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縣新冠肺炎疫情全員核酸檢測工作
實施方案
為全面做好我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準備工作,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發揮核酸檢測在疫情應對與處置中的支撐作用,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懷遠縣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總要求,我縣一旦發生疫情,根據疫情控制需要和專家評估,及時有序開展局部或全員核酸檢測篩查,統籌各方力量,根據目標人群數量,力爭實現5天內完成全員核酸檢測篩查工作,確保能夠及時消除隱患,有力控制疫情,儘早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則
(一)屬地負責、部門協同。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推動檢測各項工作落地落實。強化各部門間協同作戰,衛健、公安、交通、宣傳、村(居)等聯防聯控成員單位依據方案規定各司其職,加強溝通,共同做好核酸檢測篩查工作。學校、工廠、養老院、監所等積極落實單位責任,負責聯繫、協調本單位人員的核酸檢測工作。
(二)充分動員、組織有序。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幹部和社區工作者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擔好責、站好崗、帶好頭,主動承擔起所在地的核酸檢測等動員、組織、保障等相關任務。合理調動醫療衛生機構、第三方檢測機構和志願者力量參與核酸檢測任務。充分動員群眾、組織群眾,有序參加核酸檢測,確保任務順利完成。
(三)分類推進、科學高效。疫情發生,要立即開展疫情形勢分析研判,科學劃定高、中、低風險等級區域,按照可能接觸人群、重點人群、一般人群和高、中、低風險地區順序分類推進全員覆蓋;按照重點人群和高風險地區人群1:1,中風險地區1:5,低風險地區1:10採用科學混檢方式;採用統一編號系統,利用信息化技術提高效率。
(四)統籌支援、保障到位。新冠疫情發生後,縣指揮部根據檢測能力和檢測需求,統籌動員本縣力量開展檢測,必要時申請省、市予以支援。按照誰執行任務誰負責保障的原則切實做好核酸檢測工作綜合保障,確保檢測儀器試劑、個人防護等物資充足,現場、交通、食宿及檢測費用等保障到位。
三、組織管理
(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在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全員檢測工作專班,負責指導調度檢測工作;各聯防聯控成員單位分工協作,縣衛生健康委負責制定檢測工作計劃和任務分工,組織力量開展採樣、檢測工作,出具檢測結果;縣公安局負責現場秩序維護和突發情況處置;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協助樣本運送並優先保障樣本運輸通暢;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採樣、檢測、個人防護等物資準備和供應;縣委宣傳部負責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縣財政局負責所需經費劃撥、結算;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村(居)、工廠、院校等單位,開展動員、通知、組織群眾按照計劃安排參加採樣。
(二)當縣內力量不足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檢測任務時,可向上級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提出檢測支援請求。同時,啟動第三方核酸檢測。
四、工作流程
(一)摸底檢測對象。
全員核酸檢測工作啟動後,以小區、村莊、工廠、學校等為單位,迅速統計確定檢測對象,確保轄區常住人口不漏一人,尤其注意流動人口的登記,按附件1填寫檢測對象信息表,統計核酸檢測人數,逐級匯總上報。由全員檢測工作專班根據匯總後的檢測需求,確定轄區採樣點布局和採樣檢測順序,統籌調度採樣檢測力量。
(二)採樣點設置。
1. 採樣點布局。農村地區原則上以村衛生室或村委會為單位設置臨時採樣點,每個採樣點覆蓋人群2000-3000人,3000人以上的村(居)可增設採樣點。荊山鎮、榴城鎮等人口密集區域,可以增設居民小區、單位、企業、學校、廣場等為採樣點,要充分利用城區地勢平坦、開闊通風、空曠地帶和廣場、體育場館等設施。
2. 採樣點布置。室內條件達不到要求的,可選擇室外空曠陰涼通風場地作為核酸檢測臨時採樣點。採樣點一般設置等候區、登記區、採樣區、保障區和臨時隔離區等分區。等候區用於群眾排隊候檢;登記區用於採樣信息登記、編號、測溫、發放採樣管;採樣區用於採集咽、鼻拭子;保障區用於工作人員輪替休息、吃飯、更衣、存放物資等;臨時隔離區用於現場出現發熱病人臨時隔離等候轉運。如果為室內,應充分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每4小時房間封閉消毒1次。採樣點選擇和布置,現場所需帳篷、桌椅等物資,及電力保障等由鄉鎮政府負責組織落實。
3. 採樣點人員安排。
(1)採樣人員。核酸採樣人員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調度安排,抽調轄區醫院、鄉鎮衛生院或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具備核酸檢測採樣技術的人員組成,每個採樣點配備2-3人(局部地區開展採樣檢測,按每個採樣點4-6人配備),主要負責被檢測人員的樣本採集;採樣點的採樣人員數量應滿足能夠3-5天內完成該點全部覆蓋人群採樣工作的要求。覆蓋人口數較多的採樣點可適當調劑人員配備,轄區採樣人員不足時,可通過培訓其他具有醫學背景的志願者補充採樣隊伍,或請求上級調派其他支援力量。
(2)村(居)工作人員。每個採樣點由所在村(居)安排1名聯絡人,負責與採樣小分隊聯絡、協調事宜;另安排2-4名工作人員或社區志願者在現場負責場地布置、引導群眾、回答諮詢、協助登記、查缺補漏等工作。
(3)其他保障人員。由轄區公安系統抽調警力,每個核酸檢測採樣點安排1-2名警務人員,主要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安全保障。各鄉鎮統籌安排採樣人員、物資和樣本轉運車輛、駕駛員。
(三)樣本採集。
1. 組織動員。全員核酸檢測啟動後,縣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應儘快通過新聞發布、政府公告等形式向社會發布全員核酸檢測公告;組織社區防控力量在各小區、村莊、學校、工廠等張貼通告,入戶或電話通知本小區、村莊的採樣時間、地點、批次安排、注意事項等,尤其要注意流動人口、走親訪友、酒店旅客等人員檢測安排,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人。
2. 現場採樣。採樣人員抵達採樣點後,立即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村(居)工作人員引導群眾有序排隊等候,依次進行測溫、登記、發管和採樣;群眾排隊等候和登記時需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及以上級別口罩,保持1米間距;採樣人員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有關要求依次對受檢人群開展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樣本採集。所有樣本應進行系統化編號,鼓勵採用信息化編號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現場採樣人員和工作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個人防護,同時做好現場醫療廢棄物的收集和處理工作。
3. 特殊情況處理。嬰幼兒、重病者無法採集咽拭子的,可採集鼻咽部樣本;對行動不便人員,由採樣小分隊在完成該採樣點現場採樣任務後,上門採樣。測溫發現體溫異常的,由社區工作人員引導至相對獨立區域靜候3-5分鐘後用水銀溫度計進行複測,體溫仍異常的,引導至臨時留觀區,等候進一步處置。
4. 醫療廢棄物處理。各採樣點產生的所有醫療廢棄物,使用專用包裝袋密封包裝後再加一個清潔外包裝袋,包裝袋錶面用含氯消毒劑消毒後分批次運送到當地鄉鎮衛生院醫療廢物暫存點暫存。
(四)樣本送檢。
以鄉鎮為單位,由鄉鎮人民政府在若干個相近採樣點配備轉運車輛及司機,負責樣本和醫療廢棄物轉運,按照事先確定的檢測單位,將現場採集的樣本及時送至相應實驗室,原則上每4小時運送一批樣本。需送往市內其他縣區進行檢測的,由支援地安排車輛赴當地取樣,雙方應指定聯繫人負責樣本的交接。縣衛健委積極做好轉運過程中的生物安全培訓指導工作。
(五)核酸檢測。
1. 檢測力量安排。本方案啟動後,本地所有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的實驗室和檢測人員均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管理、分配任務。縣疫情指揮部應及時通過談判確 定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能力,並籤署應急檢測協議。
原則上全員核酸檢測任務由本地醫療機構、其他支援力量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擔,一般按照第三方承擔50%,縣外支援力量承擔30%,縣內醫療衛生機構承擔20%的比例進行力量統籌;縣疾控中心主要開展溯源檢測,負責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和其他重點人群樣本,以及溯源調查時相關環境、物品等樣本的檢測,非必要不參加全員核酸檢測工作,或可作為機動力量隨時補充到檢測能力缺口較大的區域。
2. 核酸檢測報告。混檢樣本出現陽性的,應立即採集混檢樣本所包含的受檢人員的單份樣本進行複測確認;第三方檢測機構或本地醫療機構檢測出陽性樣本的,應當立即送市疾控中心進行復檢,復檢仍呈陽性立即核實信息通知轄區內醫療機構網報。
落實日報告制度。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每日匯總本轄區採樣情況,在規定時間報送累計採樣及送檢數據;各實驗室、第三方檢測機構及支援地每日匯總核酸檢測情況,在規定時間報送累計檢測數據和檢測結果。所有數據統一報送至縣全員核酸檢測工作專班。採樣、檢測結果日報表見附件4、5。
3. 檢測後樣本保存和處理。各實驗室檢測的陰性樣本保存2周後按照醫療廢棄物處置規定予以銷毀;陽性樣本送市疾控中心,由其統一送省疾控中心保存,開展覆核確認、病毒分離或基因測序等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信息保障。動態掌握轄區核酸檢測能力,形成第三方檢測機構以及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的醫療機構管理目錄,登記檢測能力和聯繫方式。
(二)能力保障。不斷提升轄區醫療衛生機構檢測能力,通過與第三方籤訂服務協議,建立跨地區支援工作機制等,加強區域內的檢測資源調度,彌補局部地區可能存在的檢測能力不足問題。
(三)物資保障。採樣點所需醫療物資由縣指揮部統籌縣衛生健康委、縣經信局、縣發改委準備;其餘物資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統籌準備。縣財政局做好經費保障。
(四)隊伍保障。根據本地全員核酸檢測工作需要,組織採樣力量、檢測力量和綜合保障力量。提前謀劃,分期分批對樣本採集、保存、運輸、處理和檢測各環節相關人員開展技術培訓,確保採樣人員規範採集各類樣本,實驗室檢測人員熟練掌握樣本處理和檢測方法;適時開展專項演練,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一旦啟動任務,能夠在規定時限內有序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