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耕野
編輯:藍逸飛
導語:豬肉的價格的確相比較於過去高了不少,很多人都稱已經吃不起豬肉了。不過大部分的家庭會選擇用其他價格比較便宜的肉類來代替,偶爾也會吃一回豬肉。
豬肉作為我國最常見的肉類食材是非常受歡迎的,雖然價格上漲,現在豬肉的銷量依舊沒有降低。也許是因為吃不起豬肉,或者是因為豬肉的價格有所上漲有了更高的經濟價值,讓郎某動起了歪心思,他竟然盜取了7家商鋪220餘斤的豬肉,價值5000元。
偷竊的事情時有發生,不過大部分的小偷都會選擇價值較高的東西,例如現金、首飾或者是電動車等。在超市中也的確出現過,有些顧客為了能夠貪小便宜,偷一些價值不是很高的生活用品,但是偷豬肉的案例卻很少耳聞。
小偷被抓,被偷商戶笑出"鵝叫聲"
安徽銅陵長江路的派出所連續接到了7家豬肉商戶反映,稱有小偷會在夜裡盜取豬肉。民警在了解情況之後,連續四夜通宵執勤終於將小偷抓獲歸案。小偷對自己偷豬肉的事實供認不諱之後,民警將其帶到現場指認。商戶們看到小偷被抓之後非常開心,並且對民警表示了感激,更是有商戶爽朗地笑出了"鵝叫聲"。
偷豬肉並非個例
偷豬肉這是很多人想都不會想的事情,但是卻有些人真的是非常奇葩。在海安同樣有一位男子嘴饞,但是又不想花錢買豬肉,真的有去偷豬。吳某在凌晨4點多的時候動起了偷豬肉的歪心思,雖然當天下著雨,但是並沒有打亂他的計劃。穿著雨衣出門,在路過農貿市場的時候發現有一輛貨車開著門,但是沒有人,他直接從車廂中抱起了最大的一塊豬肉放在了電瓶車上,用雨衣掩蓋著偷回了家。
趙老闆在清點貨物的時候,發現少了一塊45斤的豬肉,就選擇了報警。民警通過路面監控鎖定了吳某將其抓獲歸案,之後發現原來吳某已經有過多次的盜竊前科。因為吳某的行為構成了盜竊罪,所以被罰款1000元。刑法中盜竊罪的入罪金額為2000元,因為他有前科,所以減半入罪。他所偷的豬肉價值1190元,對豬肉老闆進行了1200元的賠償。
大媽為了60塊錢偷豬肉被抓現行
其實大部分偷東西的人不過是為了貪便宜。在浙江有一位五十歲的大媽在超市中買了六十多塊錢的豬肉。為了能夠省下買豬肉的錢,竟然沒去付帳而是將豬肉藏在了自己隨身攜帶的袋子中就走了。最後被抓了一個現行。
作為成年人,為了一些小利益就去偷東西,是非常毀壞自己個人名譽的,就算是予以了相應的懲罰,也會成為人人恥笑的對象,對於個人的生活也會造成影響。未來無論說什麼做什麼,可信度也會降低,這樣的行為是完全沒有意義的。因此也希望每一個成年人在動起歪心思的時候能夠冷靜考慮。生活多麼難也能過去,並不是偷東西就能解決。節儉是美德,但是想要自己節省損害他人經濟利益就不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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