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銳參考 中國「網紅」侮辱國歌被抓!這一次,全世界的反應竟然是——
這兩天,一名中國「網紅」的動向,正成為國際社會的熱門話題。
「在直播平臺上,『莉哥』擁有4400萬粉絲。直播中演唱中國國歌時,她揮舞起了手臂……」英國BBC網站在15日的報導中如此描述這個名叫楊某莉的中國女孩。
短短幾天後,因為那段唱國歌的視頻,她被上海警方以「侮辱國歌」處以5天拘留……
隨後美國CNN、俄羅斯《獨立報》網站等一眾國際主流媒體進行了報導——誰都沒想到,一個年僅20歲的中國女孩,竟以如此突兀的方式被世界所關注。
▲CNN報導截圖
毫不意外地,這個中國女孩的「無知」舉動以及所帶來的後果,也正引發無數外國網友們的思考和討論……
外國網友支持中國警方:侮辱自己國家的行為在哪裡都不被允許……
「莉哥」,某直播平臺上無數粉絲對楊某莉的暱稱——正是當下正頗為流行的那種可愛與豪放並存的風格。
錄製那段視頻時,「莉哥」身著背帶褲,頭上戴著一對大大的鹿耳朵,她揮舞著手臂,像一個音樂指揮那樣唱起了《義勇軍進行曲》。
▲楊某莉直播視頻截圖
儘管視頻只有短短幾十秒,但它所帶來的後續效應猶如一場巨型風暴。
其中最直觀的後果來自上海警方14日發布的這則通報:10月7日晚,涉事人楊某莉(女,20歲)在其住宅內進行網絡直播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有關規定,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依法對楊某莉處以行政拘留5日。
▲通報截圖
而也正是這一處罰結果,讓楊某莉事件瞬間刷屏世界各大媒體,並進一步引發大量外國網友的關注與評論。
小銳查閱發現,在境外社交媒體和新聞平臺上,儘管有網友發出疑問稱對一個年輕女孩的無知舉動處以5天拘留顯得有些過分嚴厲,但更多網友選擇支持中國警方的做法,並認為20歲已經是成年人,必須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公共平臺上侮辱國歌的行為在任何國家都不應被允許。
除了針對「侮辱國歌」行為本身的討論,許多外國網友也紛紛為20歲的楊某感到惋惜,希望她能從這次事件中吸取教訓,懂得分寸。
近期多起網絡主播出事:「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10月10日,在「侮辱國歌」行為招致網友反感及舉報後,楊某莉在其微博發表了致歉公告。
「我的行為深深地傷害了大家的感情:對不起。對不起祖國、對不起粉絲、對不起網友、對不起平臺。」她說。
▲楊某莉微博致歉圖
但道歉沒能阻止事態的進一步升級。接到舉報後,上海警方第一時間介入調查,並最終做出「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決定。
在14日的通報中,上海警方還有這樣一句表態: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所有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尊嚴。網絡直播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同樣要守法律、講道德……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值得一提的是,在針對楊某莉事件的討論中,許多外國網友所主張的也是相似觀點。
事實上,以上觀點也在無形中呼應了近期發生在國內另一直播平臺上的一起「辱國」事件。
14日,有網友爆料稱,某直播平臺主播「B總001」在直播時大放厥詞。在網友爆出的視頻中,該主播揚言稱:「從進化論的角度來說,中國人沒有日韓進化得好;如果我是日本人,我也選擇侵略中國。」
▲B總直播視頻截圖
此言一出,該主播立即遭到了廣大網友的聲討。網友們紛紛表示,應該封殺這種沒有底線的無良主播。
目前,「B總001」的直播間已被所屬平臺關閉,但至今「B總001」本人以及所在平臺並未對此事發表任何形式的明確致歉聲明。這位「B總001」更在自己的微博貼出一份聲明,聲稱網絡上流傳的視頻系被人惡意剪輯,而其本人將保留對這種行為追究其不法行為責任的法律權利。
直播圈的輪番「涼掉」背後:中國輿論環境的變遷
前有因調侃南京大屠殺而「被封殺」的網絡主播陳一發,後有「莉哥」、「B總」之輩層出不窮,面對直播平臺一眾「網紅」接連在原則性問題上的倒下,多家國內媒體忍不住發出疑問:中國的直播圈到底怎麼了?
▲網絡主播陳一發調侃南京大屠殺。
這是一個全民直播的時代,更是直播行業野蠻生長的時代。
毫無疑問,數字已經告訴我們這一點:據統計,在線直播用戶規模已在2017年達到3.98億人,預計2018年和2019年在線直播用戶規模將分別達到4.6億人和5.07億人。
如此大規模的爆發性增長,在流量至上的行業衡量標準之下,帶來的幾乎必然是內容上的良莠不齊和監管上的種種缺失。
無論是此前的MC天佑,還是近期的陳一發、「莉哥」等,多名主播「網紅」的「涼掉」在凸顯直播行業弊病的同時,也側面反映出來自行業乃至政府層面的監管趨嚴。
另一方面,則是近年來中國從官方到民間對網絡言論容忍度的全方位變化。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生效後第一例高調處理的案件。」美國《華盛頓郵報》網站在文章中這樣總結道。
▲《華盛頓郵報》報導截圖
事實上去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的生效,以及今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的正式實施,也在同步印證著某種輿論環境的變遷。
而致歉也好,嘴硬也好,以上網絡主播的命運流轉都正在說明這樣一個道理:那些企圖通過調侃、侮辱國家來搏流量的「網紅」們可以省省了,因為這件事不僅民意不答應,法律更不答應。
就在兩天前,由貴州省龍裡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某、吳甲、吳乙、唐某4人侮辱國旗案公開審理並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4名被告人均構成侮辱國旗罪,一審分別判處楊某、吳甲、吳乙有期徒刑九個月、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作者 | 丁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