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右
相信通網絡玩手機的人,都看到了哈爾濱漫展的事情,憑藉著三人之力,哈爾濱漫展成功地衝上熱搜。事情是這樣的,這最近舉辦的哈爾濱漫展上,有一男一女coser在漫展上做出了不雅的動作,而這些不雅動作被參觀者拍攝成視頻發到了網上,因為視頻內容比較勁爆,所以很快就讓哈爾濱漫展上了熱搜。
事後事件的女當事人在網絡上發布了對事件的回應視頻,通過視頻我們可以知道,她是去年才加入這個圈子的,認為自己並不算什麼二次元,只不過是喜歡看動漫,比較喜歡玩cosplay,為了還原角色她非常用心也願意吃苦,這次出現這種事情也是因為想要還原角色。
事情發生之後,她積極配合主辦方,希望自己的行為不要影響漫展,緊接著她又表示她並不認為自己在漫展上的行為是什麼不對的地方,這是為了還原角色的劇情需要,回應拍攝者,如果看不下去就不要看,幹嘛不敢在現場直接罵她,而是把視頻發到網絡上。言語之中透露著她其實也是受害者想法。
隨後主辦方發布聲明,聲明中稱他們事前並不知道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在發生這件事情的時候,得知情況之後他們第一時間安排工作人員制止,也很快發布的情況聲明。經核實事件當事人並不是他們邀請籤約來參加漫展的,這次行為也完全屬於當事人的個人行為。主辦方會積極配合相關調查,進一步加強漫展秩序的管理。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對事情的起因經過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各方回應和聲明不存在什麼其他問題,那麼這次事件的漫展上不存在多少責任的,主要過錯方就是事件的主角。對於接下來會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大家肯定也是比較期待看到處理結果的。這樣的情況在漫展上頻頻出現,對於事件的處理結果,也不僅僅影響著這一件事情。
我們都知道,漫展是會邀請知名coser和模特的,而如果所述正確,這個事件的當事人並不是邀請籤約而來,在漫展上的不雅行為,會影響漫展的秩序和漫展的名譽。依據《民法典》第1024條的規定,主辦方有權要求兩人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此外當事兩人,有可能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兩個當事人,在公共場所做出一系列不雅的動作,可能影響了公共秩序,給漫展帶來不良影響,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以擾亂公共秩序違法行為,最高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也就是說,如果追究責任,當事人是有可能被罰款拘留的。
寫在最後:漫展是公共場所,秩序需要參加活動的所有人員去維護,不能根據主觀意願去做一些會給公共秩序帶來不良影響的行為。維護漫展的良好氛圍,需要主辦方、遊客、參與漫展的嘉賓共同努力,還大家一個純淨的漫展,還大家一個良好的社會風氣。素材和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或更改,內容僅代表個人觀點,希望大家理智看待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