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裡是老楊聊熱點,我是老楊。
12月4日13時許,望江縣公安局接到報警電話:望江縣城吉水橋邊有一女子欲投河自盡。
接警後,處警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處置。在民警安撫勸導過程中,女子突然撲入深水區。處警民警展開施救,後將該女子打撈上岸,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死者自殺原因正在調查,相關善後工作正在進行。公安機關對該女子不幸離世深感痛惜。
網傳一段現場一段3分10秒的視頻顯示,女孩開始站在離岸邊一米多的河中,水差不多沒過她的膝蓋,幾名警察到場處置>>視頻32秒,兩名警察站在岸邊,疑似勸解女孩上岸,孰料女孩轉身一躍,全身沒入水中,圍觀群眾一片驚呼聲,有人大呼「快點,快點(救人)」。
視頻1分06秒,幾位民警相互攙扶嘗試下水救人,為首的民警進入到水沒到腰處決定返回。1分50秒,一名光頭男子跳入水中嘗試施救,但女孩身影肉眼已不可見;2分30分,該光頭男子返回靠近岸邊的位置,另一位男子則在旁人扔了繩子後跳入水中。另一段20秒的視頻顯示,疑似跳水女孩躺在岸邊,一名醫生和護士正在搶救。4日晚間,紅星新聞記者從當地一知情人士獲悉,跳水女孩今年17歲,在望江高中讀高二,3日因個人原因向學校請假回家。當天,有群眾看到該女孩在事發地點附近徘徊了一個小時。女孩被撈上岸後,送往望江縣中醫院搶救,但不幸人已身亡。
派出所在處理此事上不夠專業。比如應該派出有施救經驗熟識水性的警察或者專業人員。同時也應該有施救工具,比如救生圈、繩索等。視頻剛開始的兩位警察很明顯不會遊泳。工具也不夠。
我支持警察不貿然施救。不會遊泳的警察,去營救一心求死且往深水區方向走的人(野外河流的水況不明,有可能下一步就是深水區。非常難以預測)。大概率既無法救人,同時也會搭上自己的生命。那是雙輸的局面。
如果那警察是我爸的話,我也是希望他等到可靠的增援力量再下水。不會遊泳的人下水,那德行去過泳池的都知道。我寧可他可恥地被扒警服也不願他光榮地當烈士。我寧願在學校被人指指點點也不要當一個沒爸爸的孩子。
可惜,他除了自己的孩子,不是任何一個網民的爸爸,那大家當然只能叫他英勇獻身了。
警察身後也有家人朋友,
是,他們是警察,具有救人的法定義務。但這是本身具備相應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開展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