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粵地前往香港的大陸人,往往會驚異於兩地時而接近時而迥異的民風。
比如,在兩粵大部分地區,狗肉是餐桌上的美味佳餚;然而在香港,食狗被法律明文禁止,大部分香港人也對「吃狗肉」感到震驚。
元朗某小炒店被疑賣狗肉(後經查證實為羊肉),店主遭居民及網友攻擊,生意幾乎做不下去
香港人緣何不吃狗?
文明古國的吃狗傳統
曾經和廣東一樣,香港也是吃狗肉的「重災區」。
十九世紀,英國殖民者們漂洋過海來到香港,立刻為「文明古國」對待動物的野蠻態度感到震驚。
肉貓,華人的「天賜美味」
英國人對動物福利的關懷歷史悠久。1630年代,英格蘭的託馬斯·溫特沃斯爵士擔任愛爾蘭副總督,他將愛爾蘭人民對待牲畜的態度稱為「粗暴」:他們對牲畜「強行擠奶」,將羊毛從活羊身上直接「拉下來」,還把犁綁在馬的尾巴上耕地。
為了讓動物免遭愛爾蘭人的虐待,議會立法禁止了「活羊扯毛」和「馬尾綁犁」的民俗。
寵物貓狗在英國社會裡更是受到特別的優待。英國人認為,寵物作為家庭一員,不僅不該被虐待,甚至不應承擔工作任務。
早在1839年,就有法案「禁止狗拉車」。
愛狗人士託馬斯·溫特沃斯爵士,肖像畫上有一隻寵物狗
然而,雖然豢養觀賞犬和護衛犬的習俗在中華地區都源遠流長,卻並不妨礙狗肉在神州大地上被當作一種「食材」。
在粵地,狗肉被稱為「香肉」「地羊」,食之可以滋補祛毒;廣州人甚至有「狗肉滾三滾,神仙企唔穩」的說法。
狗肉也是一味中藥。中醫認為狗肉「味鹹性溫,可補中益氣,溫腎助陽」。因其溫熱壯陽功效,狗肉成為一種冬令補品。
粵西名菜「狗肉煲」
不過,狗類權益最初並非英國人關心的重點,最先被整治的是菜市場上泛濫的「虐畜」行為。
《香港日報》曾刊文痛斥文明古國的屠宰風俗:「十幾隻鴨子被緊緊綁在一起……打斷腿後倒掛在鉤子上,喉嚨上開一個小縫。十分鐘或更長的時間後它們才死去。」
1935年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禁止了「倒掛家禽」,但殖民當局的良苦用心並不為普通市民們所理解。
曾經有一名香港男子因為「虐鼠」被捕:他捉住老鼠後,將其釘在木板上「殺雞儆猴」。審判過程中,裁判官認為更合適的做法是直接將老鼠殺死,而不是對其施加多餘的折磨。
最後,這名男子不得不依法繳納了罰款,但他卻私下嘟囔,不讓他「懲罰」老鼠,似乎並不能彰顯法律的正義。
相較於處理「虐鼠」事件時的果斷堅決,港英政府在維護狗類權益方面可謂小心謹慎。
長期以來,一直不斷有英國人抗議港人對狗的虐待,在他們眼中,無論「吃狗肉」本身,還是吃之前對狗的處理方式,都是一種赤裸裸的殘酷。
相關的立法動議不斷被提出,然而港英政府不為所動。
究其原因,是港英政府一直同意「吃狗肉是一種中國傳統」。當局不願意為了保護動物權益而激化殖民地矛盾,造成不可估量的結果。
最早開始為狗類權益發聲的,是香港本土的愛狗人士。
另一種獅子山精神
愛狗精神,肇始於純種犬的流行。
在歐洲,飼養純種犬的歷史源於好幾個世紀之前,從貴族到新資產階級,「擁有純種寵物」都是他們證明社會階層的最佳標誌之一。
19世紀中期,犬舍在優生學的基礎上紛紛成立,專門培育純種犬,制定犬類的審美規範。為純種犬設立的犬展也開始流行,上層階級們爭先恐後的把狗帶去參展,以證明自己的寵物血統純正,符合上層的審美標準。
1903年的犬展海報
英國人們將源自母國的習慣帶到了殖民地。養犬之風迅速被本地上流人士所效仿。
香港犬展於1913年5月舉行之時還沒有中國人的參與,規模和消息都寥寥;然而到了1930年代,中國社會名流就開始抱著自己的狗出入犬展,中文報紙也開始報導相關消息。
「住洋樓,養番狗」,成為上流人士的生活標準。
愛狗人士的代表人物,是鼎鼎有名的「香江大老」周壽臣。他曾是晚清留美幼童之一,後在香港投身商界、創辦東亞銀行,也是香港殖民地第一名華人議政局成員、港英政府和民間華人的溝通橋梁。
周壽臣和港督葛量洪爵士夫婦茶聚
「獅子山狗場」針對華人開放,提供狗的訓練和療養服務,其成立時間(1949年)遠遠早於獅子山精神的萌發
愛狗人士們對社會上的食狗風氣並不滿意。然而,在全民吃狗的風氣中,以「狗是人類的好朋友」為名提倡禁止吃狗,並不算一個好的做法。
1949年,港島狂犬病泛濫,共有20人及40隻狗死亡,社會各界紛紛呼籲港府下重錘治理狂犬病。
以周壽臣為代表的一眾愛狗名流抓住了這個機會,向港府呈遞了「禁止屠狗」請願書。
請願書認為,華人傳統的屠狗方式非常殘忍;狗肉買賣滋生出的偷狗行為,造成了以狗為寵物的家庭的普遍恐慌。而狗販為了獲利,大量從內地進口缺乏免疫和檢查的狗只,這些狗很多都染有狂犬病,造成香港地區的公共衛生隱患。
所以,不僅應該將食用狗肉視為觸犯刑法,還應該制定辦法,收容無人飼養的狗只。
1949年,香江名流聯署請禁屠狗
愛狗人士首先遭到了同胞們的無情嘲笑。請願書甫一發出,就被不少華文報紙抨擊為是「愛狗名流的噱頭」和「對中國人的抨擊和指摘」。
《大公報》刊登了屠宰場工人的批評:對愛狗人士們的提議,「我們不知道這是幽默還是無聊」。
不過,港府顯然不認為請願書屬於「幽默」或者「無聊」中的任何一種。
英國人高興的意識到,原來不僅僅他們將華人屠狗視為殘忍。曾經於1946年和1947年兩度提請又兩度擱置的「禁食狗肉」法案建議很快進入議事流程,並通過了立法會的審議。
1950年,立法局通過了《貓狗條例》,規定「禁止貓狗屠宰和貓狗肉售賣」,並將狗類的輸入、管有、畜養、繁育或移動都監管起來。
吃狗肉在香港成為非法,但香港卻並未如同愛狗人士們想像的那般成為狗類天堂。
香港人,不吃狗
《貓狗條例》從防治狂犬病的角度出發,論證不吃狗肉的合理性,是港島防治狂犬病運動的組成部分。
早在1920年代,港府就開始用「防疫」和「撲殺」相結合的方式整治狂犬病。有主犬只的防疫責任由狗主人負擔,流浪犬就只能被「撲殺」,警察可以射殺規定時間之外在街上遊蕩的任何犬類。
實踐中,警察濫用權力、甚至傷害到無辜群眾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警員開槍打狗,誤傷割草婦人
就連周壽臣等人所在的「香港防止虐待禽畜會」,都並不反對用撲殺的方式處理無主犬只。
出於「減輕動物痛苦」的考慮,防止虐畜會提供了犬類專用的二氧化碳「死刑室」,然而大部分流浪狗依然死於槍口和棍棒之下。
「防止虐畜會」並非動物權利倡導組織,而贊同在保護人類權益的基礎上,儘量為動物提供「無痛苦」的死亡
愛狗人士們沒有想到,《貓狗條例》起到了加重狂犬病恐慌的反面效果。
在對狂犬病的一片恐慌之聲中,狗類的生存環境變得更加惡劣。不僅流浪狗被大量撲殺,合格防疫的家養犬在非規定時間內上街,也面臨被帶走的危險。
1926年的犬類管理辦法,規定所有狗類,出門都必須帶嘴套
更何況,執法的困難遠遠大於立法。
雖然政府迅速表明了執行法案的決心,條例通過的當年,就有三十八歲的馮氏婦人被控「私藏狗肉」並被判處罰款二十元或入獄六天。但此後,《貓狗條例》再未見應用,直到2006年,才有元朗男子因「淹死並屠宰狗」而被判刑。
《貓狗條例》不僅執行困難,而且只在港島有約束力。在港英政府鞭長莫及、本地勢力甚囂塵上的邊緣地帶,狗肉貿易不絕如縷。
在新界,握有直接治理權的鄉村長老並不吃《貓狗條例》這一套,當地存在著大量地下狗肉市場。
儘管防止虐畜會在新界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禁食條例的執行效果依然不彰。
而在九龍寨城這樣香港政府不敢管、英國政府不想管、中國政府不能管的的「治外之地」,販賣狗肉的「香肉館」更是隨處可見。
1950至60年代,九龍寨城「'黃賭毒'盛行,狗肉食堂滿街巷」。王晶2017年的電影《追龍》,還原了城寨中的「香肉館」
《貓狗條例》實行近三十年後,防止虐畜會居然在年度報告中提出要重新將食用狗肉合法化,以便更好的監控狗類屠宰的過程,避免出現殘忍手段。
這一提議的背後,是無數協會工作人員的悲鳴:幹預地下狗類屠宰,實在太難了。
然而,和三十年前不同,這次的提議遭到了諸多普通市民的批判。
根據1979年12月的《工商日報》,從公務員到學生,許多市民都開始認同「狗是人類的好朋友」,而吃狗則是一種殘酷的做法。
「養寵物狗」作為一種舶來生活方式,和其他西式觀念一樣滲入到大眾生活之中。
香港經濟從70年代初期開始重光,流亡資本家、廉價難民勞工和本地人一起撐起了製造業的春天。
70年代末,中國臺灣、新加坡、韓國等地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工業,加上中國大陸開始改革開放,香港失去了製造業的優勢地位,也藉此機會再次轉型,成為寸土寸金的國際貿易中心。
經濟騰飛的香港,開啟了「藏富於民」的神話。在香港的黃金時代,人均GDP不斷上升,計程車司機、建築工人等普通大眾來到內地「包二奶」甚至三奶四奶,在經濟上都不算吃力。
電影《天水圍的夜與霧》根據真實事件改編,任達華主演的李森就是一名香港的建築工人,在東莞包養了打工妹曉玲,並將她娶回香港
另一方面,港英政府在六七暴動後痛定思痛,擯棄了以英國人為中心的政治系統,開始逐步吸納華人進入決策機制;為了平抑階層矛盾,大力興建路網、地鐵、公屋等民生工程。
平民和中下階層,也過上了「有尊嚴」的生活。
八十年代的幹諾道整整齊齊,行人、公交、計程車井然有序
1979年開始運營的香港地鐵,整潔明淨,代表了都市文明的發展方向
「住洋樓,養番狗」,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上流生活,而成為人人皆可能觸及的中產夢想。
華人,在進入主流經濟與政治生活之後,也紛紛開始養起了寵物狗。
根據港府在1983年的社會調查,全港有大約8.5%的家庭養狗,家養犬數量有11萬餘只。
得益於「新市鎮」政策,原本是吃狗重災區的新界,被養寵家庭逐漸「侵蝕」,家庭養狗比例達到了20%以上。
政府統計處1983年的報告
不養狗的人,也逐漸建立起「他人物權不可任意侵犯」的觀念,不再侵擾他人家中的寵物狗。和狗相關的法律政策也不斷完善,寵物狗和主人的行為都得到了有效規制。
1980年,消失20餘年的狂犬病又零星發生,在當局的防疫努力下很快消弭於無形。
「癲狗」、狗患同食狗習俗一起,在香港正式絕跡。
儘管總還有零星的聲音認為吃狗是中華民族傳統,「禁吃狗肉」是殖民政府的統治陰謀,但「吃狗肉不文明」已經成為社會主流觀念,深深烙在大部分香港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