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書
尊敬的市民朋友們: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養犬的市民朋友也逐漸增多。犬是人類忠實的朋友,它們活潑可愛,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很多快樂,但如果不對它們加以約束和管理,就會帶來噪音、汙染、傷人等諸多社會問題。養犬行為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質和城市的文明程度。為了建設優美和諧的城市環境,讓我們的生活更溫馨、環境更美好,我們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遵守法規,依法養犬
請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鄂爾多斯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依法主動辦理養犬登記和安全免疫手續,不違規飼養烈性犬、大型犬,不虐待、遺棄犬只。
二加強管理,安全養犬
外出遛犬時請為犬只束上犬鏈,由成年人牽領,主動避讓他人,避免犬只近距離接觸兒童、老人、孕婦等人群,避免傷人、打鬥等意外發生。不攜犬進入機關、醫院、學校、體育場館、影劇院、餐飲服務等公共場所,不攜犬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攜犬乘坐計程車時應徵得駕駛人同意。
三愛護環境,衛生養犬
外出遛犬時請隨身攜帶衛生紙、鏟子、紙袋等物品,及時清理犬只糞便,不攜犬或放任犬只踐踏生活小區、休閒場所等公共草地花圃,維護潔淨優美的城市衛生環境。要按照犬類防疫的有關規定,做好疫病預防,定期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為犬只進行健康檢查,防止人畜共患傳染疾病發生。
四尊重他人,文明養犬
要注重鄰裡和諧,體諒他人感受,防止養犬侵擾他人正常生活,避免發生矛盾糾紛。要加強犬只訓練,培養犬只保持安靜的好習慣,特別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時段,要儘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區內狂吠,防止擾民現象發生。
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是每一個市民的責任和義務,為使我們的家園更加美好,希望廣大養犬市民積極響應此倡議,增強法律意識,規範養犬行為,做一個文明、自律的養犬人,共同維護優美整潔的城市環境,攜手共建和諧宜居的美好家園,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貢獻自己的力量!
東勝區文明辦
東勝區公安分局
東勝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編輯:王睿 審核:韓改琴 朱少立
校對:邢志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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