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島犬是韓國的國犬,然而韓國有一個老頭竟以領養之名,將珍島犬煮來吃。
今年5月韓國一名74歲老頭領養了一對珍島犬母女,分別3歲和1歲,他當時向原飼主承諾會好好照顧狗狗,
並稱:「我不會棄養、傷害、宰殺它們,會將它們撫養長大。」
未料他轉頭就將狗狗載到屠宰場割來進補,事前更約了好友一起吃。原飼主後來揭發事件並在青瓦臺請願,老頭因違反《 動物保護法》,被判囚禁6個月。
事件之所以曝光,是原飼主向老伯追問狗狗近況,卻發現對方將狗狗吃了。她感到痛苦又憤怒,在青瓦臺網站上請願——領養不到2小時狗狗就被宰殺,希望有關當局嚴懲以領養之名騙狗吃的老人,又呼籲政府能加強動物保護法,增強阻嚇力。
當時,逾6萬人參與聯署,警方隨後拘捕該老伯及屠場老闆。
當局調查發現,老人在領養前1天,先收取朋友10萬韓元,作為吃狗肉補身的費用。當天老人從原飼主處領養兩狗後,馬上和朋友載狗到屠場,以12萬韓元的價錢,要求老闆殺狗,據悉當時屠場還有其他狗在,相信一樣難逃被宰殺命運。
仁川地方法院於本月23宣判,指74歲犯人違反《 欺詐與動物保護法》,調查中發現老頭於2000年曾因詐騙罪,被判處6個月監禁,法官又批評老伯行為對受害人(原飼主)造成極大精神痛苦,而屠宰場負責人及老伯的朋友也犯《 動物保護法》,分別判入獄4個月及1年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