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叢林:原始部落顛覆人類語言理論
本文原載於The New Yorker
作者/JOHN COLAPINTO
編譯/MY & Lucas & 雨山 & 阿呆 & eve
譯讀:T-Read | 譯讀紐約客:TreadNY
編者按 在亞馬遜河流域及熱帶雨林,生活著許多因自然環境而得以與世隔絕的原始部落,「皮拉罕」部落就是其中一支,他們尤其牴觸外來的任何變化,使用的語言也因此相當原始,連123這種表示數字的詞彙都沒有……這種最純粹、最原始的生活和語言幾乎沒有受到現代生活的影響,也因此成為了語言學家熱衷研究的對象。遺傳和文化,哪個對語言的影響更大?語言影響思維還是思維影響語言?有沒有一套所有語言都適用的語法規則?一群有故事的語言學家試圖在這裡找到答案。本文寫於2007年,在2015年被選為紐約客的最佳故事,全文太長,切割成了兩部分,第二部分將於周六晚上發出,⁄(⁄ ⁄•⁄ω⁄•⁄ ⁄)⁄不見不散。
去年七月的一天清晨,我和美國語言學家丹•埃弗裡特走下一架塞斯納水上飛機的躉船平臺,踏上了位於巴西西北部熱帶雨林的一片淺灘。它緊挨亞馬遜河一條狹長而蜿蜒的支流——麥馳河。抬頭仰望,河灘上站著三十來個人,男人、女人、孩子,皮膚黝黑,個頭不高。有些手裡抓著弓和箭,還有些背著孩子。他們來自一個叫「皮拉罕」(Pirahã,發音「pee-da-HAN」)的原始狩獵部落。埃弗裡特55歲,身體壯實、蓄著紅鬍子,說起話來低沉有力,以前還做過基督教福音派的牧師。他出現在河灘上時,人群中發出了一種奇異的鳥鳴,旋律雖悠揚,但對於不熟悉這一切的人來說,基本難以把這聲音和人類語言聯繫起來。皮拉罕語與其它現存的語言毫無關聯,只有八個輔音和三個元音,是已知的發音系統中最為簡單的一種。但是它的語調、重音、音節長度的構造又極其複雜,說話者可以完全不發元音和輔音,僅靠哼、唱、吹口哨就能進行對話。對於外來者來說,這實在是一種讓人難以捉摸的語言。在埃弗裡特和他的妻子克倫在上世紀70年代作為傳教者來到皮拉罕部落之前,沒有任何外來者成功掌握這一語種。埃弗裡特最終脫離了基督教,但他和妻子卻在這兒斷斷續續地過了三十年,習得了西方人不曾掌握的皮拉罕語。
「Xaói hi gáísai xigíaihiabisaoaxái ti xabiíhai hiatíihi xigío hoíhi,」埃弗裡特用急促而不連貫的皮拉罕語對他們介紹,我是一位「短暫停留的過客」。男人和女人們齊聲回應道,「Xaói hi goó kaisigíaihí xapagáiso」。
埃弗裡特轉向我。「他們想知道你在『歪腦袋』語(crooked head)裡叫什麼」。
『歪腦袋』是部落對皮拉罕語以外任何語言的統稱,蔑視的味道顯然無疑。皮拉罕人對除了本族語言以外的其它任何語言都不屑一顧。在亞馬遜地區的諸多部落,似乎只有他們還在使用單一語種。他們嬉鬧著把我的名字轉告給彼此,每次轉述就變味一點,一直到我的名字成了難以辨識的音節。從那以後,他們再也沒有叫過我的原名,但給我起了個抑揚頓挫的皮拉罕名:Kaaxáoi,一個住在村莊下遊地區的皮拉罕人,據說長得很像我。「這事兒和我寫的有關該部落的論文完全一致,」 埃弗裡特後來告訴我,「他們抵制外來世界的任何內容,就是對這些不感興趣,從巴西人18世紀在密林中第一次發現他們起,就一直是這樣。」
去年秋天,埃弗裡特成為了伊利諾州州立大學語言、文學和文化部的負責人。25年來,他一直都在發表有關皮拉罕的學術著作和論文。但一直到2005年年初,他的工作都鮮為人知。2005年,他在個人網站上發布了《皮拉罕文化對語法和認知的限制》(Cultural Constraints on Grammar and Cognition in Pirahã),而後該文在美國人文科學雜誌《文化人類學》(Cultural Anthropology)上發表。文中描述了皮拉罕部落極為簡單的居住條件和質樸的文化狀況。埃弗裡特寫道,皮拉罕語裡沒有數字、有關顏色表達的詞語不固定、沒有完成時態、沒有文化記憶、沒有藝術或繪畫傳統,也沒有像「所有」「每一個」「大多數」「很少」這樣的量化詞語——一些語言學家認為這些詞是構成人類認知的基礎。但是埃弗裡特最引人注目的表述在於皮拉罕人並不在語言中使用「遞歸」,即在短語中插入另一類似結構的短語,就像說話者將兩個互不相關的想法(比如「一個人正沿著街走路」「一個人正戴著一頂高帽」)揉入一個單句(「一個戴著高帽的人正沿著街走路」)。知名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最近修改了他的普遍語法理論,認為遞歸性是所有語言的基石,因為人類獨特的認知能力而得以實現。
史蒂芬•平克是一名哈佛大學的認知科學家,他把埃弗裡特的的論文稱為「扔進聚會裡的炸彈」。一連數月,埃弗裡特的觀點都是社會科學類博客和討論組裡熱情四溢的激辯話題。埃弗裡特一度是喬姆斯基語言學的支持者,但他現在不僅堅稱皮拉罕語是普遍語法理論「極其有力的反例」,而且還不是孤例。「我認為,我們之所以還沒有找到像皮拉罕語這樣語種,是因為我們一直被灌輸這是根本不可能的。」埃弗裡特稱皮拉罕部落的文化和語言的原始程度前所未有,一些學者對此感到震驚。某知名語言學博客的主編收到一封讀者來信:「我不得不在想,他是不是走上了作家博爾赫斯式的奇幻風,還是像「人類學之母」瑪格麗特•米德一樣,被當地人算計了(譯者註:澳大利亞學者德裡克•弗裡曼在1983年出版了《瑪格麗特•米德與薩摩亞——一個人類學神話的形成與破滅》,對米德在薩摩亞的研究方法提出了質疑,認為其受到了當地人的誤導)。」
我到皮拉罕後不久,就對埃弗裡特有關當地人的描述有了自己的想法。當時我們正在卸行李,一個大概十一歲的男孩從河邊的樹林跑了出來,咧嘴笑著展示了做好的模型,和我們剛剛來時乘坐的水上飛機幾乎一模一樣。這個模型由巴沙木刻成,長四英尺(1.2米),飛機機身逐漸變窄,機翼、躉船一應俱全,還有用金屬絲固定住的螺旋槳,他可以用手指撥弄那個能自由旋轉的葉片。我問埃弗裡特,這個模型是否和他有關皮拉罕人不會進行藝術創作的理論相牴觸。埃弗裡特都不費抬頭看一眼,說道:「每當有飛機來,他們都會做一個。飛機不來,他們就不做。這是一個連鎖反應(而不是習俗),其他人也會做這樣的模型,但這個習慣最終會消失。」果不其然,後來我見到這個模型被棄置在小河邊的雜草叢中,已經裂了,沾滿泥土。在我隨後停留的六天中,再沒有人另做一個。
埃弗裡特的論文引起爭議後,他邀請各位學者前往亞馬遜以便親身觀察皮拉罕人。第一個接受提議的是四十三歲的美國進化生物學家菲奇,他在2002年和喬姆斯基、馬克•哈斯(哈佛大學進化心理學和生物學家)共同完成了一篇關於遞歸的重要論文。菲奇和他在巴黎做斟酒服務員的表兄比爾計劃在我和埃弗裡特抵達皮拉罕的數小時後到達。當飛機降落在水面時,皮拉罕人已經聚集在水邊並發出歡呼。兩人走出駕駛艙,菲奇帶著預設好的手提電腦,打算在皮拉罕進行長達一周的語言實驗。很快,他們就被好奇的皮拉罕人圍住。菲奇兄弟倆已是共同去過世界各處偏遠地區的老手,他們相信自己能很快和這些土生土長的當地人打成一片。他們把手窩成杯狀放在嘴邊吹氣,前後移動發出怪異的聲音。皮拉罕人卻面無表情的看著他們。比爾把手指啪地拍向另一個手掌,弄出砰砰的聲音。皮拉罕人還是一臉茫然。兄弟倆不好意思地聳了聳肩,放棄了嘗試。
菲奇後來說:「通常情況下,這些有趣的小動作很容易吸引他們。」但皮拉罕的小孩子們並不買帳,更不用提他們的父母了。」埃弗裡特樂了:「這不是他們文化裡有的東西,所以並不感興趣。」
幾周前我曾給在蘇格蘭的菲奇打過電話,他在聖安德魯大學任教授。他告訴我:「我將這次旅行視為發現的探索之旅。我想親眼看看埃弗裡特說的到底多少能得到證實。」
在語言專家的圈子中,埃弗裡特以壞脾氣和對學術規範的不耐煩而知名。他生在美墨邊境小鎮霍爾特維爾的一個工人家庭中,父親雷納德長期酗酒,從酒吧招待、牛仔到機修工,打過許多份工。埃弗裡特說:「我家沒有任何書卷氣,對我父親來說,在大學教書的人和打領帶的人都是娘娘腔。我認為我父親的一些特點還在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我。」 埃弗裡特主要受母親的影響踏上了學術道路。他母親是服務員,在埃弗裡特十一歲時因腦動脈瘤去世。母親曾把《讀者文摘》濃縮版和一套醫學百科全書帶回家,而埃弗裡特則試圖把它們的內容都記在腦子裡。在高中的時候,看過《窈窕淑女》的埃弗裡特想成為一名語言學家,後來他寫道,這是因為主人公亨利•希金斯的工作「對我有莫大的吸引力,而且好像語言學家會很有錢。」
青少年時期,埃弗裡特曾在搖滾樂隊裡彈吉他(和他搭檔的鍵盤手後來成為了鐵蝴蝶樂隊的早期成員)還嗑藥吸大麻,直到1968年夏天,他在萊克賽德的開普敦高中遇到了另一個學生克倫•格雷厄姆。克倫是基督教傳教士的女兒,在巴西東北部的Satere部落中長大。她邀請埃弗裡特去往教堂並帶他回去見家人。埃弗裡特說:「他們都很友愛體貼,而且在亞馬遜叢林中有許多有趣的經歷。他們幫助我,並告訴我自己有多麼優秀。我之前從未被這樣對待過。」1968年10月4日,17歲的埃弗裡特皈依了基督教。「我感到,我的生活完全改變了,從黑暗中走向了光明——就是那些你曾聽過的說法。」 埃弗裡特不再嗑藥,當兩人都18歲時便結了婚。一年以後,他們三個孩子中的大女兒出生,他們也開始忙著成為傳教士。
1976年,從芝加哥慕迪聖經學院獲得海外傳教的學位後,埃弗裡特和克倫進入了國際語言暑期學院(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一所國際性的基督教福音派組織,致力於通過將聖經傳播到不使用文字的社會中以進行傳教。夫婦二人被派往墨西哥的恰帕斯,在那兒克倫同三個孩子住在叢林中一所簡陋的小房子裡,而埃弗裡特接受了折磨人的叢林野外訓練。他不僅忍受了五十英裡的徒步旅行,還僅靠火柴、清水、繩子、一把大刀和一個手電在叢林深處生存了七天。
夫妻二人接受了翻譯技巧課的訓練,而埃弗裡特在這方面表現出了天賦。埃弗裡特的朋友彼得•戈登是哥大的一名語言學者,曾發表過一篇論文研究皮拉罕語裡數字的缺失,他表示埃弗裡特在學術演講時總是能讓觀眾印象深刻:他會挑選一位小語種的觀眾,讓對方說一段他從未聽過的語言。「不到20分鐘,他就能告訴你那個語言的基本結構及語法,」戈登回憶道。「他的知識面驚人,腦子十分聰明並且把事情吃得很透。」埃弗裡特的天分在國際語言暑期學院的教職工面前展露無遺,而後者20多年來對皮拉罕語的研究收效甚微。1977年10月,在國際語言暑期學院的邀請下,埃弗裡特、克倫及其三個孩子移居巴西。首先待在了叫貝倫的地方學習葡萄牙語,一年以後來到麥馳河口的皮拉罕村。克倫告訴我:「那時候,我們並不知道皮拉罕語那麼難學。」
沿著麥馳河和馬梅盧斯河分布著許多小村莊,大概三百五十名皮拉罕村民居住其中。我同埃弗裡特來到的村子很典型:有7間小屋,都是四根柱子上架著棕櫚葉屋頂。屋內是爛泥地,四周沒有牆也沒有家具,僅有一個細樹枝堆起供睡覺的小臺面。這些脆弱的屋子裡可能住著三、四個人,在河岸邊沿著低矮的小樹叢和草地排了一排。村民們家中鮮有大鍋、平底鍋、大刀、小刀這樣的家居用品,除了製作箭頭用的簡單削刀、編織鬆散的棕櫚葉袋子和木質弓箭外,也沒有製作其它工具。他們唯一的裝飾品是由種子、牙齒、皮毛、珠子和灌裝蘇打水拉環製成的簡易項鍊。拉環是他們用巴西堅果、木材和香豆的果實(用以製作口香糖的橡膠汁)從商品販子那兒換來的。村民們戴項鍊是為了趨避邪祟。
不像亞馬遜其它的原始部落,皮拉罕人一直不願讓傳教士和政府機構教授他們播種的方法。他們的小塊土地就在叢林淺處,雜草叢生的土地上稀疏地種植著甜木薯等作物。一天早晨,當我和埃弗裡特橫穿村莊時,他對我說:「村子裡的作物要麼是由外人種的,要麼是當地人吃完食物吐出的種子不小心發了芽。」皮拉罕人幾乎只吃魚和獵物,每天都要撈魚捕獵,但他們並不想學習用鹽和煙燻的辦法醃製肉類,使其更易保存。他們每次也只製作僅夠幾天食用的樹薯粉。(而埃弗裡特研究過的另一個亞馬遜部落Kawahiv會製作足夠數月食用的樹薯粉。)皮拉罕人對現代文明做出的唯一讓步在著裝打扮上:成年男性穿著從小販那兒換來的T恤和短褲;女性則穿著自己縫製的平針棉裙。
埃弗裡特告訴我:「我來這的最初幾年,曾因沒能去到一個更『有色彩』的部落而感到失望。我想起興谷河(譯者註:巴西中北部一河流)的部落,他們會給自己塗色、用唇盤裝飾自己,還過各種節日。但我後來意識到皮拉罕正是我最想感受的那種原始文化。這種文化用肉眼難以察覺,但生命力難以置信地頑強,是亞馬遜地區最為堅韌的文化。在亞馬遜甚至世界歷史上,沒有人曾如此堅定地抵制過變化。」
根據考古學家最可能的猜測,皮拉罕人在約一萬至四萬年前來到亞馬遜地區,當時一批智人從亞歐大陸經白令海峽移居美洲大陸。皮拉罕人曾是一個更大的印第安群體穆拉人(Mura)的分支,但在巴西人於1714年與穆拉文化首次融合後,皮拉罕逐漸與這個大部落脫離。身在巴西的穆拉人學習了葡萄牙語並採用了巴西人的生活方式,他們逐漸淡忘了本族的語言。但是皮拉罕人退居叢林深處。1921年,人類學家柯特(Curt Nimuendajú)與皮拉罕人相處過一段時間,他指出「他們對文明帶來的好處毫無興趣」,並「絲毫沒有表現出同人類文明保持不間斷交流的跡象」。
約50年前,國際語言暑期學院就同皮拉罕人進行過首次接觸,那時候一對傳教士夫婦阿洛和維• 海因裡希斯住進了位於馬梅盧斯河岸上的住所。他們在那兒待了六年半,仍然無法熟練掌握當地語言。當地語言的音素(構成單詞的語音片段)相當難學,有高昂的鼻音、急促的吸氣,以及拍打或振顫嘴唇發聲。同時,因為皮拉罕人發音時習慣把名詞拆分為單個音節,所以單個單詞也很難掌握。同樣讓人困惑的是該語言的音調:一個詞會因為音高的變化變成另一個意思。(單詞「朋友」和「敵人」只在一個音節的音高上有所不同。)像亞馬遜地區一些其它部落的語言一樣,皮拉罕語裡也分陰陽性,女性比男性更少使用輔音,所以海因裡希斯的任務更加艱巨。
海因裡希斯告訴我:「哪怕是想要開始找到語法規律,對我們來說都很困難。」兩年以後,海因裡希斯才開始嘗試著翻譯了一則聖經故事,他從路加福音中選擇了《浪子回頭》。海因裡希斯將他不甚流利的譯本讀給了一個皮拉罕男人聽。「但他並未產生任何宗教上的理解,沒有被感染被觸動,僅僅把它當成了一篇故事。」在感染了好幾次瘧疾之後,這對夫婦被國際語言暑期學院重新委派去巴西利亞做行政工作。1967年,他們在皮拉罕的工作由史蒂芬•謝爾登及其妻子琳達接替。
謝爾登在同皮拉罕人接觸的那段時間裡獲得了語言學碩士學位,但他很沮喪,因為皮拉罕人拒絕遵守他所期望的模式。關於這一點,夫婦倆在國際語言暑期學院的專題研討會上抱怨不已。謝爾登回憶道:「我們在會上說:『我們想觀察的許多行為似乎在那兒並不存在。』那些人總是回答 『它肯定存在,再多用點心思就會發現的』,因為它們是所有語言中普遍存在的。」謝爾登對他的緩慢進展感到憂心忡忡,他每天起床都伴著一陣強烈的噁心。1977年,在同皮拉罕人一起度過了十年時光後,謝爾登晉升為巴西國際語言暑期學員的主任,並讓埃弗裡特接替他在叢林中的工作。
埃弗裡特夫婦受到了當地村民的歡迎,不過他們花了幾個月才學會用皮拉罕語進行簡單的交流。「在這兒你得學一門跟其他語言都沒有共通之處的語言,這種地方在世界上已經為數不多了,」埃弗裡特對我說。「這叫做單語場現象(monolingual field situation)。」他在語言暑期學院接受過這方面的訓練。當時他師從已故的田野調查語言學家、原密西根大學語言理論系主任肯尼思•派克。這位傳奇的語言學家首創了一種稱為法位學(Tagmemics)的語言分析方法。埃弗裡特從他那兒學到該從普通名詞開始研究。「你先搞明白『棍子』怎麼說,」埃弗裡特說道。「然後再試著搞明白『兩根棍子』怎麼說,『一個棍子掉在地上』怎麼說,『兩根棍子掉在地上』怎麼說。你得把這些都比劃出來,要基本摸清句子的結構,把主謂賓各歸其位。」
這個過程相當艱難,我剛到當地就體會到了。一天早上,我塗抹著驅蟲劑,一個較年長的皮拉罕男人一直盯著我看,問埃弗裡特我在做什麼。我很想用手語跟他交流,便把右手拇指和食指間捏著,在空中晃著模仿蟲子的飛行軌跡,嘴裡還配合著發出嗡嗡的聲音,然後兩個指尖停在前臂上,接著對準那個位置用手掌拍打。那個皮拉罕人看得一臉茫然,對埃弗裡特說:「他自己打自己。」我又試了一遍,這次嘴裡把蟲子嗡嗡的聲音模仿得更明顯。他見了對埃弗裡特說:「一架飛機降落在他胳膊上。」他聽埃弗裡特解釋了一遍才明白,同情又鄙夷地看了我一眼,然後走開了。埃弗裡特大笑道:「你向他傳遞的是違反他常識的信息——昆蟲擾民,」他說。「他們從不會這樣說,也對此無法理解,因為昆蟲就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
「好吧,」我說。「不過我驚訝的是他竟然看不出來我是在模仿昆蟲。」
「想想這其中的文化差異吧,」埃弗裡特說道,「你手的擺動,你發出的聲音,甚至是我們模仿動物的方式對他們而言都可能是文化異質。」
埃弗裡特克服了許多這樣的文化差異,而不是滿足於簡單地掌握這門語言。「我深入叢林,跟他們一起耕地、釣魚。」他說道,「你無法融入這個群體,但你得盡你所能去感受去吸收這門語言。」他認為,這個部落對於一兩代以前發生的事情沒有集體記憶,也不存在本土的創世神話。上世紀八十年代,裡約熱內盧聯邦大學的人類學家馬可•安東尼奧•貢薩爾維斯曾在這個部落生活了十八個月,寫了一篇探討皮拉罕人宗教信仰的論文。貢薩爾維斯的皮拉罕語水平有限,他也認為這個部落沒有創世神話,不過,他認為大多數亞馬遜流域部落都是這樣的。埃弗裡特說道,這些部落村民被追問起他們部落和這片森林出現之前的歷史時,回答總是千篇一律:「這裡一直都是這樣的。」
埃弗裡特也發現皮拉罕語裡沒有固定的詞彙來表達顏色的概念,而是隨機用一些描述性的詞語來代替。「因此假設你拿一個紅色的杯子給他們看,他們很可能會說『看起來像血』,」埃弗裡特說道。「或者他們會說,『像vrvcum』——一種當地的漿果,當地人從中提取紅色染料。」
來到這個部落的第一年年底,埃弗裡特就學會了日常工作需要用到的皮拉罕語。克倫則是把一個磁帶錄音機系在腰間,一邊做家務一邊聽錄音,自學皮拉罕語。(埃弗裡特夫婦住在一個茅草屋裡,屋子四面有牆,比起當地皮拉罕人的屋子稍大一些,結構也稍顯複雜,還配有一個可上鎖的儲物間。)
他們一家在這個亞馬遜部落生活的第二年,最大的孩子夏儂患上了瘧疾,克倫則陷入了昏迷。埃弗裡特從河邊的商販那裡借了一條小船,又在叢林裡長途跋涉了好幾天最後把她送到了醫院。她一康復出院,埃弗裡特便又返回那個村落。(克倫待在巴西北部的貝倫,休養了幾個月才回去與丈夫相聚。)「信仰《聖經》的基督徒相信給別人帶去救贖的喜樂是他們的職責,」埃弗裡特說道。「就算因此遭到殺害,受暴打致死,受監禁,也要義無反顧,因為這是在為上帝做工。」
埃弗裡特到亞馬遜考察之前,接受的語言學訓練僅限于田野調查技術。「我想靠儘可能少的正規語言學理論生存下來,」他對我說。「用語言學的基礎知識來翻譯聖經新約就夠了。」但後來國際語言暑期學院與巴西政府籤訂的協議失效了,巴西政府要求他們證明自己語言學家的身份,並且旨在記錄當地瀕危語言,才能獲準繼續在當地生活。於是國際語言暑期學院要求埃弗裡特夫婦攻讀聖保羅州的巴西金邊大學研究生。1978年秋季,埃弗裡特在巴西金邊大學接觸到了喬姆斯基的理論。「對我而言,那是自信主以來,我人生的又一次重大轉變,」他說道。
上世紀五十年代末期,年輕的喬姆斯基在麻省理工學院任教授,在學術界初露頭角,這時行為主義理論主導著社會科學領域。根據斯金納(譯者註:B. F. Skinner,美國心理學家,新行為主義學習理論的創始人)的理論,孩童通過獎賞機制來習得詞彙和語法,就如同實驗室裡的動物每推一次槓桿就有食物作獎勵一樣。喬姆斯基對此不以為然。1959年,為了推翻斯金納在其《言語行為》(Verbal Behavior)一書的理論,喬姆斯基寫道,孩子有能力創造出他們從來沒有聽過的而又合乎語法的句子,這說明語言學習並不依賴於模仿,教學和獎勵。如他在其著作《語言論》(1975)(Reflections on Language)裡所言,「對於那些生來不具掌握語言能力的生物來說,掌握一門人類語言需要非凡的智力成就。」
喬姆斯基提出一項假設:人在出生時大腦就有了一個特定的語言智能。他將之稱為「語言器官」(language organ)。在這個「語言器官」裡內置著一套恆定的語言規則——普遍語法。世界上語言的語言多種多樣,但它們都遵循這一套普遍語法。喬姆斯基寫道,語言器官雖然不能像肝臟心臟一樣拿來解剖分析,但是通過仔細分析語言背後的抽象結構可以揭示出來。「通過研究自然語言的屬性,其結構,組織方式和用法,」喬姆斯基寫道,「我們希望增進對語言這一人類特有智能的了解,並以此探究人的本質。」
上世紀50年代初期以來,世界上不同大學的喬姆斯基學派學者從事語言分析研究工作,把句子分解成更加複雜的樹形結構圖,體現出各個名詞短語,動詞短語和介詞短語的分布,以及「X階標」(「X-bars」),「轉換」(「transformations」), 「運動」(「movements」),「深層結構」(「deep structures」)——這些都是喬姆斯基提出的術語,他認為這些是所有語言共通的組織原則。「此前我並沒有用很嚴謹的態度學習語言學,」埃弗裡特說道。「你讀了喬姆斯基或者相關學者的著作之後,立馬會感到那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水準,實際上就像一門科學。」埃弗裡特在巴西金邊大學用喬姆斯基的理論分析皮拉罕語,並以此為主題構思博士論文。那段時間,他往返於聖保羅和皮拉罕村落。他在皮拉罕村落收集數據,最終於1983年完成了論文寫作。這篇論文題為《皮拉罕語與句法學理論》(The Pirahã Language and the Theory of Syntax),學術性強,全文遍布喬姆斯基式的樹形結構圖。該論文用葡萄牙語寫成,隨後編輯成書在巴西出版。然而,埃弗裡特坦言他意識到皮拉罕語還存在很多難以用喬姆斯基的理論範式來解釋的特殊現象。「我很清楚我在論文中避開了這些問題,」埃弗裡特對我說。「但當時我對這些特殊現象還沒辦法做出解釋。」
埃弗裡特憑藉這篇論文被授予美國學術團體協會(the 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ACLS)研究員頭銜,同時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還資助他於1984—85學年作為訪問學者訪問麻省理工學院。在那裡,埃弗裡特的辦公室就挨著喬姆斯基的辦公室。這個赫赫有名的教授很聰明,但很刻薄。「你和另外一個人描述你的理論時,有幾個問題你總希望他們不要問到,」埃弗裡特說,「但喬姆斯基永遠都毫不客氣地直奔這幾個問題。」
1988年,埃弗裡特受僱於匹茲堡大學。那個時候,喬姆斯基的理論體系已經發展到了非常複雜的程度,甚至喬姆斯基本人都感到過於繁瑣,於是著手構思一套更為簡易的模型來分析所有語言背後的原理。埃弗裡特密切關注著這些進展。「當時,喬姆斯基給我寄來了他正在研究的論文,」他說道。「我當時跟很多學者一樣,定期到喬姆斯基的課堂上去朝聖,收集他的講課材料,準確猜出理論發展到了什麼程度。」與此同時,埃弗裡特坦言他那時越發對皮拉罕語的特殊現象感到困惑。「這些現象沒有一個能用喬姆斯基的理論來解釋,」他對我說。「喬姆斯基只能幫助你藉助樹形結構圖探討語言屬性。」
上世紀90年代初期,埃弗裡特開始重新閱讀喬姆斯基之前的語言學家,包括愛德華•薩丕爾的著作。薩丕爾是一位很有影響力的學者,他生於普魯士,死於1939年。他師從人類學家弗朗茨•博厄斯,後在耶魯大學任教,並研究了美洲數十個部落的語言。薩丕爾對文化在塑造語言中起到的作用十分著迷。儘管他預料到了喬姆斯基對普遍語法理論的沉迷,但他更加熱衷研究是什麼造就了不同語言的差異性。其1921年出版《語言》一書寫道:語言是一種習得性技能,「學習這一技能的效果取決於你付出的創造性努力,就像不同民族演變出了不同的宗教、信仰、習俗和藝術,雖然相比之下,有時候我們意識不到語言習得的差異,但規律都是一樣的。」然而,喬姆斯基則表示文化對語言研究的作用微乎其微,並且認為遠赴偏遠地區記錄一門幾近消亡語言的晦澀聲音是毫無意義的。喬姆斯基的觀點佔了上風,埃弗裡特開始思考這是否真的是一件好事。
「我回頭研讀薩丕爾二十年代寫的文章時,我才意識到這真的是一個我們失落已久的傳統,」埃弗裡特說道。「人們覺得只有給自己的研究用上喬姆斯基的套路才算真的在研究一門語言。然而那對於研究不同語言的個性和特點沒有任何啟發。」
埃弗裡特開始質疑喬姆斯基語言學理論的第一法則:如果孩童的大腦裡沒有先天賦予的語法規則,那麼他們便無法習得語言。埃弗裡特論證道,嬰孩自在子宮裡發展出聽的能力的一刻起,便浸潤在語言的世界裡。父母或看護人花費了大量精力來教授孩子說出基本的詞語,以及組詞成句。這一過程長達數年。那麼語言真的是如喬姆斯基斷言的,「像身體裡面的其他器官一樣生長」的嗎?埃弗裡特並不否認語言能力具有生物遺傳的成分——人類如果不具備必不可少的神經結構,便無法說話。但是,他堅信文化起到了遠比喬姆斯基理論所顯示出的大得多的作用,因此他決定「徹底審視自己對這一問題的研究思路」。
1998年,在匹茲堡大學語言學系擔任了九年的系主任後,埃弗裡特與該校文理學院的一位新任院長產生了爭端。當時,克倫在該大學語言學碩士階段的學習接近尾聲,並且受僱於該校,在埃弗裡特所在的語言學系擔任助教。埃弗裡特被指控向克倫提供的薪資過高——總計約兩千美元,他不得不接受審計核查。審計的結果是他並未有任何不端的行為,但當時這個指控使他大為惱怒。克倫勸他辭職,一起回到亞馬遜叢林,回到皮拉罕村落重新開始他們的傳教工作。
埃弗裡特已經十多年沒有與妻子一起傳教了,這反映出他宗教熱情逐漸消減。「我讀的書越來越多,了解到了哲學,接觸了很多非基督徒,我便愈加難以對超自然的事物保持信仰,」他說。但他傾向於回到亞馬遜地區傳教,一方面是為了重新點燃他的宗教信仰,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不再迷信那個為他二十年學術生活奠基的理論。「我不再認同喬姆斯基的世界觀」,埃弗裡特對我說,「我開始感到畢生致力於學術研究是一件虛無,沒有意義的事。」
1999年秋天,埃弗裡特辭了職,與克倫一起在麥馳河邊建了一幢8x8平米的小屋,屋子有兩個房間,防蟲防蛇,用他用小船運來的14噸鐵木建成。屋內還配備了燃氣爐,發電機驅動的冰箱、淨水系統、電視和DVD機。「那二十年都像當地人一樣生活,我終於受不了那樣原始的條件了。」他投身於傳教事業中,把《路加福音》翻譯出來讀給皮拉罕人聽。然而,他的傳教熱情很快就受挫了。在傳道的過程,埃弗裡特確信聖經無法對皮拉罕人產生精神衝擊,最終他承認自己也放棄了宗教信仰,成為一個無神論者,每天打理自己的房子和研讀語言學。2000年,他去了一趟波多韋柳,一個離那個村落約兩百英裡的小鎮。途中,他在郵箱中發現了一封一個月前由一位曼徹斯特大學的同事發來的郵件,信中他獲邀到該校擔任一年的研究教授。2002年,埃弗裡特獲得了一個全職的職位,他們夫妻便搬到了英格蘭。三年之後,他們兩人又開始了兩地分居的生活。克倫回到巴西,一半時間呆在皮拉罕村落,另一半時間則呆在波多韋柳的一間公寓裡。去年秋天,埃弗裡特搬回了美國,開始在伊利諾州立大學工作。今天,埃弗裡特說道,他在亞馬遜叢林三年的考察生活基本算不上浪費時間。「這次是我皮拉罕語研究的全新開始,我感到相當舒心暢快,」 他對我說。「沒有了喬姆斯基理論的束縛,我能更好地體悟語法和文化之間的關係。」
第一篇引起學術界廣泛關注的關於皮拉罕語的論文並非出自他之手,而是他友人的作品,這對他來說是挺鬱悶的事。那位友人就是彼得•戈登,早前是他在匹茲堡大學的同事,現就職於哥倫比亞大學,他於2004年在科學雜誌發表了一篇關於皮拉罕人如何理解數字的論文。上世紀90年代早期,埃弗裡特向戈登透露了皮拉罕人「一,二,很多」的算術體系相當匱乏,隨後戈登便與埃弗裡特一同考察皮拉罕部落。在澳大利亞、南太平洋諸島、非洲,以及亞馬遜地區的部落,也有類似的情況。但有一個顯著的差異是:他們能夠學會用另一種語言來做算術。而皮拉罕人則完全做不到,儘管埃弗裡特曾費了極大的力氣教皮拉罕人用葡萄牙語從一數到十。
1992年,戈登在皮拉罕部落呆了兩個月。期間,他對當地人做了幾項實驗。有一次,他與一位實驗對象相對而坐,在他面前放了一排東西——堅果,AA電池——並叫那個皮拉罕人進行排列。當陳列在他面前的只有兩三個物品時,他可以準確地完成任務,但據戈登後來寫道,物品數量一多,他們的表現就「差得出奇」。戈登還曾拿堅果給實驗對象看,然後都放進一個罐子裡,接著一次取出一個來。每一次他取走一個堅果,就問那個皮拉罕人罐子裡還有幾個。只有當堅果的數量小於等於三時,他才答得對。通過這些實驗,戈登得出的結論與埃弗裡特一致:皮拉罕人無法處理數量大於三的算術任務。至於這一現象的成因,他排除了智力遲鈍的可能性。雖然皮拉罕人不允許與其他部落的人通婚,但長久以來,他們一直允許當地婦女與其他部落的人性交,來保持良好的基因。戈登說道:「同時,如果出現了近親繁殖或者智力遲鈍的情況,你可以從他們的髮際線,面部特徵,運動能力辨別出來。而皮拉罕人則看不出來有這個跡象。
據戈登推測,皮拉罕語的這個現象佐證了上世紀初薩丕爾的學生班傑明•沃爾夫提出的一個富有爭議的假說,認為我們使用的詞彙決定了我們的思維。戈登寫道,既然皮拉罕語不存在描述二以上數量的詞,那麼他們處理涉及二以上數量的任務的能力也是有限的。「這就是語言在影響思維,」戈登說道。他的論文《亞馬遜部落:沒有詞彙支撐的數量認知》(「Numerical Cognition Without Words: Evidence from Amazonia」) 在全世界的新沃爾夫派語言學家的學術圈子裡盛傳一時。
埃弗裡特卻對此並不熱衷。他帶領戈登考察皮拉罕部落之後的十年裡,他堅持認為皮拉罕語並不存在表達特定數字的詞語。一直以來他誤以為表示「1」的那個詞(讀作hoi,降調),其實多數情況下皮拉罕人用來表示「小或者少」,而「2」(讀作hoi,升調)則經常用來表示「有點大或者有點多。」埃弗裡特說道,他一開始之所以會弄錯,是受了一個翻譯謬論的影響:對於一個語言的一個詞,在另一個語言裡必有一個詞與之一致,只因為在一些情況下,兩者的意義是對應的。戈登在他的論文中提到了這個現象,說在皮拉罕語裡,表示「1」和「2」的詞語有時候會混用,但在埃弗裡特看來,戈登沒有意識到這個現象的重要意義。(戈登對此並不贊同,他們還為此而冷戰了一段時間。)
(未完待續)
原文地址:http://www.newyorker.com/magazine/2007/04/16/the-interpreter-2
譯讀聲明
譯讀團隊旨在譯介各大外媒的有趣內容、新鮮想法,選文不做任何原則性刪改,不代表譯讀立場。兼聽則明,保持獨立思考和開放心態,哪怕不認同文中的觀點,也可以汲取一些有價值的信息。
目前,譯讀團隊完全保持公益、獨立運營。我們盡心查閱、仔細斟酌,以求對原文負責,對讀者負責。但有時難免疏漏,感謝讀者的指點,我們會做得更好。
如需轉載,請聯繫微信號:woohow555。
後臺回復關鍵詞【和諧】,獲取我們的備用渠道。
Attention
用一段故事,看一種文化,得一些思考。
長按二維碼,掃描關注小號
微信號:TreadNY
譯讀:T-R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