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隻柯基菜菜丟走近一個月。主人終於找到它了,卻發現柯基被拴在山上守雞。主人急得都快哭出來了,大罵它笨。據悉,這隻柯基是在11月13日丟失的。主人到處發尋狗啟示,一名女生看了尋狗啟示,就發現有人牽著一隻長得很像菜菜的柯基。女生主動與狗主人聯繫,主人到場後確認那隻柯基就是菜菜。目前,柯基菜菜已經安全回到家中,主人發現它變得溫順了。
網友表示:太幸運,又心疼又想笑!
三個月前,市民張女士家一隻養了四個月的寵物狗掙脫狗繩跑丟了,雖然張女士張貼了尋狗啟事,但一直沒有音訊。2019年10月,張女士接到了一個電話,一名男子表示兩個月前撿到了一隻狗,這讓張女士很高興。不過,由於張女士無法證明這隻狗是自家的,對方表示不能歸還。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潯陽晚報記者就此事進行了採訪。
市民:寵物狗被人撿走不歸還
據張女士介紹,大半年前,她朋友家的博美犬生了3隻幼犬,將其中一隻送給了她。「等斷奶後,我就將小狗領回了家裡,用狗糧餵養,取名叫『毛毛』。」張女士稱,「毛毛」從小就很乖巧,加上長相呆萌,很快就贏得了家人的喜愛。
「大概是3個月前,有一天晚上我和丈夫牽著『毛毛』出去散步,可能是由於狗繩沒有繫緊,在遇到旁邊的一隻大狗時,『毛毛』嚇得掙脫狗繩跑掉了。」張女士表示,當天晚上她在附近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第二天便在附近和朋友圈裡張貼、發布了尋狗啟事,但一直沒有音訊。就在張女士覺得沒有希望時,上周末她突然接到一個電話,一名男子說他在兩個月前撿到一隻博美犬,有可能是她走丟的「毛毛」。
當天下午,張女士和丈夫趕到了該男子的家中,果然見到了一隻博美犬,但由於小狗長得很快,張女士已經無法完全確定這隻博美犬就是「毛毛」了。「『毛毛』是一隻純白的博美犬,才七八個月大,三個月沒見,長大了不少。」張女士告訴潯陽晚報記者,由於「毛毛」身上並沒有明顯特徵,再加上三個月沒見,小狗似乎已經不認識她了,所以該男子表示不能歸還。
「我提出給他500元作為『寄養』『毛毛』的報酬,然後把狗領回家,但對方不同意。」張女士無奈地說,對於這隻狗是不是「毛毛」,她也不敢「打包票」,「不過我至少有90%的把握」。
律師:可以請專業機構做鑑定
根據張女士提供的電話,潯陽晚報記者聯繫了撿到狗的男子朱先生。對於此事,朱先生表示,兩個月前,他發現自家門口的樓道內蹲著一隻小狗,看上去雖然不太乾淨,但明顯是有人餵養過的,並不怕人。「我就將狗帶到了寵物店去洗了洗,然後領回家。」朱先生告訴潯陽晚報記者,上周五,他看到朋友圈內有人轉發的尋狗啟事,就聯繫了張女士,「不過張女士的狗『毛毛』走失的地方與我家距離有三四公裡,而且小狗也沒有什麼明顯特徵,所以我也沒法確定這隻狗是不是『毛毛』」。
「這隻狗我養了兩個月,已經有了感情,如果無法確定它就是『毛毛』,我是不會還給張女士的。」朱先生反覆強調,他不是為了錢,如果張女士能證明這隻狗是『毛毛』,他才能還給張女士,「不需要報酬」。
對於此事,潯城一名律師表示,此事關鍵在於朱先生撿到的狗是不是「毛毛」。「既然小狗是朋友家狗生的,張女士可以請專業機構來對兩隻狗進行親子鑑定。不過據我了解,鑑定的費用需要上千元。」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如果朱先生撿到的小狗就是『毛毛』,那麼朱先生應該將狗還給張女士,張女士也應該承擔這段時間朱先生養狗的花銷。」律師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