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妥善做好以食用為目的的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和生態環境安全,近日,昭平縣印發了《昭平縣人工繁育野生動物補償處置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了昭平縣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補償處置標準及處置方式
以下是實施方案詳情
昭平縣人工繁育野生動物補償處置實施方案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廣西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處置指導意見〉的通知》和《賀州市人工繁育野生動物補償處置實施方案》,為妥善做好我縣以食用為目的的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和生態環境安全,根據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處置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稱為決定)要求,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依法妥善解決以食用為目的的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處置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生物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處置原則
依法依規原則。處置以食用為目的的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為依據,確保處置工作依法依規,平穩有序開展。
綜合利用原則。堅持綠色發展、保護與利用相結合,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積極推動現有存欄以食用為目的的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在科研、展示、藥用等方面的綜合利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健康可持續發展。
生態安全原則。對適宜放生的野生動物儘可能選擇科學放生;對具有非食用利用價值的野生動物鼓勵企業綜合利用;對存在疫病風險等因素不適宜放生又不能綜合利用的野生動物,及時實施無害化處理,防止發生次生問題,造成生態環境汙染。
適當補償原則。依法對養殖場(戶)合法養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按養殖成本和設施予以適當補償。
分級承擔原則。依法對養殖場(戶)合法養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按養殖成本和設施予以適當補償。由自治區確定統一補償範圍、補償標準和補償時間節點進行補償的,補償資金由自治區、市、縣分級承擔。市級增加的補償品種和超出自治區補償基準日統計數的,補償資金由市、縣兩級承擔,縣按統一的範圍、標準和時間節點實施補償和處置。
屬地管理原則。堅持以鄉鎮為單位開展補償處置工作,壓實屬地管理責任。
二、補償範圍
(一)依法持有自治區林業局頒發的《廣西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廣西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許可證》行政許可養殖單位或個人。
(二)依法持有縣(區)林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廣西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許可證》行政許可養殖單位或個人。
(三)與持有合法養殖證的養殖場(戶)籤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養殖戶。
(四)取得農業農村、林業主管部門(含已向林業部門提出申請的養殖戶及個人)認可的養殖專業合作社全體社員。
(五)享受產業獎補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養殖戶(含邊緣戶)。
(六)地方政府為加快社會經濟發展,專項引導、扶持、招商引資及其他合法養殖場(戶)。
三、處置品種及方式
(一)處置品種:眼鏡蛇、滑鼠蛇(水律蛇)、王錦蛇(大王蛇)、竹鼠、豪豬、藍孔雀、黑天鵝、大雁、赤麂(黃猄)、河麂。
(二)處置方式:綜合利用、轉產轉型、科學放生、種源留存、無害化處理以及國家規定的其它處理方式等。
1.綜合利用。禁食後陸生野生動物處置優先考慮綜合利用,積極拓展存欄陸生野生動物在科研、展示、藥用等方面的綜合利用途徑,消化存量,減輕補償和處置工作壓力。
2.轉型。堅持「企業主導、政府引導」的原則,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滑鼠蛇、眼鏡蛇合法養殖場(戶)不願繼續養殖的,可申請按補償標準予以補償,動物由養殖場(戶)與收儲加工企業協商統一處置。
3.科學放生。赤麂(黃猄)、河麂、黑天鵝、大雁等物種,選擇一定數量物種實施科學放生。放生方案需經科學論證通過後方可實施,確保不造成生態危害。
4.種源留存。藍孔雀等具有參觀展覽用途,做好移交手續後可以提供給動物園等觀賞單位。
5.無害化處理。滑鼠蛇(水律蛇)、南蛇、王錦蛇(大王蛇)、竹鼠、豪豬等不能放生和轉作其他用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實施無害化處置(相關處置費用由縣財政局結合相關處置費用標準統一撥付)。一是深埋處理,對於確實不具備工廠化處理條件的,在取得生態環境、農村農業、衛生健康部門同意後,採用深埋方式處置;二是是焚燒處理,對於疫病風險高或非正常死亡的動物,在取得生態環境部門同意後,採用焚燒方式處置,防止其可能攜帶的動物疫病在環境中傳播。
四、補償標準
對《指導意見》中涉及的不同種類品種的人工繁育野生動物,參照全區統一制定補償標準,作為向養殖場(戶)補償結算和財政分級承擔的測算依據。對市級增加的補償品種,參照市統一制定補償標準,作為向養殖場(戶)補償結算和財政分級承擔的測算依據。
五、補償、處置方式
(一)自治區補償基準日為2020年3月6日。動物數量以截至2020年3月6日上報統計數為依據,種類以移交時重量為依據。補償資金實行分級負責,自治區、市、縣按比例承擔(貧困縣實際支出的補償資金按自治區、市、縣5:3:2)。
(二)超出自治區基準日統計數的,補償工作以處置移交時實際數量、重量為依據。補償資金實行分級負責,市、縣按比例分擔,比例另行通知。
(三)市級增加的補償品種的處置費用由市縣分擔,比例另行通知。
(四)處置費用標準根據自治區統一測算,無害化處理、綜合利用等方式為4元/公斤,放生等其他方式為8元/公斤。
六、補償、處置工作步驟
為減輕存欄陸生野生動物繼續餵養投入壓力,處置工作採取先處置後補償的方式開展。處置程序主要有入戶調查、公開公示、籤訂協議、動物處置、領取補償、留存備查等。處置工作要求於2020年8月5日前全面完成(轉型藥用除外)。
(一)鄉鎮處置工作組入戶核驗處置(7月20日前完成)。各鄉鎮政府成立處置工作組,由包村工作組、駐村第一書記、駐村隊員、村幹部組成,處置工作組要及時入戶進行核對,開展登記、拍照工作,同時開展動物處置;處置前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林業、環保、衛生健康、水利、農業農村、公安等相關部門,科學評估劃定回收人工繁育的陸生野生動物填埋區,提前做好處置工作安排。
(二)各鄉鎮處置工作組指導養殖戶填寫補償申請表(與處置工作同時完成)。同一戶養殖多個品種的,不能在同一份申請表申報。
(三)鄉鎮各村處置工作組填寫意見(7月22日前完成)。工作組在核實養殖品種、數量的真實性後,填寫該養殖場(戶)養殖品種名稱、養殖數量、補償標準,應撥付補償資金。
(四)鄉鎮人民政府填寫意見(7月24日前完成)。核實補償對象的真實性、合規性後,填寫意見。在鄉鎮政府及所涉及村進行公示3天,同時報縣林業局審批。
(五)縣級主管部門審核意見(7月26日前完成)。鄉鎮上報養殖補償申請材料後,縣人工繁育野生動物處置及維護穩定工作專班組織人員按一定比例核實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後,並籤意見。
(六)縣野生動物保護補償及處置工作專班(7月30日前完成)。縣林業局籤意見後,報縣野生動物保護補償及處置工作專班審批後撥付。
(七)撥付補償資金(8月5日前完成)。由縣林業局將手續齊全的補償申請材料報送到縣財政局申請撥款。縣財政局審核通過後,撥款到縣林業局,再由縣林業局結合處置完成情況,直接把補償款撥付至養殖場(戶)一卡通帳戶。
(八)整理檔案材料。補償工作完成後,由縣人工繁育野生動物處置及維護穩定工作專班辦公室組織整理處置工作檔案材料,以便核查、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