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和我一起吃雞的隊友被催婚了。我從高中就認識,體型微胖,我一直都叫他小胖。小胖被催婚的原因很簡單:在他父母老家,除了他之外的同齡男孩早就老婆孩子熱炕頭,而他依然單身。
高中時候認識他,是因為地下城。我還在思考如何攢一件高強武器的時候,他已經拿著天空套(人民幣1000起步)的站在野豬開荒隊裡。而且,當時左手炸雞右手烤腸的他似乎並不介意與我這個從生活費裡扣出一部分去上網的窮光蛋為伍,甚至經常請我恰飯。
很多個夜晚,晚自習放學,嘴裡聊著遊戲內容,頭頂一片星空,我們這樣很輕鬆地氣氛裡去學校北門門口的流動攤點上吃烤魷魚。去的多了,攤主跟我們熟了,每天看到門口出現我們幾個,就會自然而然地烤上幾串魷魚。在等魷魚的時候,我們一邊聊著遊戲,一邊目光掃過路過的人群,那是很久之前的畫面,但從學校裡褪去的人潮中藏著每個人的青春。
後來他看我們都打LOL了,又跟著我們進入了LOL的世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他依然還是我們中最有錢的那個,我當初最喜歡的飛機的海牛皮膚,就是他送我的皮膚。
他自己也是一個皮膚愛好者。在某一天我送他一個蘋果機器人的皮膚後,他的機器人就成了「壓箱底」的手藝,每當晉級賽最後一把,他試圖掏出機器人的時候,我們都會按住他躁動的手:「胖哥,使不得。」
大學畢業,小胖選擇了留在我所在的城市工作,並且經常在我學校東門的黃燜雞出現。當然,這並不是因為我,而是因為小胖的父母都在這座城市發展,一家收入穩定的店面,讓小胖不必擔心飆漲的放假問題,在全國房價飆升之前,他父母已經給他備好了婚房。
婚房備好的同時,小胖已經畢業工作,就此,我們的話題不再只有遊戲和各種歷史典故,又多了一個環節「你媽又催你相親了嗎?」
這時候,耳機另一頭的小胖總是嘆一口氣,然後和我們說一堆抱怨的話,這時候氣氛反而活絡起來。誰都沒覺得,他會在一年內迅速結婚。
LOL這個遊戲,不如吃雞更容易反射人性。等到吃雞火遍大江南北的時候,小胖也在我的帶領下,接觸了恰雞這款遊戲。沒想到,小胖沉迷吃雞的速度比誰都快:沒過幾天,小胖就掏錢讓我組裝了一臺電腦,就此正式踏入吃雞的主力軍。
從吃雞的巔峰到現如今,小胖和我匹配的場次應該已經突破了2000場,其中有1900場沒有吃到雞。在這個遊戲裡,他瞬間就變成了舔包怪和鐵憨憨。
說他舔包怪,是他無盒不舔,只要有盒子,他就會上去翻兩下,哪怕三級包都已經裝滿,但是他依然還是樂此不疲。為此,我們曾經付出過不少血的代價:毒死在安全區裡的時候,小胖背包裡的子彈並不能救他。
而這個鐵憨憨,進圈的路線裡永遠沒有避敵一說,只要看到人,不管地形如何、境況如何,都會試圖上去和對手剛一波槍。鐵憨憨和對手剛槍失敗的機率高達50%,用膝蓋划過地板的長度,應該是我的兩倍。
但憨憨也有狀態爆棚的時候,幾乎每一次在他莽上去衝鋒被擊倒後,只要再次扶起他,那一局比賽就能吃雞。「4AM不辜負天命圈,而小胖不辜負我的扶起」。
就是這麼個被擊倒時大喊「臥槽,馬槍了」的隊友,已經好幾天不上線打恰雞了。這幾天晚上無聊的時候,會想讓他上線,只不過擔心耽誤他的婚姻大事,便又算了,只是盯著直播看看比賽,順便再去搞一搞研究生繁雜的期末作業。
深夜打開外賣軟體,看到烤魷魚,一愣,不禁想起來八年前的晚上,小城上空的星不亮,照在攤點上的幾個少年。其中有一個少年一邊咬著魷魚,一邊對另一個少年說「周末網吧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