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生活中都喜歡養一隻小寵物來陪伴著自己,特別是老人在家的時候往往會喜歡養只小狗,因為兒女們都不在家,家裡有個小寵物蹦蹦跳跳吵吵鬧鬧的覺得也是很溫馨快樂的一件事。
但是如果要養寵物的話,就一定要約束好自己的寵物,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會喜歡小狗的,小狗也不一定對所有人都是友好的,為了他人的安全,也為了自己小狗的安全,出門一定拴好鏈子,以免將別人咬傷,但是如果發生了咬傷意外的話,也一定要承擔好相應的責任,不能推脫自己應負的責任。
最近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青島有一名王女士,她的兒子開了一家店鋪,就開在街邊的地方,王女士就也在店鋪裡幫忙。前段時間王女士正在店鋪裡面打掃衛生的時候,有一個老人牽著一隻小狗從旁邊走來。
老人走向王女士,要求她把自己周圍清掃一下,王女士當時就有些不情願,但是考慮到老人年紀比較大,自己店鋪又是剛開不願意跟周圍鄰居鬧得不愉快,就也沒有拒絕。
王女士就上前清掃一下老人的周圍,但是沒想意外發生了,這個時候老人的小狗突然就跳起來把王女士給咬了。
因為小狗咬到了王女士的腿部,而王女士當時又穿的是長褲,沒辦法在外面立刻查看究竟被咬成什麼情況了,於是就回到了店裡面查看,結果發現自己的腿上已經被咬出血了,王女士就趕緊去了醫院打了狂犬疫苗,花了500多元錢。
後來王女士又再次遇到了那位老人,她上前要求老人賠償被小狗咬傷後的醫藥費,但是老人卻說自己並沒有讓王女士去打針,是她自己去打的,所以自己不賠償。
兩個人第一次的商討也是非常的不愉快,沒過多久,這位老人又再次出來遛狗,王女士跟老人又再次相遇了,王女士再次提出讓老人賠償自己的醫藥費,但是老人卻依然拒絕,說王女士是被狗咬了又不是被自己咬的。
兩個人當場就爭吵不休,在這個時候,老人帶出來的狗又再次撲上來把王女士給咬了,而且這次咬的比上次更加嚴重。
看到王女士又被咬了,老人牽著狗就想走,但是被王女士給拽住,堅持跟老人理論兩次都被狗給咬了的事,但是老人卻並不想負責,對王女士說:&34;
王女士又再次去了醫院,因為已經打過了狂犬疫苗,所以這次就不用了打了,就打了一針破傷風回家了。回家之後王女士越想越生氣,四處打聽尋找那個老人,向鄰居打聽老人的住處,希望老人能夠賠償自己的兩次醫藥費共630元。
王女士求助了記者,想要一起來到老人家要個說法,但是不論怎麼敲門,老人根本不開門,也並不理會。無奈之下記者找來了居委會,但是老人在家裡就是不吱聲。沒辦法,居委會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了老人的妻子,誰知他的妻子說,小狗一直在家拴著,根本沒有出去咬人。
但是王女士的手機裡卻有著跟老人起衝突的時候的視頻,所以小狗沒咬人這種說法也並不成立。
當天晚上,王女士再次遇到老人出來遛狗,但是這次老人卻改了口,堅持說自己小狗沒咬人,不是自己的狗咬的。
我認為,既然選擇養狗,就應該照顧好狗,防止它出去傷害別人。但是萬一真的發生了意外,傷害到了別人,那也不能推脫責任,像老人這種做法是萬萬不可的。
希望有關部門也能給王女士一個滿意的答覆。
你們覺得這件事怎麼處理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