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我說謊了,她是被我自家狗咬傷的」
圖片說明:事發的養狗場,李娟就是在這裡被咬傷。
圖片說明:躺在病床上的傷者很虛弱。
近日,多家媒體報導了「安徽利辛女子深夜被惡狗咬成重傷」一事,稱女子是為救一名女童而遭遇橫禍。然而很快事件卻發生了逆轉,利辛警方稱,傷者李娟並非救人被咬,而是在狗主人家裡餵狗被咬。而最先接收傷者的利辛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也表示,當晚急救車是從狗主人家裡接走傷者,司機也看到那家人養的兩隻惡狗,並非如傷者男友所說是在路邊被咬。
「我說謊了,她不是救人被狗咬的。」昨天,面對一片質疑和指責,李娟的男友張宏宇向記者坦言,說謊是迫不得已。「治傷一個月就花掉40多萬,借遍了親友,可還是因為差30萬被醫院停藥,再不交治療費很可能連命都保不住。」張宏宇說,他向社會道歉,餘下的善款或將捐出。
真相
令人心痛
醫生:從醫40年,這樣重的傷從未見過
19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軍區總院外科樓的燒傷整形科病房,傷者李娟正躺在病床上,她的脖子和臉部沒有受傷,四肢都被厚厚的紗布包裹,透過紗布的間隙,可以看到她的胳膊、小腿和腰部都是被狗咬過的密密麻麻的傷口,由於受傷比較嚴重,她躺在床上一動不動。
昨天下午,記者再次來到醫院探訪。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燒傷整形科主任醫師姜會慶告訴記者,被狗咬成像李娟這樣的,他從醫40年從未遇到過,實在是很慘。根據他對傷情的判斷,應該是大型犬類撕咬,持續時間也很長。9月3日,李娟從利辛當地的醫院被轉到了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湯山分院,當時送過來的時候都奄奄一息了,隨後經過搶救才總算將她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之後又在10月初轉院進了總院,並於10月15日住進了燒傷整形科的病房。
姜主任介紹說,目前病人的小腿肌肉幾乎全部被咬爛了,雖然經過治療恢復,但要像常人那樣奔跑是不可能了,她的右手臂的動脈也被咬斷,以後也會喪失基本的功能,只有左手臂還行,幸運的是她的背部和脖子以上部位都沒被咬傷。由於她的體表創傷面積達到15%,因此接下來將會從她的背部取皮進行移植到脛骨外露的部位,至少還需要三次植皮,費用也在15萬左右。記者了解到,李娟在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湯山分院花了35萬,目前費用已經全部結清,將來植皮大概還需要10多萬元。
隨著報導影響的持續發酵,最近一周,傷者李娟不斷收到來自社會各界的愛心捐款,總額已超70萬元。
警方:傷者並非在路邊救人被咬
前天,記者聯繫了利辛警方,詢問事件調查進展,卻意外得知傷者並非因救人而被咬。
「據我們調查,事實並非如此前傷者男友張宏宇向記者所說的那樣。」利辛警方這位知情人士稱,接到報警後,民警對周邊村民進行調查走訪,獲悉傷者李娟並非是在路邊救人被狗咬,而是在狗主人家裡被咬。
記者了解到事發當晚,被咬女子李娟曾被緊急送到利辛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於是,記者致電該院急救中心,試圖找到當晚駕駛急救車的值班司機。
急救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她詢問了當晚的出車司機,司機很肯定地告訴她,確實是從該縣新上海花苑小區的一戶人家那裡接走傷者,並非如傷者男友所說,是在路邊受傷並被接走。
「司機說,傷者男友是騙人的,根本沒有救什麼小女孩,她就是在狗主人家裡被狗咬傷的,而且傷者跟狗主人還認識。」這位工作人員說。
男友:她是被我自己家狗咬傷的
昨天,記者將利辛警方的初步調查結果告知張宏宇,他沉默了許久,終於說出實情。
「是的,我說謊了。李娟並沒有救人,她是被我自己家狗咬傷的。」張宏宇低頭說道。
他告訴記者,他和李娟是同居關係。據他稱,此前曾有過婚史,離婚後將孩子給了女方,後來認識了李娟,戀愛多年一直同居。雖然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按照當地農村風俗,已經是實質上的夫妻關係,平日裡對外也以夫妻相稱。事發當晚,李娟在他的養狗場裡,不小心被幾隻大型防暴犬撕咬,導致四肢受傷嚴重。後來,他主動找到媒體,稱李娟救人被咬,這才出現了之前的救人報導。
採訪中,當地派出所民警也證實,據調查,李娟受傷的地點位於張宏宇自己的養狗場內,事發時兩人均在場。事發當晚9點多,利辛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接到報警,將李娟從養狗場拉到醫院救治。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利辛縣城關鎮,在村民的指引下,在城郊接合部附近,找到了張宏宇的這處養狗場。記者看到,整個養狗場設在一片農田的正中央,養狗場的四周被人為挖開,與周圍農田相隔離。在一片空曠農田的襯託下,這個養狗場顯得尤為顯眼。
這處養狗場共建有四排紅磚瓦房,透過大鐵門的縫隙,可以看到場內仍有許多狗,其中幾隻狗甚至沒有拴鎖鏈,而是任由它們在院子裡隨處走動。
6大焦點
1
狗主人是誰?
張宏宇說,狗主人就是他自己,他平時做點生意,也喜歡養狗,就在當地建了小型養狗場,裡面也有一些大型防暴犬。
2
李娟是因何被狗咬?
張宏宇說,9月1日晚,李娟在養狗場餵狗期間意外被狗撕咬。於是,他一邊把狗攆開,一邊打電話通知朋友來幫忙,朋友趕到後,他又撥打120,帶李娟到利辛縣人民醫院緊急治療。事後,張宏宇將撕咬李娟的幾隻防暴犬打死。
3
為何說謊?
張宏宇說,短短一個月的治療,就花去了40多萬元,不僅花光家中所有積蓄,借遍了親友,還因此背上了高利貸。期間,他曾向當地政府部門和亳州當地媒體寫信求助,均無果。
「我實在是沒辦法了,當時她已經被醫院停藥了,再不交費,很可能連命都保不住。」張宏宇說,走投無路之下,他再次給亳州一家媒體寫信,在信中加入了「救人」的環節,稱李娟是為了救一名10歲左右的陌生女童,才被路邊的惡狗所咬。「期間我想過承認,但一想到李娟的病,如果斷了治療費,很可能一輩子就毀了。」
4
總共收到愛心捐款多少?
張宏宇說,粗略算下來,超過70萬元,其中最大的一筆是10萬元,還有的老人把自己存的為數不多的錢也送來。後來收到的善款已經足夠手術費用,張宏宇曾勸說愛心人士不要再捐錢,但還是會有善款不斷打入張宏宇的銀行帳戶。張宏宇說,這讓他非常感動。
5
對於捐款的愛心人士,你怎麼想?
張宏宇說,對於愛心人士,他滿心的愧疚。「我很對不起他們,我知道自己欺騙了他們,可我真的是沒辦法,走投無路,我不能看著李娟就這麼受罪,甚至很可能連命都保不住。」張宏宇說,他說謊的初衷是為了籌錢治病,也知道很可能會被人罵,但為了救李娟,他只好如此。
6
對於手中的善款,準備如何處理?
張宏宇說,他明白大家之所以捐款,很多是因為被「救人」的事跡感動,他準備在李娟植皮手術後,如果還有餘下的費用,他將以慈善的形式,再轉贈給其他需要幫助的人。
律師說法
編造情節博同情
涉嫌「騙捐」
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陸婷婷律師認為,為了獲取更多人的同情,虛構了情節,一些愛心人士因虛構的情節進行了捐贈,那麼當事人的這個行為在道德上會受到譴責,畢竟欺騙了公眾的感情。從法律角度上說,虛構情節至少具有騙捐的行為存在,至於是否構成犯罪,是否會被追責還值得商榷,畢竟這類被追刑責的案例罕見,而且當事人重傷生命垂危是事實。從民事方面來講,這類案例中存在騙捐的,捐贈數額大的捐贈者可通過起訴追回捐款,當事人如果確實虛構了情節從而博得公眾同情獲得捐贈,從道德上來講應退還錢款。
多說1句
各種求助都可以
千萬別缺了「真實」
隨著傷者男友開口,整個事件應該說有了定論,所謂的救人受傷就是個謊言。
縱觀事件始末,最受傷的應該就是那些愛心人士。短短一周多的時間,70多萬的善款,凝聚著社會對傷者濃濃的愛,如今真相大白,讓捐助者們情何以堪?
得了重病,受了重傷,那些經濟不寬裕的家庭,是可以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向社會求助,但前提是,求助的內容必須真實。
不是沒有正面的例子,今年8月,徐州冒出來一個「病房日記」,志願者用2歲小患者的口吻來記錄整個治療過程,這引起了網友的極大關注,也引來了源源不斷的善款。因為「病房日記」的確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孩子的心聲,志願者的這一做法最終獲得了網友的認可,也讓捐助者們欣然接受。
如果沒有了真實,通過編造情節來博取同情,對捐獻者而言是最大的傷害。信任的建立需經年累月,摧毀只需一瞬間,千萬別傷了愛心人士的心。眼下,傷者男友已經表達了愧疚,並表示將捐出剩下的善款,我們希望,等傷者病情穩定、好轉之後,他們能拿出更多的行動和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