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縣2017年秋季城區學前教育及義務教育規範招生和轉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有效控制班生額,確保招生和轉學工作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滿足城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努力創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5〕1號)、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基一〔2013〕7號)、省教育廳《關於嚴格規範義務教育學校入學招生管理的通知》(閩教基〔2014〕45號 )、《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7〕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學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計劃
1.縣實驗幼兒園擬招收小班新生150名。
2.新星幼兒園擬招收小班新生150名。
(二)招生辦法
1.招生條件
(1)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含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年滿3周歲),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兒童。
(2)小溪鎮非農業戶口,符合「人戶一致」,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且居住在城區的適齡幼兒。
(3)戶籍在小溪鎮共和村的適齡幼兒可報讀新星幼兒園;戶籍在小溪鎮新橋村的適齡幼兒可報讀縣實驗幼兒園。
(4)戶籍辦證(遷入)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
2.招生方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登記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人數,兩所實驗幼兒園將分別全部招收。
(2)符合報名條件的登記人數超出計劃招生額,兩所實驗幼兒園將分別通過派位進行招生。
A.優先派位。①小溪鎮共和村(新星幼兒園)、新橋村(實驗幼兒園)戶籍的適齡幼兒;②在平和城區的軍屬家庭的適齡幼兒;③對平和縣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做出特殊貢獻人士家庭的適齡幼兒。以上三種對象優先派位招收。
B.派位。優先派位後,有剩餘學位,兩所實驗幼兒園將分別從符合報名條件的登記對象中,通過公開派位招收至滿額為止。
3.工作內容與時間安排
(1)報名登記:新生入學報名登記時間:2017年8月14日。報名登記辦法:家長持有效證件(戶籍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複印件)到就讀幼兒園報名登記(每個幼兒只能在一所幼兒園報名,不得兩所兼報,否則不予受理),逾期將不予受理。
(2)材料審核:2017年8月15日—8月17日。由幼兒園組織對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教育局派人員指導、督查。
(3)名單公示:2017年8月18日—8月20日。審核結果將在幼兒園公開欄公示。
(4)派位:2017年8月21日。由縣教育局牽頭組織新星幼兒園、縣實驗幼兒園進行電腦公開派位。
(5)派位結果公布:2017年8月22日將派位結果公布在幼兒園公開欄。
(6)入園辦理:2017年8月23日。獲得派位入園的幼兒請攜帶「健康證」、「預防接種證驗證證明」、「預防接種證複印件」按時到相應幼兒園辦理入園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