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高新區是泰州產業轉型升級先導區,拆遷安置工作一直是重頭戲。2014年以來的兩年時間裡,我區已與1109戶居民籤訂拆遷協議,總面積約52.2萬平方米,拆遷量佔泰州主城區一半以上,但平均動遷時間只要25天,最快僅需半個月。這與區檢察院近年來在拆遷方面所採取的措施是分不開的。」2016年1月7日,江蘇省泰州市醫藥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吳躍接受採訪時說。
2013年之前,醫藥高新區涉及拆遷安置的信訪卻呈逐年上升趨勢,尤其是2010年到2013年,佔了信訪總量的大半。
拆遷安置為何頻頻引起群眾不滿?帶著這樣的疑問,2013年起,該院職務犯罪偵查預防局(以下簡稱「偵防局」)深挖細查,共計查處拆遷領域職務犯罪12件12人,其中發生在寺巷鎮玉滿村拆遷過程中的6件6人窩串案最具典型性。
一句「牢騷」引起警覺
2013年5月,寺巷鎮玉滿村部分村民因拆遷問題上訪。建院不到半年的醫藥高新區檢察院為化解拆遷矛盾,派員實地走訪,聽取群眾訴求。村民老李不經意的一句牢騷引起了幹警的關注:「同樣的地理位置,同樣的拆遷項目,同樣都是500平方米的房子,我只拿到10萬元補償,有人卻足足拿了60萬元!」
同樣的拆遷面積,為何補償相差將近50萬元?
原來,根據相關政策,拆遷戶可以獲得每平方米1190元的補償款。但是泰州市政府2號令及相關文件規定,凡是在2007年的航拍圖內沒有顯示且之後未獲許可建造的房屋,屬於違章建築,只能按照每平方米200元的標準補償。而50萬元除以拆遷面積,得到的數字正好是合法建築和違章建築之間的差價!
偵查人員將情況向領導作了匯報。經過研判,該院偵防局形成一致意見:玉滿村的拆遷工程極有可能存在詐騙拆遷補償款的犯罪行為,背後可能還有國家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的職務犯罪行為!該院迅速作出決定:查!
兩塊印章露出馬腳
偵查人員調查發現:該地塊大部分拆遷項目早已結束,根本沒有辦法進行現場確認!經過討論,他們決定從拆遷實際結果入手,以追根溯源的方式倒查拆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該院從高新區拆遷管理辦公室調取了相關企業的拆遷協議紙質檔案300餘份,但是這些檔案全部手續完備、資料齊全,雖然有幾戶補償較高,但都有相應的證明材料,從表面看不出任何問題。偵查人員決定對拆遷補償較高的幾戶再次進行排查。在二次梳理玉滿村順發建材經營部(以下簡稱「順發公司」)拆遷檔案時,偵查人員發現其中一張「揚州河道疏竣有限公司」蓋章的河道清淤收據有問題。
問題出在一個字上。疏浚河道的「浚」字是三點水旁,但這張收據所蓋的公司印章上,卻是「竣」。按說,一個公司不可能把自己的公章都刻錯。那麼只有一種可能,這枚公章是偽造的。
那麼問題來了,順發公司為什麼要偽造公章和收據呢?
原來,順發公司的原址在河邊。根據相關規定,其建在河岸的防汛加固工程可算作拆遷面積。而在加建防汛工程之前,必須要清理河道的淤泥。這份清淤收據,恰恰是能夠證明防汛工程的一個重要證據。偵查人員翻看之後的檔案發現,順發公司約80平方米的防汛工程的確被算作了拆遷面積。
這個防汛工程會不會是虛報的呢?偵查人員立即到揚州工商系統查詢「揚州河道疏竣有限公司」的登記情況。果然,沒有這個企業的任何登記信息。這一發現證明順發公司偽造證明的事實。偵查人員再接再厲,對它的拆遷檔案進行複查。果然又發現檔案中有兩份土地租賃協議。這兩份協議都是在2006年7月1日籤訂的,證明順發公司租賃了玉滿村的兩塊土地作為廠房,同時也證明了廠房的合法性。
就是這兩份關鍵證明,被找出了疑點。偵查人員發現,兩份協議是同一天籤訂的,但蓋在協議書上的玉滿村村支部公章,編號卻不一樣。偵查人員來到玉滿村村支部,經過核對編號,發現其中一份租賃協議上的印章是2010年才正式啟用的。
2010年啟用的章蓋在了2006年的協議上,這原來是順發公司老闆趙廣發玩的把戲。
三名詐騙戶浮出水面
趙廣發騙取拆遷款的罪行已經曝光,偵查人員所要做的,就是進一步固定證據。他們到高新區國土部門調取2007年的航拍圖。通過比照發現,2007年前趙廣發租賃的這塊土地上根本沒有廠房,他申報的所謂「合法建築」其實是2007年後私自補建的違章建築!
隨後,偵查人員對另幾名疑點較大的被拆遷戶也進行了航拍圖對比,發現陶浩、鄭忠存在和趙廣發類似的造假情況。
趙廣發等三人的行為是詐騙犯罪,不屬於偵防局管轄範圍,但種種跡象表明,他們三人能夠騙取巨額補償款,背後一定有負責拆遷的國家工作人員暗中「幫忙」。經過院黨組討論決定,該院將詐騙線索移送高新區公安分局,並全程跟蹤配合公安幹警的偵查審訊工作。
2013年5月15日,公安機關對趙廣發涉嫌詐騙立案偵查,並依法對其訊問。趙廣發陸續交代了偽造清淤收據、騙取拆遷補償的犯罪事實,但閉口不談其他問題。針對這一情況,檢察幹警建議公安機關對趙廣發的住處進行搜查。果然,在他家發現了兩份土地租賃協議的原件。其中一份與拆遷檔案中的複印件一致,時間為2006年7月1日。另一份的時間是2007年1月1日。毫無疑問,這兩份協議是趙廣發自己偽造的。
掌握這兩份關鍵證據後,公安幹警立刻對趙廣發進行審訊。鐵證如山,趙廣發承認土地租賃協議也是自己偽造的。他沒想到,正是小聰明出賣了自己。隨後,趙廣發等三人供述了隱藏於他們背後的涉嫌犯罪人員……
四方協作的非法利益鏈條終被斬斷
趙廣發等三人供述,為能多得補償宴請了負責玉滿村項目的拆遷組工作人員鄧三水和胡衛國,並送上了紅包。
掌握這一情況後,2013年5月26日,醫藥高新區檢察院偵防局先對鄧三水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同時對胡衛國進行詢問。鄧三水交代了收受趙廣發等三人錢物,並幫其在廠房拆遷補償等事情上幫忙的事實。緊接著,該院分別對陶浩、鄭忠,拆遷工作人員胡衛國立案偵查。
鄧三水和胡衛國交代了一個重要細節:兩人曾告訴趙廣發,負責拆遷測評的評估公司項目經理董吉「能量很大」,可以幫他們搞到更多補償。趙廣發等人連忙又安排了一次飯局。幾瓶酒喝完,董吉拍著胸脯保證,只要他們能出具村裡的協議,證明土地租賃時間,他就能把違章建築「變成」合法的。趙廣發緊接著問:「評估報告最後要交到拆遷辦副主任張龍成手裡審核,他那關不好過吧?」
張龍成當時全權負責玉滿村部分遺留企業和村集體資產的拆遷掃尾工作。董吉指示趙廣發等人送了菸酒和購物卡到張龍成家裡,之後又和鄧三水、胡衛國一起找到張龍成,商談趙廣發等的拆遷補償問題。董吉說:「讓村裡出個證明蓋個章,證明是2007年前承包的不就得了?」張龍成知道航拍圖只起輔助證明,用其他方法證明房屋是2007年前蓋的一樣。於是,他吩咐董吉:「一定要讓村裡出個證明,你負責的評估報告也要完善。」
隨後,鄧三水與胡衛國協助三名被拆遷戶開具虛假證明,負責評估的董吉出具虛假評估報告,再由張龍成最終確認。三名被拆遷戶將補償款騙到手前後,給鄧、胡、董、張四人送來「好處」。按照「貢獻大小」,鄧三水分得8.8萬元,胡衛國分得4.5萬元,董吉分得2.8萬元,張龍成則單獨受賄1.7萬元。在四方的違規操作下,有2309.63平方米的違章房屋被算作合法建築,共給國家造成228.7萬餘元經濟損失。
至此,案件真相浮出水面。高新區檢察院分別以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罪、濫用職權罪對董吉、張龍成立案偵查。張龍成不僅交代了在玉滿村相關企業拆遷過程中收受他人賄賂、吃請,濫用職權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的事實,還交代了其本人在拆遷辦、規劃局任職期間,收受他人賄賂6萬餘元的犯罪事實。
在2013年5月26日至7月23日的近兩個月時間內,高新區檢察院成功查處了這起窩串案,共計立案6件6人,其中受賄犯罪2件2人,行賄、詐騙犯罪2件2人,瀆職犯罪2件2人。
2014年3月,張龍成因犯濫用職權、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鄧三水、胡衛國、董吉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五年不等。趙廣發等3名被拆遷戶分別被以詐騙罪判處緩刑,並處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