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程某廷和作案工具。達川公安供圖
中新網成都11月26日電 (張楨 張浪)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公安分局26日通報稱,該分局森林警察大隊聯合轄區麻柳派出所日前成功破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該案系當地首例利用魚鷹捕魚並取得司法鑑定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11月中旬,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區分局森林警察大隊接到麻柳派出所轉警稱,其在明月江「雙河口」河段現場抓獲了1名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的嫌疑男子,查獲用於捕撈野生魚的魚鷹2隻,漁網7副,非法捕獲的野生魚3條,並請森林警察大隊前往協助處理。
經查,犯罪嫌疑人程某廷為食用野生魚,便攜帶其飼養的魚鷹(又名鸕鷀)、帶有鉛墜和浮漂的漁網划動漁船至明月江「雙河口」河段,在河段中央,程某廷先將攜帶的漁網沿河道安放定置與兩側,使河道形成攔截封閉水域,隨後驅趕其飼養的魚鷹在定置封閉河道進行非法捕魚,至民警查獲時共計非法捕撈鯽魚、黃顙魚3條。
犯罪嫌疑人程某廷在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已涉嫌觸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廷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