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訊 從「鏟屎官」到「萌寵當道」,寵物經濟正成為當下最具前景的行業之一。然而,關於「寵物」的法律糾紛卻時有發生。比如說,狗咬傷人賠償責任怎麼認定?車撞死寵物是否屬於交通事故……
本期《讀者律師麻辣問答》,晚報君就請來了溫州晚報讀者律師顧問團成員、浙江聯冠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遊貽靜律師來答疑解惑。
A狗咬傷人賠償責任怎麼認定
市民陳先生諮詢:夏天到了,狗咬傷人的情況時有發生。我們小區就有不少業主養了狗,其中不乏一些烈性犬和大型犬。如果被狗咬傷了,賠償責任怎麼認定?如果是被遺棄的狗或者流浪狗咬傷呢?
律師解答:陳先生提出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得比較明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第七十九條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八十條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因受害人自己的過錯造成損害,如故意挑逗動物被咬傷的,動物飼養、管理人可減輕或免責。
如果是被遺棄的狗或者流浪狗咬傷,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在小區內被流浪狗咬傷的,物業管理部門負有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B車撞死寵物屬於交通事故嗎
市民李女士諮詢:前幾天,我在路上看到一輛私家車撞死了一隻寵物狗後徑直開走了。請問這屬於交通事故嗎?撞死寵物,保險公司會理賠嗎?這樣是否構成肇事逃逸而要承擔全責?
律師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五款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此外,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包括寵物狗在內的牲畜屬於個人財產。故此,只要事故的主體為車輛,事故發生的空間在道路,事故發生的原因是車輛方的過錯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後果為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均可認定為交通事故。在本案中,如私家車司機存在肇事逃逸的行為,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承擔全部責任。在因逃逸而認定全責時,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
在此提醒車主,輕微的交通事故車主可以離開現場,但需打電話報警。只要車主及時主動告知交警部門何時、何地、發生了什麼樣的交通事故,即使撤離了事故現場,也不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的。
C能用他人名字給狗取名嗎
市民王先生諮詢:我與隔壁一女鄰居素來不和。最近,她養了一隻狗。每次在樓道裡碰到我,就對著狗喊我的名字,真是令人氣憤。請問她用我的名字給狗取名,這樣算不算對我的侮辱?
律師解答: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公民的姓名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受我國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冒用。自然人不得基於不正當目的而取與他人相同的名字,如故意給自己豢養的狗等寵物取與某人相同的名字,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可根據《民法總則》和《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
D能給流浪狗「投毒」嗎
市民賀女士諮詢:小區裡到處都是流浪狗,我擔心家裡孩子被咬傷。最近看到網上有帖子說,將「異煙肼」放入食物誘惑狗食用以毒死狗。請問,我如果網購「異煙肼」來「毒狗」,可以嗎?
律師解答:採用投毒的方式毒殺流浪狗的方式不可取。如果採用「投毒」,但並未採取相關措施以免除對其他有主動物或者人的安全威脅的,會涉嫌危害公共安全類或侵犯財產類的犯罪。
E可以自行掩埋寵物屍體嗎
市民吳先生諮詢:我家寵物不幸去世了,我自己找個地方掩埋、處理屍體,可以嗎?
律師解答:喜歡養寵物的市民很多,寵物死亡後,大多數人會埋掉或者把寵物屍體扔進垃圾桶。按照我國法律法規和各地制定的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自行拋棄、掩埋寵物屍體屬違法行為。根據《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染疫動物及其排洩物、染疫動物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屍體,運載工具中的動物排洩物以及墊料、包裝物、容器等汙染物,應當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理,不得隨意處置。
來源:溫州晚報
記者童錫基 漫畫文刀
本文轉自:溫州網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