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節奏加快,越來越多的人喜歡用釣魚這種方式來給自己減壓,有的是享受長時間安靜獨處的過程,有的是喜歡收穫時的滿足感。但對於有些釣魚者來說,辛苦坐一整天腰酸背痛,卻連魚影都沒看到,最後好不容易釣上來一個,一看居然是......
近日,龍馬潭一男子使用了釣魚界中的「黑科技」——「可視魚竿」,但出師不利,魚雖然釣起來了,人也栽了!
(可視魚竿)
2020年5月24日16時許,一男子徐某某(60歲,瀘州市特興鎮人)在石洞河咀村天然水域龍溪河斷橋下遊處釣魚,被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通過調查,徐某某不僅是禁漁期內在天然水域內捕撈,並且使用的「高科技可視魚竿」嚴重破壞自然生態環境。目前,徐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撈被移交石洞派出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和徐某某一樣悲催的還有趙某某,近日,趙某某在沱江邊使用漁具(晃竿)釣起了一條重34.9斤的鱅魚(花鰱),被群眾舉報,經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鑑定,趙某某所使用的漁具為非法捕撈工具,並且其在禁漁區域、禁漁期間進行捕撈,派出所已對其立案偵查。目前,趙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撈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今年2月,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於加強2020年全省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年四川省長江流域禁漁期為3月1日零時至6月30日24時。需要注意的是,全省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為常年禁漁區,實行全面禁漁。在規定的禁漁期和禁漁區內,禁止一切捕撈行為和遊釣。
流經瀘州市的長江段、赤水河段、沱江胡市鎮至沱江河口段以及永寧河渠壩至永寧河口段、瀘縣境內瀨溪河、龍馬潭區境內龍溪河,為常年禁漁區。
根據農業農村部印發的《關於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管理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指出釣具數量原則上一人最多允許使用一桿、一鉤,禁止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內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禁止垂釣漁獲物上市交易。
來源:平安龍馬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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