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句: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4:28
二十多年前,臺彎的屏東縣有一姓趙的人家,爸爸媽媽都從事教育工作,家裡有兩姐妹,姐姐叫裴裴,妹妹叫佳佳。他們家道雖然不是很富有,卻生活的很快樂。兩姐妹很乖巧,常常彼此照顧。
有一次,佳佳去找姐姐,想請姐姐教他做功課,可是姐姐不在,佳佳就在書桌邊等姐姐。佳佳發現姐姐的鉛筆盒裡,多了一枝很好看的四色原子筆。佳佳越看越喜歡,哎!姐姐來了。佳佳竟然把筆藏在自己口袋裡。姐姐哭著到處找筆,佳佳假裝不知道。第二天,佳佳把姐姐的筆帶到學校,同學都好羨慕他,沒人知道他偷了姐姐的筆!
另一次,佳佳一個人在家。爸爸出去買東西,皮夾放在客廳的桌上。佳佳忍不住拿了爸爸的十塊錢,放進自己口袋裡。結果被爸爸媽媽發現了。他們又傷心,又生氣;媽媽打了佳佳,要他記住,以後不可以再偷東西。那天晚上,媽媽難過得睡不著覺,他跪在床邊禱告。
佳佳的膽子越來越大,儘管爸爸媽媽一再地告誡,他一有機會就偷錢,偷東西。偷到了錢,佳佳就到福利社,買東西請同學吃,雖然在學校裡,同學都很喜歡他,但是,在家裡他卻並不快樂。
有一天,佳佳偷了一本故事書回家,媽媽發現了。他的手心被打得紅紅的,媽媽帶著他到書店去,向老闆道歉。回家的路上,佳佳流著眼淚,他恨媽媽;但是,他那裡知道,媽媽比他更傷心,更難過!
進了家門,媽媽到廚房裡作飯,佳佳準備回自己的房間。他一眼望見了媽媽的皮包,佳佳溜進了媽媽的房間,他小心翼翼地打開了皮包。。。再輕輕地關上。沒有想到,就在這個時候,媽媽進來了。傷心,失望的媽媽,叫佳佳去拿皮子來。媽媽說過,作錯事情就要受罰,這樣才公平。
媽媽對佳佳說:「媽媽還是要打,但是媽媽不打你了,媽媽打自己。」媽媽打自己,佳佳好心痛。佳佳哭喊著:「媽媽,媽媽不要再打了!」媽媽一邊打自己,一邊流著眼淚。佳佳哭著對媽媽說:「我再也不偷了!」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故事裡的佳佳,以後再沒有偷東西,他改變了,因為媽媽的愛感動了他。
朋友!神的兒子──主耶穌,他也一樣為我們每一個人所犯的過錯,受過鞭打,最後還死在十字架上。三天以後他復活了。使每一個相信他的人,都可以過新的生舌,成為一個新的人啊!
佳佳養成了什麼壞習慣?
媽媽如可幫助佳佳改掉壞習慣?
為什麼主耶穌像佳佳的媽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