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旬的一天,王大伯來到新興司法所老娘舅工作室,為房子的事請求老娘舅朱扣娣幫忙調解。
原來,14年前,王大伯的母親戶口所在的老房子輪到拆遷,當時老人家所有拆遷事宜都交由外孫女小李辦理,但這麼多年過去了,小李一直沒有向舅舅交代過相關事宜。
14年間,小李的父母、外婆外公相繼去世,王大伯與外甥女小李鮮有來往,也沒有電話聯繫,母親戶口所在的房子拆遷問題雖然隨著時間的流逝淡化下來,但一直是王大伯的一個心結。直到2015年7月,小李的弟弟突然找到舅舅王大伯,索要外婆的死亡證明,想為妻子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這才又勾起了王大伯的心事,王大伯要求外甥女交代清楚當年的拆遷處置細節,他覺得自己應該擁有知情權。
老娘舅通過王大伯其他親屬獲得了小李的聯繫方式,王大伯電話打過去卻遲遲未能接通,幾次撥打後,王大伯失去了耐心,認為小李是故意躲著自己,心中更加不爽。聯繫不到小李,調解自然也無法進行,但老娘舅並未就此放棄,通過連續3天撥打電話,終於聯繫上小李。聽完老娘舅的訴說,小李決定來新興司法所一趟,當面與舅舅說清當年的事情。
小李說,當年外婆戶口所在的房子,是其母親單位分配的,直到拆遷也未取得產權證,而小李父親的單位在這套房子拆遷前已經參加了住房改革,小李父親享受過優惠政策,因此母親單位分配的房子(也就是外婆戶口所在的房子)享受不了拆遷政策。小李母親的單位依法收回了這套房子,給了小李母親一間12平方米左右的小房子作為補償。
此事當年均由小李負責辦理,小李認為,房子是她母親單位分配的,因此沒有必要向舅舅等其他親戚交代事情始末。而王大伯一直認為,母親的戶口落戶在拆遷的房子裡,母親去世後他應該知道拆遷事宜。雙方都未當面說清這件事情,久而久之,成了心結。
聽完雙方的訴說後,老娘舅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其實,雙方的糾葛雖然牽涉三代人的關係,也跨越了14年之久,但矛盾的引起是由於未及時溝通、猜忌而起,本來一件簡單的事情,卻因為不想說、懶得說而成了一個難解的誤會,也給親屬之間留下了不應有的感情裂痕。如今,話說開了,心結也就解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