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廣州報考指南
【考試時間及科目】
本次考試,各科目的命題及複習備考以《2019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大綱》為依據。普通高中學考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其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科目學考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考生可根據《2019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附件1)第二十五條普通高校招生專業對普通高中學考科目的要求和本人參加高考意願以及原有普通高中學考科目成績情況確定參加其中1至3門普通高中學考的科目。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增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通知》(粵教考〔2016〕6號)的精神,語文、數學和英語3科作為高職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分類招生錄取依據(包括依據普通高中學考成績錄取和自主招生兩種招生類型,具體辦法另文通知),由考生自願選擇報考。
【考試時長】
除語文科考試時長為120分鐘外,其他各科考試時長均為90分鐘。
【報考對象】
(一)廣州市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技工學校,下同)應屆畢業生。
(二)廣州市戶籍的高中階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技工學校,下同)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
(三)廣州市戶籍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相應年級的,但未取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考相關科目考試成績,可報名參加廣東省相應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
(四)廣州市戶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相應年級的,擬在廣州市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和高職類分類招生考試的(含高職類面對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等各類單考單招)的,須按規定報名參加廣東省相關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
(五)非廣東省戶籍,在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應、往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廣東省學考,但考試成績能否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由其參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
(六)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廣東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規定的在廣州市參加高考條件的非廣東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本次考試所取得的成績,如在廣州市參加2019年及以後高考,可作為普通高校相關專業錄取的必要條件。非廣東省戶籍隨遷子女是否具備在廣州市參加高考報名及錄取的資格,以當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2.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
3.高中階段教育在校一、二年級學生。
4、從2019年起,廣東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考試(3 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提前到1月份進行,報考2019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考試的中職畢業生不得報考1月份進行的普通高中學考。
【報名材料】
所有考生均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港澳臺籍考生憑往來大陸通行證,外籍考生憑護照)等身份證件,以下考生還須分別提供其他相應材料:
(一)外地返穗生和所在學校沒有組織集體報名的中職學生還須提供學校就讀證明。
(二)往屆生須提供高中及以上階段教育畢業證書。
(三)非首次報考考生須提供首次報考的準考證或成績證書原件與複印件。
每位考生均對應唯一的考生號,非首次報考考生必須憑首次報考時的考生號報考。因未使用首次報考的考生號而導致報考無效的,其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11月12日至17日
網上預報名時間:11月12日至14日
報名點現場報名確認時間:11月15日至17日
各報名點必須在上述統一安排的時間內組織本地考生完成報名工作。
【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報名流程】
查找報名點——領取考生號——網上預報名——網上繳費——到報名點確認
【報名點】
1、具有廣州市普通高中學校或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的學生原則上在學籍學校報名。
2、所在學校沒有組織集體報名的中職學生,可持學校開具的在校就讀證明到戶籍或學校所在區招考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見附件4)。
3、外地返穗生(在外地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三年級就讀的廣州市戶籍學生)和往屆生到戶籍所在區招考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見附件4)。
【領取考生號】
1、非首次報考廣東省學考的考生無需領取考生號,直接憑原學考考生號、密碼進入下一步網上預報名。
2、首次報考廣東省學考的考生應在11月14日前憑身份證、戶口簿到報名點領取考生號和密碼。
【網上預報名】
1、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考生號和密碼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網址是http://www.ecogd.edu.cn/xyspbm/)進行預報名。
2、考生進入報名網頁後應認真閱讀《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守則》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確認,然後再錄入有關信息。
3、首次報考考生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及報考科目等,非首次報考考生錄入本人當次報考科目等信息,核對無誤後確認。
【網上繳費】
考生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後,須在網上按操作流程交納考試費,標準為每科次25元。未交納考試費的考生不予報考,不編排考場。考試費一旦交納,不予退還。
【到報名點確認】
預報名後,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到報名點確認報名資格、校對和核准報考信息、電子攝像(針對首次報考的考生或需要更換相片的非首次報考考生)、採集指紋(已有指紋信息的考生無須重複採集)。
考生應認真核對報名點列印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尤其應認真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就讀中學、考生號、報考科目以及頭像等信息,核對無誤的應籤名確認。
《報名登記表》一經籤名確認,所有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錄入錯誤或不認真校對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考試合理便利申請事項】
符合《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的殘疾考生,需要考試部門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應在報名時按規定的要求和程序向報名點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名結束後一律不再受理。
申請內容應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殘疾情況、所申請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帶的物品等,並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報名點應在報名結束後7天內將考生的申請書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交各區招考辦,由各區匯總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殘疾考生參加2019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申請合理便利匯總表》詳見附件3。
【附件】
點擊下載
1、2019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準備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項
3、殘疾考生參加2019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申請合理便利匯總表
4、廣州市及各區招考辦聯繫方式
【查看原文】
關於做好廣州市2019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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