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5%的夫妻正在經歷無性婚姻,應該離婚嗎?
關於無性婚姻的定義有很多,美國喬治亞州立大學(Georgia State University)的心理學教授Denise A. Donnelly將夫妻雙方在過去6個月內沒有性生活的狀況界定為無性婚姻(Sexless Marriage)。在2008年的調查中,Donnelly教授發現:全美國有15%的夫妻正處於無性婚姻的狀態[1]。該項調查結果發表於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期刊上。
由於我國並沒有關於無性婚姻的相關調查數據,因此在本文中,我們就暫且不嚴謹地將上述的美國15%無性婚姻比例作為一個參考值。為此,我們將參考心理學家的建議來探討無性婚姻是否意味著無愛婚姻,是否要走向離婚的話題。#婚姻與家庭#
從本文中,讀者將獲取到如下信息和心理學知識:婚姻中「性趣」的產生機制,喪失「性趣」的理論基礎;「性」和「愛」為什麼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因素;解決無性婚姻的方法有哪些?(全文共計三千餘字,閱讀時間約3分鐘)
來自心理學家的建議:無性婚姻不應離婚的3點原因
為了討論無性婚姻的相關話題,我們參考了美國知名的心理學研究人員Susan Pease Gadoua,她是美國註冊婚姻和家庭治療師,同時也是位暢銷書作家。關於婚姻與離婚話題的手冊Contemplating Divorce Workbook暢銷美國十餘年,在長期從事婚姻諮詢的工作中,Susan根據自己的經驗和心理學的相關理論知識對正在經歷無性婚姻的夫妻提出了專業的指導,她建議:至少有3點原因不應該因為無性而離婚[2]。
在本文中,我們將和讀者一起分析Susan關於無性婚姻的理解,希望對大家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1.對伴侶失去「性」趣,是每段親密關係中都會存在的共同特徵
很多人認為初戀時那種對對方的熾熱激情才意味著愛情,對方身上散發出的從裡到外的吸引力讓自己魂牽夢縈的魔力才是「愛」的象徵。
激素調節產生的「高峰體驗」很短暫Susan指出,那種所謂的激情不過是因為人體分泌的激素多巴胺、催產素的影響,這些激素破壞了大腦的愉悅中心,讓人像中毒一樣失去部分理智,沉浸在短暫但及其歡愉的狀態中。有研究指出,情侶間朝夕相處3個月後,這些激素的分泌就將極速降低直到最終回歸到原先水平,情緒也將如坐過山車一般在經歷了高峰體驗後回到低位。
激情消退是每段親密關係的必經之路
耶魯大學的Robert Sternberg教授是提出「愛情三因論」的著名心理學家,他在分析愛情的激情體驗時也發現了相似規律(如上圖所示)。激情會隨著戀愛關係的推進而逐漸下降,激情與時間的變化關係同時受正向和負向兩個拮抗作用的驅動[3]。
其中,正向和負向驅動是指:
正向驅動是指:遇到或想到愛人時,無論是身體還是精神上,幾乎可以在瞬間感受到激情的激增。這種激情的強度迅速增加,但也會在很快達到頂峰後消退[3]。負向驅動是指:當正向激情驅動不再增加趨於穩定後,激情水平會降低或趨於習慣。激情不再增長時會帶來負面的消極情緒,人們會在激情激增後感受到空虛和沮喪,所以負向驅動就開始增加[3]。在戀愛關係穩定後,也就是正向驅動穩定和負向驅動增強的狀態下,激情的整體水平就會逐漸減低。隨著親密關係的持續時間增加,雙方體驗到的激情會持續降低直到恢復到基準線[3]。
因「無性」離婚尋找新的婚姻,不過是在追尋高峰體驗綜上分析,激情和「性」趣不過是受激素調節對親密關係產生的應激反應,這樣的激情持續時間有限,在任何一段親密關係中,激情終將消退。所以,哪怕因為缺乏激情而離婚,投入到另一段新的婚姻或親密關係中,結局也照樣是失去「性」趣。
因此,Susan提到,因為「無性」而離婚的人是不成熟的享樂主義者,渴望通過「追隨高潮」("chasing a high" )來滿足強烈但膚淺的激情體驗,用外部環境的改變來刺激自己產生更多的激素引發高峰體驗,但最終的結局都是平淡的生活[2]。
2.婚姻裡最重要的不是性和愛
Susan認為僅僅依靠愛和性維持的婚姻缺乏牢固的基礎,當愛情作為婚姻的唯一理由時,婚姻結構是不穩定的,離婚率將飆升。因為愛情是一種多變而脆弱的情感,如果以愛作為結婚的單一原因或者首要原因,親密關係的基礎是缺乏持久性和穩定性的[2]。
事實證明,基於特定目的的婚姻比基於愛情的婚姻更牢固也更長久。這些特定目的有可能是夫妻的共同目標、利益、政治等級、財務福利(生存利益)、家庭責任感、承諾等。
Susan強調,兩個人可能因為愛和性而戀愛,但如果主要因為愛和性而結婚,這樣婚姻的結果多半是不長久的。所以反證出婚姻中的「性」並非是維持婚姻的主要原因,因此無性婚姻並不能成為離婚的主要理由[2]。
3.除了離婚,解決無性婚姻還有更多方法
Susan向夫妻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對婚姻中其他方面都滿意,但為什麼因為『無性』就要撕毀合約?」確實,婚姻就如同兩個合伙人建立的一個創業公司,當公司整體都運作良好,僅僅有一個方面出現問題時,實際上並沒有到散夥倒閉的時候。
Susan提出,無性婚姻中往往「無性」是兩個人自然而然的決定,可能是心照不宣的默契。在大多數無性婚姻中,很少存在一方強烈渴望性,但另一方堅決不配合,如果真有這樣的現象,這可能已經超出了無性婚姻的話題,刺激婚姻分裂的主要原因就不再是無性,而要考慮其他更動搖婚姻本質的因素[2]。
無性婚姻可能只是婚姻中暫時的一種狀態,夫妻間有可能因為照顧下一代而抽不開身,有可能因為工作壓力而作息時間難以規律,可能因為其他壓力讓情緒低落、精神渙散,也可能因為年齡的增加而減少對性的需求。很多客觀和主觀原因都會導致半年婚姻中沒有性生活。
面對這些問題,Susan認為最好的方式是給予雙方時間,讓雙方的精神和身體都經歷一個調整的過程。也可以嘗試一些創新的夫妻關係,如開放式婚姻(open marriage),但這需要夫妻雙方達成高度的認同,否則將為婚姻帶來不可修復的損害[2]。
寫在最後:婚姻並不是談戀愛
義大利風流作家賈科莫·卡薩諾瓦曾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此話不一定正確,但這句話道出了婚姻和愛情並非同一件事的事實。談戀愛的目的可能是為了婚姻,但婚姻的目的絕不是談戀愛。
沒有性和愛的戀愛可能索然無味,但婚姻裡性和愛並非是天長地久的必需品,夫妻雙方共同的生活目標、利益、責任、承諾可能才是維穩的重要基石。雖然看似無味,但這就是平淡無奇的生活中細水長流的生存法則。
尼採說「每一個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對生命的辜負」,但你是否有一雙每天都可以起舞的腳和經得起摩擦的鞋?尼採確實起了舞,但他也瘋了心。所以,真實的生活只能是在該起舞的日子裡跳一曲,沒有起舞的日子就平淡過日子,人生哪裡有那麼多條條框框和目標,每一天都是生命,都沒有辜負誰。
參考文獻
[1] Donnelly, D. A., & Burgess, E. O. (2008). The Decision to Remain in an Involuntarily Celibate Relationship.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70(2), 519–535.
[2] Gadoua, S. P., & Larson, V. (2014). The new I "do": Reshaping marriage for skeptics, realists, and rebels. Berkeley, CA: Seal Press.
[3] Sternberg, R. J. (1986). A 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 Psychological Review, 93(2), 11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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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作者|D姑娘(《心理學簡報》婚姻與家庭專欄特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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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稿|心上田 (《心理學簡報》審稿人)