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主,你們平時晚上跑高速的時候都用什麼燈呢?是不是和平常一樣都在使用近光燈呢?為什麼交警和老司機都說要用遠光燈呢?
我們知道,晚上開車非法使用遠光燈也是非常危險的,同時也是一種沒有道德的體現,因為遠光燈產生的高強度光亮會使對向司機的眼睛出現短暫性失明,就在這短短幾秒的時間中,就足以發生大型的交通事故。對於這種人,眾多車主朋友都把他們稱為「遠光狗」了。
久而久之,很多人都選擇把遠光燈這個功能遺忘,無論開在哪裡都使用近光燈行駛,這無疑是一種有素質的體現,但有時候「好心也是會辦壞事的」。
但正常情況下,在夜間跑高速用近光燈是一個錯誤的操作習慣,不僅非常危險的,甚至可以說是很致命的。
在晚上跑高速的時候,使用遠光燈是要比近光燈安全很多的。
車主們應該都知道,近光燈的距離一般都是30米左右,但是在高速上面都是沒有路燈的,所以如果在開車的過程當中使用近光燈的話,車主們的可視距離可能會變得特別的短,但是高速上的車速又特別的快,如果使用近光燈發現障礙物或者是危險的時候,車主們是沒有時間反應的。
所以說在晚上跑高速的時候一定要使用遠光燈,也正是因為高速公路基本沒有照明設施,夜間行駛在高速上,由於車速較快,兩車之間的距離本來也離得比較遠,遠光燈是保證視距的必要手段。而高速中間種植樹木或者使用綠色擋板,也起到了阻隔對向遠光的效果。
但是在高速路上使用遠光燈也不是說一成不變的,有的時候也是必須要把遠光燈切換為近光燈的:
1、如果在車輛的前方100米之內有車輛的話,這個時候是必須要把遠光燈切換為近光燈。
2、下雨天,尤其是雨很大,或者起霧的時候,這個時候空氣中有大量的水珠,也要切換成近光燈。
此外,在超車的過程當中,要遠、近光燈結合用,不能只開遠光燈的。
結語:遠光燈的用處很多,但如果隨意濫用,也會變成害人不淺的兇器。濫用遠光燈屬於違法行為,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將會被處以扣1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如果因此造成交通事故,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關於遠光燈使用的規定:
1.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時,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
2.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3. 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4. 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5. 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
6. 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