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林女士帶著愛貓到位於南寧市長湖路的惠康寵物醫院打狂犬病疫苗。誰知打完疫苗不到10分鐘,貓便出現全身抽搐、嘔吐等反應,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傷心的林女士向院方提出一萬元的賠償,遭到拒絕。18日,院方回應稱,林女士的貓是因疫苗過敏導致死亡,他們已向疫苗廠家反應此事,廠家同意補償,但金額還需協商。
林女士告訴記者,她的愛貓是只布偶貓,兩個月前花6000元買來的。因為害怕貓外出時傷人,7月15日中午,她帶著貓到惠康寵物醫院長湖店打疫苗。打完疫苗幾分鐘後,貓就出現抽搐、嘔吐、面部紅腫等症狀,醫生趕緊搶救,但還是沒救回來。
傷心之餘,林女士要求院方賠償1萬元,這其中包括買貓、養貓的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但遭寵物醫院拒絕。林女士說,寵物醫院稱可以送她一隻同一品種的布偶貓,可她不想要送的貓,只想要賠償。她將愛貓的屍體帶回家,放在冰箱中冷藏,作為物證。
林女士的貓咪未打疫苗前活潑、健康。
19日中午,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來到惠康寵物醫院長湖店。該店工作人員稱,林女士的貓是因為疫苗過敏導致死亡。一般寵物打疫苗,多少都會有反應,比如厭食、精神不振等,但是像林女士的貓因過敏反應死亡的,他們還是頭一次遇到。
該店寧經理告訴記者,林女士的貓出事後,他們一直在積極協商。但林女士一會說她是花1萬元買的貓,一會又說是花4000元買的,他們無從判斷貓的價格,所以對賠償數額有異議。他們將情況向疫苗廠家反映,廠家已同意給予補償,但補償數額還有待商定。
位於南寧市長湖路的惠康寵物醫院。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王斯/攝
廣西南國雄鷹律師事務所律師覃茂江認為,林女士的貓是在寵物醫院打疫苗後死亡的,醫院方確實要為此負責。貓死亡帶來的損失主要由兩部分組成:買貓的費用和養貓的費用。只要林女士能拿出憑證,就可以主張損失賠償。至於精神損失賠償,主要針對的是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損害。該民事責任法律上有嚴格的規定,在此事中很難獲得支持。
【來源: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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