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丁豐林
「鄭州市很早就出臺規定,三環內不允許建立廢品收購站,這個廢品收購站怎麼悄無聲息地就開張了呢?」昨日,有市民向大河報記者反映,在鄭州市隴海路與建業路附近,新建了一個廢品收購站,裡面堆放大量廢品,還有各種壓縮打包的機械,既影響城市市容,也對環境造成了影響。
廢品站現身鬧市區,露天堆放成隱患
這個廢品收購站位於隴海路與建業路向北約50米路西,整體被施工圍擋給圍了起來。11月20日上午,記者來到現場看到,這處廢品站佔地大約三、四畝,裡面分成廢紙、廢鐵、廢塑料、廢瓶子等不同區域,每個區域內都有大量廢品露天堆放。
附近居民陳先生稱,這裡原本是附近城中村的一處拆遷待建空地,幾個月前,有人將這片地圍了起來,但不知道是做什麼用。大概一周前,他發現裡面成了一個廢品回收站,每天都有很多人騎三輪車來賣廢品。收來的廢品堆放在院內,通過機器進行壓縮打包,一天到晚機械聲不斷。
記者在現場也注意到,該廢品站是剛開始經營,並沒有明顯的異味,但是大量廢品露天堆集,所產生的汙染物,包括一些發酵的液體,難免會對空氣和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汙染,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廢品露天堆放、沒有日清,執法局要求三日內整改
早在2005年,鄭州市政府就施行了《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廢品收購站不得在城市建成區、建成區外200米範圍內,及市區國道、省道、高速公路兩側200米範圍內設置。此外還要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對回收的再生資源運輸、加工、處理,不得汙染環境,不得影響周圍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
那麼,這個廢品站為什麼會在尚屬於鄭州二環(緊鄰隴海路)區域內的鬧市區出現呢?對此,廢品站負責人朱先生表示,自己開辦這個廢品站,辦理了相關的手續,至於是否允許在鬧市區經營,自己對這一規定並不清楚。
在接到反映後,金水區執法局的執法人員也來到現場,並查看了廢品站的相關手續。
金水區執法局三中隊副隊長鬱群喜告訴記者,從相關手續來看,此處廢品站是由河南商龍實業有限公司設立的一個廢品回收中轉站。根據《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的規定,廢品站在市區內設置臨時回收點是允許的,但是回收點存放的回收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並且當日回收的物品必須在當日20時至24時內全部運離。
鬱群喜說,通過現場調查,該回收點的廢品都是露天堆放,並且沒有做到日產日清,不符合《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的規定。隨後,執法人員向廢品站負責人現場下達了行政告誡書,要求在其在11月23日前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