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楊映月
有一種愛叫做:互相傷害。因為愛一個人而去故意傷害這個所愛的人……
或許這種行為我門難以理解,或許這種愛不合乎情理,所以令我們難以置信。但是,是真的!
朋友與她的女朋友分手了。戀人之間合不來分手,本來是一件及其稀鬆平常的事情。合則聚,不合則散,這似乎也是感情的一種規律。然而,曾經真心的愛過的戀人之間分手,兩個人都使勁往死裡去傷害對方的事情卻似乎真的是很少有的。
我的這位朋友已經年紀不小了,四十五歲了。有家庭。而朋友的女朋友卻是一個單身。我記得我這個朋友跟我說過,他的老婆說他可以在外面隨便找,但就是不能離婚。
開始的時候我也驚訝,怎麼會有這種女人呢?怎麼可能容得下自己的老公在外面隨便找女人呢?
後來,我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原來,朋友的老婆背叛過我的這個朋友,所以,從那以後他們倆就分居了。誰都不管誰,都挺自由。但是兩個人約定:為了孩子,不能離婚。
也所以,我的這個朋友就找到了現在的女朋友。本來這個女朋友一開始說不要求我的這個朋友離婚的,只要一輩子跟著他,不求名分,只要兩個人能在一起就好。
兩個人就這樣生活在一起了,並且,兩個人真的是很愛很愛彼此。我的朋友也真的是把這裡當做自己的家了:所有的家庭的一切開支都是我的朋友來支付,並且包括買房和家具之類的大宗的開銷。
然而,隨著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長,感情也越來越深。最後,兩個人誰也離不開誰了。這個時候,這個女子提出了想讓我的這個朋友離婚,想嫁給他,想要名分了。
其實,我的這個朋友的婚姻本來就是一張皮,沒有實質性的內容。既然女子願意結婚而自己也真的愛她,也想跟她一輩子在一起,那就離婚好了。
於是,我的朋友跟自己的那個分局的老婆提出離婚。然而,沒想到,老婆的態度很堅決:不同意。
就這樣,這件事情一拖就是四五年。跟我朋友在一起的這個女子覺得累了,於是提出了分手。然而,由於兩個人都是真心愛對方的,也都是想跟對方一輩子在一起的。這,就讓這份分手變得很傷感——兩個人分手了「十八次」,然而,又誰都捨不得對方。於是就成為了「分手了又走到一起」,「走到一起了又分手」的局面。
最後,兩個人用了最慘烈的一種分手方式「互相傷害」來破壞彼此在對方心中的形象來達到分手的目的。
其實,他們之所以採取這份「互相傷害」的方式分手,也是因為一種愛。他們採取這種方式,一是為了讓對方徹底死心,二是想讓對方仇恨自己,三是分手後不想讓對方因為思念自己和這份愛而痛苦……
有一種愛叫做:互相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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