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還債,為什麼我把錢還給了另外一個債主,法院還判我拒執罪呢?
我是浙江諸暨的,幾年前生意失敗,欠下800多萬債務,其中有500多萬債務被起訴到了法院,我還不上,就上了黑名單,成了失信被執行人。
另外300萬,幾個債主沒有起訴我,他們說給我時間,讓我努力賺錢,賺到錢了,再還他們。
說實話,我對這幾個沒起訴我的非常感激。當時我業務好的時候,賺錢多的還是那幾個起訴我的人。
今年9月份,我的把拆遷款付給了沒起訴我的債權人,結果被法院判為拒執罪。
5月份,我收到了村裡的拆遷款180萬,我就將這個180萬,還了沒起訴我的債權人,反正都是個還,這些債務也還不清,現在有這點錢,就先還沒起訴的人。
但是,當我付了不到一個月,就收到了檢察院的通知,幾個起訴我的債權人去檢察院做了自訴,要起訴我拒不執行罪。
我也沒把這事當回事,都是還債,還誰不是還,你管我先還誰啊?
在法庭上,我作了自我辯護,但是最終法院還是判決我有期徒刑8個月。
哎,判就判吧,就這麼回事。
【董哥聊債】為什麼這個債務人會獲刑呢?
1、先普法下,什麼叫拒不執行罪?
刑法規定,失信被執行人主觀上不願意執行法院的判決文書,客觀上有能力償還,卻拒不執行判決文書,通過轉移、隱藏甚至銷毀財產來達到拒不執行的目的和結果。
發生這種情況,視情節輕重,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個案例,一個債務人因為發生了債務糾紛,結果被債權人告上了法院,債權人保全了債務人在農村的別墅,要求法院拍賣這個別墅,來償還他的債務。
互相之間大概也是有些矛盾,債權人非致這個債務人死地不可。債務人就請了個挖掘機推土機,把自己的別墅推平了。結果呢,最終被以拒不執行罪獲刑。
所以,這個債務人有了錢,說明自己有能力償還,但是還了沒起訴的人,沒還起訴的人,說明主觀思想拒不執行,主觀客觀都成立,所以法院判他拒執罪是妥妥的。
2、法院是怎麼知道的?
現在金融系統基本都做到了數據化了,任何的資金往來都是雁過留痕的。100多萬的拆遷款,肯定是發個人銀行卡帳號的,不可能拿現金。然後,經過了銀行,你任何的轉帳,都會留下數據流。
就算你領了現金,法院問你,從銀行出來這個錢,你用哪裡去了?你也逃不了的。
再說到天邊,哪怕是村裡支付的時候是現金,你的拆遷款信息,遲早也是會被債權人知道的,一旦確認村裡發放了拆遷款,他們就會去法院要求執行。現在法院的電腦都是和銀行聯網的,你在銀行的往來流水都是清清楚楚的,而且法院隨時可以凍結你的銀行帳號,只進不出,直接劃轉帳號裡的資金。
這種情況怎麼辦?
1、董哥一向以來的態度很明確,債務人要有擔當精神,欠了錢就要認債,如果自己有資產,就要積極將資產拿出來還債,千不該萬不該去轉移資產隱藏資產。換個位置思考下,人家的錢被你用了,你還不上,人家怎麼辦?人家也要生活啊,人家也要資金成本啊。
所以,債務人千萬不能逃廢債。自己能有的資產都要拿來還債,如果是光溜溜一個人身了,和債權人說清楚,現在我先自己活著,然後想辦法賺錢來還你。
2、債務危機爆發後,一定要及早做危機化解,要主動防控,不能被動挨打。一般來說,危機發生後,要做一個長期的規劃,並對規划進行目標任務的分解,逐步分期分階段來解決這些債務。
3、做債務危機規劃,必須的合法的,一切在合法框架下進行。
4、整體債務危機的規劃,就要考慮你的資產、債務和未來的收入情況。像這個案子,債務人是知道自己的家鄉會不會成為拆遷戶,這個信息肯定是早幾年就會放出來的。只不過最終什麼時候拆,什麼時候拿到拆遷款,要看政府的推進力度。
5、哪怕是臨時知道這個事情,也是可以補救的。怎麼補救呢?有很多辦法,我們講一個辦法,你可以叫沒起訴的債權人也去法院起訴,共同參與拆遷款的分配,你看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嗎?而且還合法合理。
所以,多學點法律很重要,多跟董哥學點債務危機化解的知識更重要,可以多關注董哥的圈子。
你有什麼好的辦法來籌劃這種類型的債務危機化解方案嗎?歡迎交流。
--完----
這是董哥第402篇關於債務危機化解專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