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8年來「被狗咬」 引發約300案)
每年都有惡狗傷人事件,每年都有大量案件產生。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廣東法院共公開了2011年以來作出的近300份因「被狗咬」引發的民事糾紛裁判文書。特別是2014年以來至今,每年都有數十宗案件產生。對此,有法律專家表示,通過法院判決解決問題的往往是協商無果的較嚴重的案件。另外,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只是部分已判決案件,這兩大因素預示著現實中「被狗咬」的事件數量遠高於上述數據。
在近300宗案件中,狗咬人引發的糾紛佔絕大多數,但也有因狗咬狗引發的人訴人糾紛。不論如何,絕大多數案件特別是城市中發生的「被狗咬」案件,狗主人都存在不同程度地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沒辦養犬證、沒上牌、沒打疫苗、沒拴狗繩、沒履行好應盡的管理義務等。
這些案件中,有當事人被狗咬後注射了被行政部門認定為「假疫苗」的藥品而導致死亡,其家屬最終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
溫某的兒子溫某曦在韶關樂昌市坪石鎮坪石工務段附近,被犬咬傷前額及眼皮部位,坪石門診部為其注射了狂犬疫苗和幹擾素各一支,但因未備有抗狂犬病血清而沒有注射。
事發後第三天,溫某夫婦帶兒子去注射抗狂犬病血清,醫護人員按抗狂犬病血清注射量標準作了傷口及周圍局部浸潤注射,餘下的血清作肌肉注射。
10天後,溫某曦狂犬病發並經搶救無效死亡。
最高法院再審認定,對於溫某曦的死亡,當地疾控中心在診治過程中存在較大過錯,其使用的疫苗並非來源於逐級供應的正規渠道,且已被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按假藥論處,疾控中心酌定須承擔90%的責任,即賠償11萬餘元,並承擔精神撫慰金5萬元,共須賠付16萬餘元。
被狗咬本就煩心,更鬧心的是狗主人還矢口否認——不少案件中出現了這一情形。
林某與朱某同住廣州市天河區某小區。一天上午,7歲的林某在小區玩耍後,跑回家向母親劉某哭訴稱被狗咬傷,劉某於是帶林某下樓,林某當即指認是被坐在小區花園椅子上的朱某所帶的狗咬傷。
朱某陪同兩人到醫院清洗傷口,並墊付了注射疫苗的費用。沒想到次日,朱某卻否認是其狗咬傷了林某。
法院將「林某是否由朱某所飼養的狗咬傷」列為爭議焦點,一、二審法院均推定林某被朱某的狗咬傷的事實,判決朱某賠償1462元,並書面賠禮道歉。
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