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鼓勵員工愛崗敬業,做好本職工作,服務好客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約定一些獎懲制度,這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無可厚非,也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可是如果是單方巧設名目,無端剋扣員工,並且還是把兩個月工資扣得分文不剩,這恐怕就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其侵犯員工權益的目的,顯而易見的。最近石家莊某寵物店黑心老闆娘,就對員工做出了這樣的事情。指責員工虐待寵物只是藉口罷了,無償佔有員工勞動才是其真實目的。以並不能成立的藉口,掩蓋其非法的目的。
小羅今年4月13日來到石家莊的這家寵物店打工。當時約定壓一個月工資。可是在小羅幹滿兩個月後,老闆娘卻以小羅有虐待動物,遲到,早退情況,小羅兩個月工資分文不給。顯然這老闆心夠黑的。
小羅剛入職時,對工作內容並沒作以上約定,現在老闆以以上理由扣除員工工資顯然不為法律所允許的。老闆之所以在面對勞動監察人員及記者,仍從容應對,顯然是屢試不爽,多次受益。具體達到什麼程度為虐待寵物,顯然也不是由老闆來確認認定而是要由相關執法人員來確認。
我們驚喜看到小羅找來勞動監察人員和記者來監督這件事情的解決,也相信老闆非法目的不會得逞,小羅的合法權益終會得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