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情感觀點關鍵詞:遷就。
近段時間收到很多朋友關於情感困惑的諮詢,從他們的各種案例中,我發現一個比較共同的特點:彼此都希望對方能喜歡自己喜歡的東西。
比如我喜歡吃西餐,那麼你就應該喜歡用刀叉;比如我喜歡旅遊,那麼你就應該喜歡世界。
很多人誤以為愛情中的「三觀相合」,就是我喜歡的東西,恰好你全部都喜歡。
事實上,兩個完全不同的人,對於喜歡的東西是不可能恰好完全一樣的。
關於「三觀」問題,有位網友給出了一個很恰當的詮釋:你喜歡吃西餐,我喜歡吃路邊攤。這不叫三觀不合。但是如果你喜歡吃西餐,我說你裝,我喜歡吃路邊攤,你說我low,這才叫三觀不合。
所以在感情中,並不是你喜歡的東西恰好我全都喜歡,而是你喜歡的,我也願意去喜歡。
通俗一點來說就是:我願意遷就你,去喜歡你喜歡的東西。
這種遷就,其實就是愛情中的「心甘情願」。
01:沒有一百分的另一半
誰都希望找到一個完美的另一半,可現實是我們根本不可能找得到這樣的人。
不只是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真正完美的人,更是因為沒有一個按照我們自己想像中的「模子」捏出來的人。
世間萬事萬物都是有兩面甚至多面性的,我們想要找到一個一百分的另一半,但卻沒有想過自己到底是幾分?
因而,在感情裡是沒有一百分的另一半,只有五十分的兩個人;沒有完全適合的兩個人,只有互相遷就的兩顆心。
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幸福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但往往讓幸福變得困難且複雜的,是我們自己。
我們希望另一半能夠完美,所以會提出各種苛刻的要求,但很明顯對方是不可能真正做到一百分的。
因此我們會失落,甚至開始懷疑自己的選擇,最後把本該幸福的愛情親手推向了相反方向。
一對伴侶之間,真正能夠走到幸福彼岸的前提,是能夠展示自己的優點和缺點,同時還能遷就對方的缺點。
只有優點的人,會顯得不夠真;只有缺點的人,那是你已經不愛。
02:性格不合,只不過是不想再遷就
在上一期內容中,我專門提及到了「性格不合」的問題。
幾乎所有以「性格不合」為由來提出分手的人,本質上都不是在說性格是否合適的問題。
當兩個人相處的時候,你認為互相之間性格相合,可能其實只是對方在遷就於你。
你喜歡的東西,他也願意去喜歡,逐漸就真的喜歡了。
而你只看到了對方喜歡你喜歡的東西,卻沒有看到他為了遷就你而從一個不喜歡到喜歡的過程。
所以當你覺得性格不合的時候,可能只是對方不想再遷就你而已。
因為他已經為了遷就你而喜歡你喜歡的東西,但你卻從未有過同樣的行為。
你喜歡的,他願意去喜歡;他喜歡的,你不喜歡的同時還會阻止他去喜歡。
這種一邊倒的相處模式,遲早會用「性格不合」來宣告結束。
所以你就真的以為你們之間是「性格不合」導致了感情終結。
還是那句話,這個世界上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性格不合」,不愛了性格再相似也合不到一起。
03:改變對方來遷就自己,不是愛情
在我接觸過的諸多情感案例中,關於「遷就」的問題,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一是改變自己來遷就對方。
生活中比較常見的「舔狗」,其實就是屬於這類情況。
這其實算不上是真正的愛情,頂多只能算是一種心甘情願付出的單方面行為。
因為如果得不到對方的傾心和回應,那麼這樣的行為只會卑微了自己,還得不到對方的青睞。
二是改變對方來遷就自己。
這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極其常見的現象。我們常常會按照自己的想法來要求對方「改」。
當我們在說「改」的時候,一定要有「錯」的前提。可在現實的愛情中,往往提出讓對方「改」的原因,並非是對方有「錯」,而是不合自己心意。
這種改變對方來遷就自己的行為,也算不上是愛情,甚至用更為恰當的詞語來說,應該是「霸凌」。
三是彼此改變自己遷就對方。
就是我願意喜歡你喜歡的東西,你也願意因為我喜歡而喜歡某樣東西。
改變自己的前提,是想要遷就對方。彼此都能夠遷就對方,那才算是真正的愛情。
愛情中所謂的「心甘情願」,一定是相互之間遷就而來的。
我為了你來到一個全完陌生的城市生活,而你願意為了我拒絕不必要的聚會,這就是互相遷就。
總結:遷就不是縱容,而是互補
我們常會糾結一個問題:到底是找一個更愛自己的人,還是找一個自己更愛的人。
之所以會有這般糾結的點,是因為我們從未想過要去遷就對方。
不管是找一個愛自己的,還是找一個自己愛的,都是一個遷就對方和對方遷就自己的單面問題。
如果互相之間能夠彼此遷就,那就會互相比彼此更愛對方一點。
這樣的愛情,不就是我們想要的「愛自己,自己也愛」的那個人麼?
所以,從這一點來看,遷就其實並非就是縱容,而是一種互補。
愛情中真正意義上的「遷就」,其實是一種心甘情願,而非卑微地乞討。
甚至於我們常說的「包容」、「尊重」、「換位思考」,本質上都是一種「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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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話題:你會為了愛情遷就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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