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隊脫胎O記,「無冕皇帝」慘被稱為「文化流氓」或「八婆記者」
令人聞風色變的「狗仔隊」,原名為義大利文Paparazzi,首次出現於1958年,正式翻譯名應為「追蹤攝影隊」。1960年,義大利導演費裡尼在電影《甜美生活》中,男主角馬斯杜安尼就是八卦新聞記者,經常出入上流社會,為尋找題材而搜索枯腸。1963年,費裡尼的《八部半》再度出現八卦新聞記者的角色,奠定「Paparazzi」在人們心目中的鮮活形象。
至於中文翻譯「狗仔隊」,則是由香港人所開創。50年代的香港警察部刑事情報科擅長追蹤案件,以跟蹤、竊聽的調查方式聞名,這些便衣刑事偵查員(俗稱O記),外號「小狗隊」,取意在於狗類擅用靈敏的嗅覺,追蹤獵物。
這種調查追蹤能力及方式,後來被記者發揚光大,日夜追蹤新聞人物、藝人名人等。由於長時間的跟蹤、守候,非一人可以獨立完成,所以這群善用鏡頭捕捉漏網消息的記者,也就被統稱為「狗仔隊」了。
大約在50年代以後,名人偶像化開始流行,一些王公貴族、政商名流、運動選手、演藝巨星紛紛成為群眾崇拜的對象。這些偶像明星走紅,正好需要依賴媒體的大量曝光,但在正式的場合,他們無不光鮮亮麗,久而久之,令人生厭,於是明星私底下的言行、日常生活習慣等,反而成為人們急於窺視的秘密。
「狗仔隊」的本質是要發掘「非表面」的新聞事件,帶有跟進、追蹤的成份,從而促進社會的良好發展。但「狗仔隊」的最終目的是將所報導的「傑作」賣錢,熱衷採用「地毯式」的採訪手段,用隱藏式攝影機或長鏡頭等,又或者以「吊靴鬼式」死纏採訪對象,到處獵取名人的不雅照片,令人尷尬出醜。受到狗仔隊扒糞手法所害的名人,多不勝數,並且有追出人命的記錄。四年前的英國王妃黛安娜正是狗仔隊採訪的犧牲品。戴妃、戴妃情人法耶茲和司機均一同喪命,舉世震驚之餘,狗仔隊的行徑再次被世人所唾罵。而六月中,更是傳出法耶茲父親在事隔多年後,仍要起訴兩名當年的狗仔隊員害死其子,再次使狗仔採訪手法遭受質疑。
狗仔隊員自曝內幕:高薪、死纏亂打、臥底,拍死者遺容、藝人偷歡寫真,拆散藝人家庭……
自從有「狗仔隊」的出現,「狗仔隊」就與不守常規、不雅、離經判道等劃上等號,所以不少人指責「狗仔隊」帶壞社會風氣。但「狗仔隊」同時又把握了人們八卦、喜歡偷窺的心態,所作報導往往最能夠吸引讀者注意。身為「狗仔隊」成員的他們又如何看待這份職業呢?
幾年前拍得藝人伍詠薇夫婿遺容的「狗仔」鄧先生說:「內疚,非常內疚,三星期前才親自接過人家的喜帖,三星期後,翁江培猝然逝世,我還要親自揭開翁的靈柩,拍攝死者遺容,我覺得對死者、對家屬都非常不尊重,但這是我的任務……當時,所有報刊都想拍遺容,我收到指令,知道靈車的車牌,杵工又允許我揭開棺木拍照,正是騎虎難下。但公司上下都出力時,難道要因為我的內疚而功虧一簣?結果拍了,但非常難過,換了我是他的家人,也不想別人拍攝吧。終於我內疚到親自向伍姑娘道歉,要聽到她一句原諒我,我才安心。」
另一位「狗仔」小洪因為拍得某男藝人「偷歡」片段而立下大功,但間接導致該藝人家庭離散,「狗仔」因而不斷自責:「我被派去時上司說我不拍,別人也會拍。我不拍可能會讓他們有臺階下,但我拍了,他受到千夫所指,想回頭也難了。」後來想想,雖然他是公眾人物,但也應該有私隱權。那次雖然立下大功,但我再也不做這類型的採訪了。你追訪販毒、追訪走私,你對社會、對公眾有利,但造訪藝人,純屬八卦,八卦可能害了他人,社會又沒獲益,何苦?」小洪內疚地說。
「老狗仔」阿黃則持相反意見:「我們的任務是求證,做得公眾人物就要有被拍攝報導的心理準備,不能夠說做好事就召開記者會,幹壞事就阻止別人知道,這合理嗎?我的心態是希望得到一些別人沒有的圖片,我是reporter(記者),不是recorder(錄音機),人有我又有,拍來幹啥?」
「世界是現實的,講道德會增加銷量麼?道德可以當飯食麼?我不拍,有人會賞識我麼?我不拍,會有人工加、會有人挖角麼?」這一連串問題多少反映了為何仍然有人熱衷於擔任狗仔隊。
西門在香港壹傳媒工作的經歷更可謂多姿多採,未成為狗仔隊前,他以為這是一項至高無上的榮譽和使命,可是經歷了5年的「艱苦歲月」,他得到的感受並不是這樣。
有一回,上頭叫他們採訪一名女明星和男歌手同居的新聞。跟了幾個星期,始終拍不到兩人在一起的畫面。最後西門無計可施,將情況報告上頭。上頭居然這樣說:「你不會開車撞她,然後再打電話叫那個男的出來處理。這麼簡單都不會做,你怕什麼怕!」西門當然沒有這樣做,結果收到上頭的警告信。
另一次,上頭派他們採訪一位同性戀男歌手和他男友搬家。西門第一天去就被歌手的男友發現,被人拿球棒追趕,西門與同事逃到安全的地方後,循例打電話給上頭報告情況。上頭還未聽完,劈頭就罵:「你不會挺在那裡給他打,又不會真的被打死。其它人拍下打人的畫面,我們就可以登上封面,死蠢(笨蛋)!」
某次,好不容易西門的上頭親自帶隊,採訪電視臺玉女和小生拍拖的新聞。當目標出現,轎車從遠處駛來時,冷不防上頭對西門說:「你衝到馬路上把車擋下來,她一停,我就拍。當時,該輛轎車時速超過70公裡,西門當然不會用生命來作賭注,於是跟上頭說:「你身手比我好,你去啦!」西門因此被上司罵得狗血淋頭。
西門介紹時說,大部分的時間,他們都要用車來跟蹤目標。上頭嚴令,如果被目標發現的話,就要立刻完成工作。所謂「立刻完成工作」就是要用車擋下目標,然後拍下畫面。所以他們經常在馬路上和目標追逐著,因此發生過十多次大大小小的「碰撞」,現在回想起來,西門仍然是心驚膽戰,猶有餘悸。
西門說:「除了跟蹤、追逐外,我們還要『入屋』(潛入目標家中)。」上頭曾經叫他們不要怕,因為萬一出事,公司會作出相應的擔保措施。結果,一名天真的同事信以為真,在擅闖私人住宅後,被社區保安人員攔截。他打電話向上頭求救時,上頭居然告訴保安員:「我們並沒有叫他擅闖私宅,一切交由屋主自行發落。」
「隨著同行競爭越見激烈,上頭要求更加不擇手段。套句臺灣最近的用語:『四十歲的男人,只剩下一張嘴。』他們自己做不到,卻想得倒是輕鬆愉快。」
「待在《壹周刊》擔任狗仔隊員的時間越長,我越覺得自己快失去人性,感情更加麻木,我知道再這樣幹下去,只有死路一條。」西門如是說。
花錢買新聞、揭出多宗名人黑幕肥佬黎公開向全港道歉
「狗仔隊」有何法寶變得如此「神通廣大」、「無處不在」呢?「狗仔隊」採訪的消息來源於很多方面,「狗仔」可能要透過目標人物的髮型師、化妝師、所屬會所的員工,或者到他們購物的地方、美容院等處等待及追查。
一般報館,會派司機、攝影記者和文字記者各一名,負責追蹤目標人物。人手調配不來時,攝記可能要充當司機,還要報料給文字記者。由於經常會遇到捱更抵夜,甚至被人追打等情況,所以「狗仔隊」成員多為男性。為了掩人耳目,狗仔追蹤用的車都沒有印上報館或雜誌名稱,他們用的相機或錄像機,甚至會以鏡子、唇膏形狀出現。
為了方便獲得消息,「狗仔」會在空閒時間調查藝人的住址,以便日後發生大事時在大廈埋伏。狗仔隊也會藉詞找藝人出來專訪,然後派人跟蹤,打聽他們的行程、住址和車牌等,方便採取必要的追蹤行動。「大前提是安全、有料到。一影完相要記得將菲林回卷,入一筒新的上去,被人打爛相機或拆菲林,都有貨交。」一名攝影記者如是說。「狗仔隊」工作量大而辛苦,又要肯搏殺,酬勞會比別的記者高,月薪在3萬港元以上。
香港傳媒真正組織起「狗仔隊」在1995年6月,黎智英籌辦《蘋果日報》,不但掀起多次報業減價戰的序幕,追訪娛樂界歌星名人私隱如「王菲竇唯婚變」、「梁朝偉劉嘉玲分手」、「成龍章子怡傳緋聞」、「龍種事件」等,更是「狗仔隊」一手攪起。狗仔隊的出現,促進了本港娛樂新聞業的競爭,如東方日報、東周刊等,也相繼成立了自己的狗仔隊伍,令到狗仔成為一種現象。
「狗仔隊」不擇手段的採訪手法及報導,一度引起社會的批評,一再破壞了傳媒的良好形象及公信力。「陳健康事件」、「洪寶之戀」、「豪門爭產」等,都是當中的經典。
1999年10月,著名唱片騎師洪朝豐(豐豐)與富婆寶詠琴(寶寶)的戀情出現問題,《蘋果日報》竟然當作頭版頭條報導,更出動「狗仔隊」24小時追蹤當事人,並且引導當事人說出許多不堪入耳的「私隱」。「洪寶之戀」一開始就充滿著戲劇性,洪朝豐在節目中採訪寶詠琴,從而相互欣賞,產生情愫,並在節目中公開接吻、表達愛慕對方,一時間令人覺得童話再現。
僅十個月,雙方又告分手,原以為就此告一段落。豈料,有報紙追蹤洪朝豐,發現其與一男子把臂同遊大連,開始了極具「娛樂性」的報導,如豐豐被指精神出現問題,又找勞工處向寶寶追討債,在律師陪同下公開自己與寶寶的性生活等。一件私人事情,迅速成為傳媒焦點,更霸佔了報紙頭版頭條的重要位置,挖空心思來大肆渲染雙方的關係,真的不能不欽佩「狗仔隊」跟蹤報導的能耐。
雖然大部分「狗仔隊」的出現與娛樂新聞有關,但他們將社會新聞娛樂化的做法,如「陳健康事件」的報導,更成為香港新聞史上一大汙點。
1998年10月,香港上水天平村一名婦人因為承受不了丈夫在中國內地「包二奶」的打擊,從14樓寓所的露臺,先後將兩名10歲和6歲的兒子拋落街,然後自己也躍下自殺,慘劇觸動人心。事發後,該婦人的丈夫陳健康從內地返港,接連接受多家傳媒訪問,公開承認自己北上嫖妓,並批評剛去世的太太,不能滿足他的性需要,自謔為「人辦」(人類的反面教材),陳健康頓時成了最不健康的人渣。
傳媒對事件的興趣與日俱增,利用主角愚昧,一再用語氣挑逗,更派出記者跟隨陳健康北上尋歡,詳盡報導他在內地找女友、盡情消遣,《蘋果日報》更接連三天用頭版全版報導「人辦」消息,包括一張主角與兩名女子在酒店床上「左擁右抱」的照片。後來發現上述經典照片與該報付出5000港元有關。
這宗最不「健康」的傳媒事件,跟隨「人辦」的狗仔,為了「出位」而用金錢買新聞,報紙銷量可能有所提升,但「捏造新聞」的惡名昭彰,受盡香港社會及新聞從業員組織的指責。《蘋果日報》1998年11月10日,頭版刊出黎智英署名的道歉啟事。
狗仔與法官開戰:貼身採訪,教育法官什麼是狗仔隊
環顧香港傳媒,以東方報業集團及壹傳媒的相互競爭最為激烈,《東方日報》、《太陽報》、《蘋果日報》就佔據超過香港一半的報紙市場,兩個集團的競爭更開創了「狗仔跟法官」的司法案例,廣受社會各界的批評。
這宗「狗仔跟法官」源於東方報業被《蘋果日報》盜印一幀女歌手王菲懷孕的獨家照片,告到法庭後,爭訟了兩年,東方報業只獲8000港元賠償並須負擔巨額律師費。
《東方日報》不滿法庭多次裁定涉及東方報業集團的官司敗訴,於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間連續發表文章,稱上訴庭法官高奕暉及羅傑志為「白皮豬」,又指淫褻及不雅刊物審裁員為「黃皮狗」,是「港英殘渣餘孽」,對《東方日報》「政治迫害」。該報又連續三天派「狗仔隊」跟蹤上訴庭法官高奕暉,「教育」法官何謂「狗仔隊」。
這宗案件於1988年5月中旬在高等法院開審,高院裁定蔑視中傷法庭的《東方日報》前總編輯黃陽午,入獄4個月,東方報業集團作為日報的出版者,則判處罰款500萬港元。
首席法官陳兆愷及祁彥輝在宣判時表示:新聞自由及司法獨立是社會的兩大支柱,如濫用新聞自由來中傷醜化法庭,對兩者只會構成傷害,如果公眾對司法部門的信心動搖減弱,便會危害法治,同樣地濫用言論自由,只會有害無益。法官並非不能受批評,但言論應是公正、合理地實行,負責任與令人尊重的傳媒,必須以此作為守則。但不幸的是這次事件中,言論自由原則明顯是遭受極度濫用。《東方日報》的行動,並非只對個別案件,而是法治本身,其目的是要營造一種不滿司法部門的氣氛,企圖令司法部門屈服於公眾輿論壓力,將在處理《東方日報》或其姊妹報刊的案件時,作較寬鬆處理。此種挑戰基本法治的行為,是執行普通法地區的法庭,所遇過的最嚴重傳媒蔑視例子。有史以來,從未有法官遭遇過,有如高奕暉法官被24小時跟蹤的滋擾事件。
後來,東方集團上訴終審庭,在1998年9月28日被判上訴得直,《蘋果日報》應賠償3301元給東方集團,並要支付原訟庭全部堂費及大部分上訴堂費給東方集團。案件了結,但傳媒濫用狗仔隊的採訪作風,公器私用,已經嚴重損害了香港傳媒的公信力。
狗仔隊使政商人士無處遁形港名流聯合發起「閉嘴行動」
不少被追蹤的目標人物都對「狗仔隊」的行徑反感,香港演藝界在1995年,就曾經發起「閉嘴行動」,三天內不接受傳媒採訪,以示抗議。並舉行演藝人大遊行,向政府反映事件,從而引起同業、傳媒和公眾對尊重私隱的意識。香港前立法會議員程介南,曾經遭受《蘋果日報》狗仔隊的追訪之苦,後來更向香港報業評議會投訴。
「今年1月13日,大約是在晚上8點左右,我和女友從堡壘街上車,開往高速公路後,發現有記者跟蹤。一部重型機車,超到我車前,放慢速度行駛。迫我停下車來。這時跟蹤在我後方的轎車上,突然跳出三人。以品字形圍住我的車,車旁兩人分別拿出照相機,對我猛拍一陣。拍完照片後,騎電單車者居然攔住其它車輛,好讓三名狗仔迅速駛離。」
「我還記得我的女友嚇得脫口而出:『這好像是內地公路綁架。』」
程介南氣憤地說,就為了幾張照片,這些狗仔隊居然不顧他人安危死活,萬一後方車輛煞車不及,發生連環車禍,這種責任誰來擔?《蘋果日報》嗎?肥佬黎嗎?
直至1999年8月下旬,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傳播媒介的侵犯私隱行為諮詢文件》等兩份文件,建議立法成立「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以處理有關報章和雜誌侵犯私隱的投訴,並展開了三個月公眾諮詢期。由此引起了香港各界針對「私隱權」與「新聞自由」的問題爭論,成為香港社會廣為關注的熱點之一。
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政府保障新聞自由的決心是毋容置疑的。政府將堅決根據《基本法》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但是,任何人不應該藉口「新聞自由」,便忽視傳媒應有的操守,惟利是圖,不惜販賣色情,渲染暴力,以至歪曲污衊。
有學者指出,保障「新聞自由」和「私隱權」不被侵犯,是一個並不相悖的問題。在提醒傳媒維護新聞自由、履行監督職能的同時,還要擔負起社會責任,關心民眾利益,保護市民「私隱權」。
備受「狗仔隊」追訪困擾的演藝界指出,在聯合國和歐盟等海外先進國家,新聞自由和私隱權都能受到同等程度的重視,故此作為文明社會亦不應忽略任何一方。香港演藝人協會認為,香港肯定需要建立一個健康體制,來平衡保障新聞自由和私隱權。
去年夏天,香港七成報紙組成了「香港報業評議會」,希望提升香港報業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操守,並接受市民就報章侵犯私隱的投訴。但是香港幾份高銷量的報紙如《東方日報》、《蘋果日報》、《太陽報》等均沒有加入組織,評議會代表性受到一定的質疑。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執委張圭陽表示,香港新聞報導趨向「異化」及娛樂化,問題在於新聞工作者本身對工作的職責末了解。他認為,新聞工作者應具有將道德價值觀傳給下一代的理念。
最近一項調查發現,香港青少年並不欣賞以名人醜聞作為新聞頭條,也不認同「狗仔隊」卑劣的採訪手法,當中只有6%的受訪青少年認為報紙值得信任。
這項由香港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負責的調查,雖然僅涉及800多人,但反映出香港社會已經對傳媒失去信心,「狗仔隊」的採訪手法已開始產生惡果,究竟香港傳媒何時才能擺脫「狗仔夢魘」,重拾「無冕皇帝」的輝煌呢?
全民同好,狗仔隊是一盤生意
繼狗仔隊後,全世界傳媒市場最近又冒出個狗仔隊攝影隊的變種——信息狗仔隊。這些武裝到牙齒的信息高手行蹤飄忽,手法隱秘,能夠通過網際網路或者其它各種高科技手段,追蹤到全世界大大小小名人的各種隱私以及醜聞,面對隱私信息的大量公布,現在甚至連以嚴肅新聞為招牌的傳媒機構也不得不放下架子,競購由信息狗仔隊提供的各種重大隱情,狗仔隊精神已經成為一種全民同好的娛樂。
傳媒對信息狗仔隊格外倚重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市場的殘酷競爭,眾所周知,廣告是傳媒賴以生存的生命線,而廣告收益又與傳媒在受眾中的影響力息息相關。而曝黑揭隱在如今的現代社會已成為每年銷售額高達幾十億美元的大產業,哪家傳媒不想在蛋糕上切下一塊。
專家指出,新世紀全球傳媒發展出現了兩個新的態勢:娛樂化和本土化。而狗仔隊精神就是娛樂化的絕妙體現。根據德意志銀行2000年11月在香港發表的報告指出,《壹周刊》和《蘋果日報》每年為黎老闆盈利約3億港元,娛樂化是一盤收效豐厚的生意,這也就是為什麼狗仔隊常盛的奧秘。(盧峰)
摘自:鳳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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