區法庭獲得了起訴嫌犯的法庭文件。文件記錄了總領館和街對面居民樓的監控錄像記錄。
根據居民樓的監控錄像,1月1日21時左右,一輛小型麵包車停靠在總領館正門前,一個男子從駕駛座下來,沿正門前的拉古那街北向行至相交的蓋瑞大街,又折回車內,再次將車停在領館正門,坐在車內等候了15-20分鐘,男子下車到乘客座位一側,取下兩桶物體,放在領館正門,停留片刻。
錄像顯示,大約21時32分,一團大火球串起,此人步行離開,上車。大約21時33分,麵包車離開拉古那街往東轉向蓋瑞大街。
總領館的監視錄像與居民樓相同,但記錄了該男子的外貌特徵,留長髮,身材瘦削,戴眼鏡,穿深藍色外套或套頭衫及長褲。
文件顯示,1月3日中午12時34分,舊金山以南的戴利市警察局911報警電話中心接到一個電話,通過普通話和英文翻譯,一名自稱YanFeng的男子承認自己元旦晚上在總領館門前縱火。戴利市警察局確認男子地址後上門將其逮捕。
嫌犯坦承,他在1日晚上駕駛綠色本田奧德賽麵包車,在蓋瑞大街的76號加油站灌滿一桶汽油,分裝在兩個塑料桶內,約21時停靠在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門前,等候數分鐘,抽了一支煙。
他先將汽油潑向正門和臺階,試圖用自己的護照點火未成,再換用一隻打火機點燃一隻塑料桶,火光起來後,他走回車內,駕車離開,回到戴利市住所。
動機
縱火與恐怖主義、政治等無關
聯邦調查局舊金山辦事處主管詹森說,嫌疑人涉嫌觸犯兩項美國聯邦法律,即縱火和損壞外國政府財產。
詹森說,案發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不過,調查人員迄今認為,這起縱火案為刑事犯罪,與恐怖主義、政治或民權等無關,也沒有發現與其他組織有關聯。嫌犯被指控的第一項罪名是惡意縱火罪,這項罪名成立,將被處以5年以上至20年以下刑期,並罰款。第二項是蓄意破壞位於美國境內的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國官員或官員個人財產罪,罪名成立,將處於5年以下監禁,並罰款。
記者了解到,FBI官員向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表示,嫌犯若兩項罪名成立並罰,最高刑期25年以下。
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新聞發言人6日發表談話,要求美方依法嚴懲肇事者。中方將繼續密切關注案件審理後續進展,並要求美方認真吸取教訓,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維護中國外交、領事人員和機構的安全和尊嚴,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律師解讀
審理過程最快也要半年
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縱火案嫌疑人確認落網,案件審理等後續問題接踵而至。案子要多久才能結案?如果罪名成立,罪犯是在美國服刑嗎?出獄後綠卡會被吊銷嗎?會被驅逐出境嗎?以後還能入境美國嗎?帶著一連串問號,新華國際7日獨家連線美國聯邦出庭律師張軍為您解讀。
案子要審多久?罪名要判幾年?
張軍說,嫌疑人剛「過堂」,整個審理過程最快也要6個月到1年。如果被證實嫌疑人有精神方面的問題,那麼結案時間將不得不延長,何時能結案是未知數。
張軍解讀,從法庭文件表述看,這個案件是由美國政府控告嫌疑人。
就目前掌握的信息來看,嫌疑人「自首」且證據明確,對政府打贏官司比較有利。
張軍說,按照這類案件的慣例,縱火罪刑期不太長。嫌疑人如果沒有前科,那麼最多被判入獄3到5年;如果有前科或還在假釋期間,那麼罪刑會加長,甚至到10年或更長。
出獄後怎麼辦?還能呆在美國嗎?
張軍說,這個案子屬於聯邦案件,如果聯邦罪名成立,而且刑期超過1年,就被認定是聯邦重罪。
按照美國法律,外國移民如果獲判聯邦罪且刑期超過1年,將被吊銷綠卡並被驅逐出境。
被吊銷綠卡、驅逐出境的人原則上今後申請普通美國籤證都會很困難,更別提綠卡。但是,張軍也說,如果被驅逐的人與美國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比如妻兒都在美國,那麼美國政府會先考察其是否有悔過之意,也存在重新頒發入境籤證的可能。只是,這要經過一個相當長的時間。
●烏龍
FBI寫錯嫌犯名字?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在6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擺了烏龍,其公布的縱火案嫌犯姓名有誤,致使媒體和法庭文件均出現錯誤。記者6日從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獲得證實,該嫌犯正確中文名字為馮嚴豐,拼音應為Yanfeng Feng。
FBI公布嫌疑人信息時說該男子姓名為「Yan Feng」,中文媒體有的據此翻譯為馮巖,有的稱馮彥。記者6日從舊金山聯邦地區法庭獲得的起訴該嫌犯的法庭文件上也看到其名字仍為「Yan Feng」,鑑於起訴文件的嚴肅性,名字的錯誤顯然是一個重大硬傷。
由於「Yanfeng Feng」的後兩個字音和拼寫相同,有華人認為,不熟悉漢語名字的FBI漏掉一個「feng」字當是忙中出錯,應屬於無心之過。
目前仍不清楚法庭是否以及何時會修正該文件。記者6日多次致電FBI駐舊金山地區辦公室發言人,均無人接聽,截至發稿時該發言人也未回復記者電話留言和郵件提出的置評請求。
記者釋疑
為了新聞真實 我們不譯名字
等待發布會開始期間,一名女記者向一名男記者嘀咕:「我聽說,華人圈星期五(3日)就知道(嫌疑人落網)了,為什麼?」
確實,對在場華人媒體記者而言,嫌疑人落網不是新聞,嫌疑人究竟是誰才是新聞。
為何不公布嫌犯「頭像」?
新聞發布會在調查局舊金山辦事處所在大樓一層門廳內舉行,緊鄰出口,空曠嘈雜,記者一度聽到一種說法,稱嫌疑人是美國公民。
幾番核實,確認嫌疑人有美國合法永久居留權,即所謂「綠卡」。依照常規,一旦定罪,嫌疑人面臨一種可能:美國政府吊銷「綠卡」。現場,沒有人索取嫌疑人「頭像」。一名華人記者解釋,但凡聯邦政府公訴案,與地方政府公訴案不同,執法部門一般不提供嫌疑人「頭像」。
嫌犯名字為何沒中文譯文?
詹森以及調查局新聞稿列出嫌疑人姓名為Yan Feng,明顯是漢語拼音,依照英文書寫順序Feng是姓氏,Yan是名。
一些華人媒體記者頗費「周折」,商討怎樣讓英文向中文「轉換」……
商討結果是,Feng和Yan是讀音,分別對應多個漢字,與其「音譯」,極可能「張冠李戴」,不如「原樣照錄」。新聞報導原則,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沒有理由把疑問、猜測以至差錯交給受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