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湘西州8月7日電(通訊員 李濤 吳亞潔)7月3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鳳凰縣檢察院收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關於某銀行一筆50萬元貸款無法收回的報案材料。該院刑事檢察局立即指派一名員額檢察官對案件進行審查。
經初步查明:楊某系該銀行的職員,專門從事信貸工作。2014年8月,楊某因賭博欠下巨額外債,就找到其朋友李某並向其慌稱自己投資修路需要資金,要求李某申請貸款並將錢借給其使用,本金及利息由楊某償還,李某表示同意。為成功通過銀行審批獲取貸款,楊某偽造了一份某鄉村的魚塘養殖業項目合同,虛構申請貸款的資金用途。同時,楊某指使李某在未經李某妻子田某同意下,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兩處房屋辦理了抵押登記,由楊某、李某二人冒名籤字。之後,楊某將收集的上述材料進行上報,經過審核、審批等程序後,該銀行於2014年9月26日向李某發放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50萬元,貸款到期日為2015年9月23日。楊某從李某處拿到錢後全部用於賭博並揮霍一空,至今本金及利息均未償還。
鑑於此,鳳凰縣檢察院立即啟動立案監督程序,於2017年7月5日向鳳凰縣公安局分別發出要求說明楊某貸款詐騙、李某騙取貸款的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同時發出檢察建議並進行釋法說理。鳳凰縣公安局收到後,於2017年7月11日以楊某涉嫌貸款詐騙罪立案偵查,於7月13日以李某涉嫌騙取貸款罪立案偵查。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查中。
近年來,鳳凰縣檢察院多途徑探索拓寬立案監督案件線索來源,完善工作機制確保立案監督案件質量,加強跟蹤監督增強立案監督案件效果,不斷加強立案監督工作,僅2017年,該院已成功監督公安機關刑事立案8件9人,刑事撤案5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