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數人的認知裡,近代中國可以說受盡屈辱,不僅四處挨欺負,而且說話也沒分量,空有偌大的領土,但沒有相應的實力,誰也不放在眼裡。
在很長時間裡,中國在與外國談判的時候,都是吃虧的,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我們太弱,難怪人們都說,弱國無外交。
不過,新中國成立之後,中國又用一個全新的形象出現在了世人面前,那時的我們雖然還不夠富裕,但是一系列的舉措,讓外國人再也不敢輕易小瞧我們,我們說的話也開始認真聽了。
對於領土爭端問題,中國一向是寸步不讓的,雖然我們中國有句俗話叫做吃虧是福,但是從國家層面上來說,領土這個虧是堅決不能吃的。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開始一步步鞏固自己的主權,對外宣布中國的主張,這其中就包括對中國領土範圍的規定。
眾所周知,一個國家的領土,除了陸地上的土地以外,還要包括周圍的領海,若只有陸權沒有海權,那這個國家是不完整的。
我們都知道,如今國際法規定,國家的領海寬度應該為12海裡。但鮮為人知的是,這個標準其實是由中國提出的。
其實在幾個世紀以前,各國在瓜分完陸地後,就對領海權益提出了質疑,對於如何劃分領海範圍一直有爭議。
十八世紀的時候,西方才討論出個所以然,認為應該用大炮的射程來規定各國領海範圍。言下之意就是,大炮能射多遠,領海範圍就拓展多遠。
那時候的大炮射程不算太遠,也就三海裡左右,於是各國也就暫定領海範圍為三海裡。但是我們也知道,科技是發展的,大炮的射程也在不斷增加,到了近代各國又不滿足三海裡了,又鬧著要拓寬領海範圍。
這個問題中國也曾討論過,最後在1958年的時候,毛主席提出把中國領海範圍拓寬到十二海裡,並把這個商討結果告知了全世界,聲名任何國家不得擅自進入中國領海或領空,違反者會遭到攻擊。
毛主席為什麼要將我國領海定到十二海裡呢?一方面是因為當時我們的軍艦大炮也就打到這麼遠的距離,另一方面是因為想讓渤海成為我們的內海,方便防衛京城。
1982年聯合國結束了第三次海洋法會議,最後決定就按照中國的標準,將各國領海寬度劃定為十二海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