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小趙跟老公結婚兩年後生了個兒子,本來一家人都很開心,可是夫妻倆工作都很忙碌,沒時間帶孩子,為了賺錢養孩子,小趙一生完孩子就馬不停蹄地投入到工作中,片刻不敢耽擱。
帶孩子的任務就落到了婆婆身上,夫妻倆把遠在鄉下的婆婆接過來住。可是婆婆沒帶多久,就跟兒子念叨城裡住得悶得慌,不適應這邊的生活,還是想回老家去。
既然婆婆都這麼說了,小趙也不好勉強,帶孩子的任務又轉交給了自己親媽。
小趙媽媽倒也沒拒絕,想著能幫襯著女兒一點也好,身體力行地把小外孫養大了些。可是媽媽身體一直不太好,還總因為擔心孩子經常起夜,睡眠質量也下降了許多,落下了很多毛病,經常要去醫院複查。
因此小趙隔一段時間要給媽媽些錢,不僅是育兒費用,還有媽媽自己看病的錢。不久後小趙給媽媽塞錢的事被老公知道了,兩人為此大吵了一架。
老公覺得自己媽媽來帶孩子的時候,小趙作為兒媳一點沒補貼,怎麼到了她媽媽來就一個勁的偷偷塞錢,這讓他覺得很不公平。
小趙聽了生氣地回懟「我媽來帶孩子已經很說不過去了,畢竟孩子是跟你們家姓,拜的是你們家祖宗!親孫子你媽都不帶,天天想著家裡那幾隻雞幾棵菜,我一直忍著沒說,誰家孩子還指著娘家人來帶的?」
「我媽本來就身體不好,帶個孩子身體更差了,我不該補貼給她嗎?再說了,我媽養我這麼大,我上班賺錢給她花不是應該的嗎?你媽不帶孩子你每個月都要給她錢花,怎麼你媽就是媽,我媽不是媽?」
小趙句句直擊重點,大快人心,直接懟得老公無話可說,以後再也沒提過一句給錢的事。
老人幫忙帶孩子,該不該給錢呢?
濟南大學法學院社會工作系教授龔曉潔曾就這個問題給出了自己的建議,龔教授表示「不給相當於變相啃老」。
事實上,小趙說得也不完全對,撫養孩子的責任,不該是婆家的,也不該是娘家的,而是孩子父母自己的。畢竟孩子是自己生的,而不是老人生的。夫妻倆不應該把帶孩子任務理所應當地歸結在哪一方的老人。
只不過,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因為沒時間沒經驗,就把帶孩子的任務轉交到了老人頭上。
所以,老人幫忙帶孩子,我們不僅要感激,也要支付一定的報酬,畢竟老人是犧牲了自己的時間、自由甚至是健康,我們沒有理由再讓老人出錢養孩子。
承擔家庭開支是子女最基本的義務,很多人覺得談錢傷感情,給父母帶娃報酬像是僱傭了保姆,我們完全可以用其他方式避開。
例如在過年過節的時候,禮物這方面父母不要太缺失,該買的都要買,多給些紅寶作為補貼,溫暖老人的心,讓老人明白自己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夫妻倆也不應當把錢分得太清楚,可以二人共同撥出一部分錢,作為給老人的補貼或者體恤金,這樣也能避免不少家庭矛盾。
總之,婚姻裡多為對方考慮,生活才會更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