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戀愛有風險
交友要謹慎
但廣西柳州柳江女子阿欣怎麼也沒有想到
已經分手8年了
竟然還會因為曾經的一段戀情
而遭受傷害
近日
柳江法院對這起故意傷害案
進行一審宣判
相差18歲的姐弟戀
2010年
18歲的陳某與36歲的阿欣相識
並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
然而這段姐弟戀並未維持多久
2012年兩人分手
分手後的兩人也不再聯繫
分手8年後欲索賠償
直到今年6月
一次偶然的機會
陳某在柳江區某小區內見到了阿欣
陳某想起兩人曾經的關係
想到自己年齡比阿欣小
分手後自己虧了
欲找阿欣讓其支付一定的賠償款
賠償無果毆打前女友
8月4日
陳某駕駛電動車到小區等候阿欣
發現阿欣一人出門便尾隨其後
一段時間後陳某追上前
阿欣拒絕了陳某關於賠償的請求
氣不過的陳某當場毆打了阿欣
經鑑定
阿欣本次受傷為輕傷二級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陳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綜合全案,判處陳某有期徒刑6個月。
來源:南國今報、柳江法苑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賀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