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1月3日訊 「最近發現孩子經常拿一個小玩具,原本以為是手電筒,後來才知道是雷射筆,有很大的安全隱患,甚至會對人造成失明。」日前,連雲港市民劉先生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反映兒子上小學五年級,經常天黑後拿著一隻小手電筒玩,裡面的光束能變顏色,有時是綠色有時是紅色,很刺眼。一直認為孩子拿在手裡玩的雷射筆不過是一隻小手電筒,沒想到這東西危害這麼大,這種就不應該當玩具賣給孩子。
接到市民的反映後,記者也進行了一番調查。在市區一所小學附近的文具店裡記者看到,十多支各色的雷射筆放在櫃檯裡。「雷射筆很好賣,很多孩子喜歡買來當玩具。」店主說,這些雷射筆售價在幾元錢到幾十元錢不等,在學生中很受歡迎。
據了解,很多學校附近的小店裡都在賣雷射筆,但是很多雷射筆的產品包裝上都沒有生產廠家、輸出波長、輸出功率、安全提示等必要信息,屬於「三無產品」,對於雷射筆是否能對人體造成傷害,多數商戶表示並不了解。對於孩子購買雷射筆當玩具,許多家長也並沒有意識到這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我們班好多同學都拿雷射筆玩,很好玩。」學生小吳告訴記者,周圍有很多同學在玩雷射筆。「這種雷射筆價格便宜,孩子喜歡玩我也沒有過多幹涉,應該不會有多大危害吧。」對於孩子購買雷射筆當玩具,一位家長並沒有意識到存在安全隱患。
記者從眼科醫生處了解到,雷射筆發出的紅光實際上是一種紅外線,當雷射照射眼睛時,視網膜會馬上吸收光的能量,對上皮層造成損傷。「如果雷射正對著視網膜的中央,首先受傷的就是黃斑區。」醫生解釋,眼睛看東西時,物體入眼是黃斑區最先「捕捉」到,聚焦也是靠黃斑區來完成。位於視網膜中心的黃斑區是人的視覺中心,也是光敏感度最高和最脆弱的區域。一旦這一區域被雷射灼傷,就會感覺眼前好像被一個大圓黑點遮擋住了一樣。更可怕的是,它不像角膜和晶體可以移植和更換,這種損傷無法通過任何手術和治療恢復。
採訪中發現,很多校外小店裡的雷射筆,標註功率都在「小於5毫瓦」這個規格上,那麼小於5毫瓦究竟是個什麼強度呢?據了解,目前我國現行的GB7247標準將雷射對人體的危險度分為四級,一級標準的雷射,其輸出功率要小於0.4毫瓦;二級標準的雷射輸出功率在0.4毫瓦至1毫瓦之間,通常1毫瓦以下的雷射,會導致人出現眩暈的情況,因此不能用此類雷射直接照射眼睛;三級標準的雷射其輸出功率在1到500毫瓦之間,若光束直接射入眼睛,會對眼睛造成傷害。也就是說,對照相關標準,校外小店售賣的雷射筆處於第三級標準,光束直射入眼,會造成傷害。
對此,醫生表示,孩子的眼睛還處在發育中,小小一支雷射筆就很有可能對眼睛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家長和老師,一定要注意教育和監護。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更加嚴格限制雷射筆的生產和銷售,將危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