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喜歡上了養寵物狗,有的是為了好玩,有的就是單純喜歡寵物,也有的是覺著養狗顯得逼格高,無論哪一種,狗主人最擔心的不是狗狗走失,就是狗狗咬人。
這不,近日你就發生了一件寵物狗咬傷鄰居的事件。不過,狗狗咬傷鄰居後,主人卻拒絕賠償,並「憤憤不平」地說,這都是因為天太黑了,狗和人互相不認識,否則狗狗就不會咬人。這原因也是讓網友們大跌眼鏡,真是散心了各路吃瓜群眾的三觀啊!
5月23日,記者了解到,近日如東縣人民法院就動物飼養損害賠償責任糾紛進行了調解。
據報導,00後如東縣女孩小南(化名)養了一隻寵物狗,這隻寵物狗咬了鄰居黃女士。
在法院調解過程中,小男「憤憤不平」地告訴法官,「我的寵物狗原來認識鄰居黃女士。以前,鄰居通常會從我家門前經過,我的寵物狗從不咬她。這次是因為晚上太黑了。它沒有認出來,所以不小心咬了黃女士。」
小南還認為,狗咬了原告,不應該承擔責任。在本案的調解過程中,經過法官的法律教育,小南意識到自己是動物造成損害的民事法律關係中的責任主體,作為一名動物飼養者,他應該履行自己的管理義務,保護無辜的第三方不受傷害。造成無過錯第三人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小南主動向鄰居黃道歉,並賠償了他2000多元的醫藥費和衣服修理費。
法官說法:如果狗咬人,主人為什麼要賠償?
飼養動物造成人身損害的責任屬於特殊侵權責任。此類損害的發生是由動物的「行為」引起的,但損害的後果應由動物飼養人或管理者承擔。
有網友表示:這話說的就是狗晚上看不見,但是氣味肯定能分辨出來,狗一旦咬了人我覺得就不能留下了。
更有網友訴苦:樓下兩口子養了一隻狗,見著人就叫上去要咬,還從來不栓繩,我孩子每次出門都躲得遠遠的,有一次孩子在外邊玩,那兩人又出來遛狗,我就說你栓下繩,到處都是孩子,再咬著,人來了句她家狗不咬人,醉了,嚇得幾個孩子不動,狗就上去追,我上去直接給狗踢飛了,兩口子急了,其他孩子家長上去又給狗好幾腳,不行你就報警,監控啥都有,你告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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