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莎白·肖特
據報導,藍可兒死亡的酒店正是未偵破的碎屍慘案「黑色大麗花謀殺案」發生的同一地點。這個1947年的真實謀殺慘案曾轟動加州。洛杉磯警署用了3年時間調查這個案件,前後有數百人接受了調查,其間還有不少人自首聲稱自己是「摧花元兇」,然而經調查,無一人是真正的兇手。兇手直到今天還沒有找到。最終,這件加州歷史上最聲名狼藉的謀殺懸案被導演布萊恩·德·帕爾瑪拍成了著名電影《黑色大麗花》。案發 恐怖的陳屍現場
1947年1月15日,美國加利福尼亞洛杉磯中心住宅區39街諾頓街區。上午10點左右,一名叫貝蒂·比辛格的家庭主婦帶著自己3歲的女兒去鞋匠那裡取送修的鞋子,當她們路過諾頓街區一片茂盛的草地的時候,比辛格似乎看到那裡躺放著一具殘破的人體石膏模型,在她走近之後發現這原來是一具被肢解的赤裸的女性屍體,比辛格立刻用手擋住了自己孩子的眼睛,並帶著她一起奔向就近的街區報警。舉世震驚的「黑色大麗花謀殺案」就此拉開了帷幕。
警察隨後趕到了現場,仔細調查了恐怖的陳屍現場:屍體面朝上橫臥,全裸,嘴角處被用刀撕開至耳部,從而使臉部顯現出一種極為怪異的笑容,屍體被從腰部割斷成兩段,手肘高抬至頭側,小臂自然上揚,兩腿分開。屍體內的血液已被全部排盡,但現場除屍體傷口處以外沒有任何血跡,表明此處並非案發現場。屍體下的露水錶明棄屍的時間可能約為當日凌晨2時。驗屍官認為,死者的死因是頭部重擊所引發的嚴重的內出血。線索 疑似殺手寄來信件,卻找不到人
調查過程從一開始就充滿了混亂:當警察到場時,一大批記者和圍觀者同樣聞訊而來,他們甚至衝進了案發現場到處踩踏,因此有些證據很可能在第一時間被破壞。當時警察和媒體的糟糕合作很可能是案件未能破解的重要原因:警察花了數日才實現對案件調查的全面控制,而在此之前,記者可以隨意進入警局並搶在警察之前獲得證據。
警方在經過初步調查後毫無頭緒,只能先嘗試確認死者的身份。警方從屍體上提取了指紋,將其與屍體照片發送到FBI總部並與記錄在案的1.04億個指紋進行對比,56分鐘後,FBI確認這枚指紋來自伊莉莎白·肖特,這一結論同時也得到了照片對比的支持。
伊莉莎白·肖特,1924年7月29日出生於美國麻薩諸塞州,其父在她很小的時候借偽裝自殺離家出走,多年後打電話給其母親要求複合,被其母拒絕。伊莉莎白擁有20世紀40年代女性的理想形象:肉感的大腿,圓潤的臀部以及小巧而堅挺的鼻端。
1947年1月23日,《洛杉磯先驅報》接到了一個自稱是「黑色大麗花復仇者」的電話,宣稱自己將會給報社發去一系列可以證明死者身份的包裹。第二天,報社收到了這個包裹,它已經經過仔細處理,抹去了所有指紋,裡面包括死者生前與許多軍人的合影、出生證明、社保卡等私人物品,以及一張包含75名男子姓名的名單。
警方隨即對這一名單進行逐一調查,發現這些男人均曾搭訕伊莉莎白尋求一夜情,不過都遭到了拒絕。隨包裹寄來的一個信箋上是從報紙或書刊上剪接拼湊的幾句話:「這是大麗花的財產,還會有信件寄來。 」
1947年1月28日,一封簡訊被寄送到警署,這回是手寫的幾句話:「周三,1月29日上午10點是轉折點,(我)要在警察那裡尋開心。 」落款是「黑色大麗花復仇者」,很多人推測兇手很可能將要在上述時間自首。當然,兇手並未如「約」自首,馬上又寄來一張剪接加手寫的信箋,上面說:「(我)改變主意了,你們不會和我公平交易的,大麗花的死是合理的。 」遺憾的是,在這三封信箋以及包裹裡的物品中都未能找到犯罪嫌疑人的指紋或其他有價值的線索。結局 始終沒有確鑿證據,成了懸案
洛杉磯警署用了3年時間調查這個案件,前後有數百名嫌疑對象接受了調查,但是最終一無所獲。本案遂成了二戰後美國加州歷史上最聳人聽聞的懸案。
隨著「黑色大麗花謀殺案」越來越出名,一些人主動交代自己是殺手,後來都被證明是在說謊。由於腰部切斷的斷口非常整齊,警方認為可能是專業人士所為,為此他們還向距離案發現場最近的南加州大學的醫學院索取了上百名學生的資料,不過沒有發現疑點。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確鑿的證據能夠被找到,取而代之的是成千上萬可能對案件有幫助的「線索」以及一個個被塞滿的檔案櫃。
66年過後,這起臭名昭著的「黑色大麗花」謎案沒有任何進展。這個案子被歸為「尚未偵破」類的案子,而且可能永遠都會是這類了。 據《山西晚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