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真的愛我,為什麼不願意在房本上加我的名字?
01、
一位姑娘和男朋友戀愛的兩年,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兩家父母過幾天就要坐在一起談婚禮的細節了。為了保證談話可以順利的進行,姑娘和男朋友決定就兩家會談到的問題先過一遍,爭取兩人先達到一致。
然而,兩家的父母還沒坐到一起談,他們兩人自己就快談不下去了,其原因很簡單:買房子加不加女孩的名字。
姑娘和男朋友的家境差不多,都屬於不是很富有,也不是很貧困,基本也算得上門當戶對。在男朋友念大學時,男孩父母就抓緊機會在市中心買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的房子,當時辦理的按揭手續,經過幾年的奮鬥,如今已經還清了貸款。這套房子本來就是要作為男孩的婚房的,當時裝修了女方不喜歡,所以一直沒有動工,直到最近才開始裝修。按照當地的習俗,一般男方買房子,裝修是女方加負責。於是姑娘提出,房子的裝修和家電都由自己家裡負責,但是有一條就是,房子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並且女孩說,這是父母和自己的意思。
但男朋友認為,那一套房子由於地段好,由於買的早,現在那套房子的價值已經翻了兩番,而且自己家裡已經花了十幾萬做好了硬裝,女方加只要買些家具家電和一些軟裝就可以入住了。況且,買房子和硬裝的錢,這些全部是自己家出的,而家電家具全部加起來也不過20萬左右,就要求自己家送出去半套房子,似乎不妥吧!
02、
姑娘的理由也很充分:如果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那我沒有安全感,畢竟沒有人敢保證以後會發生什麼事情。結婚以後,自己還要生孩子,照顧家庭,女人要比男人付出的更多,但是這種對家庭的付出,往往是不被人肯定和價值化的。況且,自己家也會出錢做軟裝和購買家具家電,也是一筆不少的錢。但是一旦婚姻出現問題,自己就要面臨淨身出戶的局面。所以,自己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就是為了可以對自己的以後有些保障,難道這個要求很過分嗎?
03、
男孩則不這麼想:這是父母很早就買了的房子,不管是首付還是按揭,都是自己家出的,就算女方家購買了家具家電,但是這套房子也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況且你家購買家具家電十幾萬,卻要享受100多萬的利益,你家可真會算帳。況且這還沒結婚,就開始算帳,甚至都考慮離婚財產分配問題了,那你到底是愛我還是愛房子呢?你是不是就沒有打算和我白頭到老?
04、
兩個人因為這個問題,就連定好的兩家見面訂婚的日子都推掉了,說是這個問題如果沒有達成一致的意見,那麼其他的事情也沒有必要談下去了。姑娘現在很迷茫,這個男朋友自己很喜歡,平時對自己也很好,是自己想要託付終身的人,但是就因為這個事情,她開始猶豫要不要結婚的事。姑娘問我,這件事到底誰對誰錯,到底是男朋友一家太小氣呢,還是自己的要求過分了,女人想要一點安全感有錯嗎?真正愛一個人的男人,會跟自己要即將走入婚姻的女朋友計較半套房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