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
陳女士和鄒某建立了戀愛關係
不久後,他們過起了同居生活
因平日關係甚好
兩人在生活花銷上不分你我
誰有錢就花誰的
「放在包裡的黃金項鍊和戒指不見了,我懷疑是我男朋友拿的,但是他卻說沒有拿。」8月28日,陳女士告訴溫嶺城東派出所的民警,她一直都把項鍊和戒指放在包裡的首飾袋裡,今天打開一看,居然只剩下一枚硬幣。
經過民警調查,鄒某承認是自己盜竊了女友的黃金首飾,並將黃金首飾賣給了打金店。
「黃金是一種高貴身份的象徵,我們不配擁有這樣的東西,倒不如把它賣了,把錢存在手機裡,需要用的時候就可以用。」鄒某說道。
鄒某交代,自己是利用陳女士洗澡的空隙,偷走了她放在包裡的黃金項鍊和戒指。事後,鄒某怕陳女士發現,還特地在首飾袋裡放了枚一元的硬幣。「我知道她每隔幾天就會習慣性摸一下這個首飾袋,只要讓她摸起來感覺裡面有東西,就不會被發現了。」第二天,鄒某獨自步行至附近的一家打金店,將項鍊、戒指以5323元的價格轉售出去。
「我當時賣給打金店時,那老闆娘還問我這項鍊和戒指是從哪來的,我就說是我老婆的。當時她也把我身份證拿去登記了。」
「為什麼不跟你女朋友承認是你拿的黃金?」
「因為我已經把這些都賣了,拿不回來了,她又特別喜歡這些首飾,所以也就沒敢告訴她。」
目前,鄒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溫嶺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查中。
警方提醒
同居男女應謹慎對待各自財物,同居中的私人財物仍屬於個人私有財產,不僅應妥善保管,而且應避免因財物引發的各種違法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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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交通918
編輯:劉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